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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的研究过程里,学者们会找到共性、难点和结论,我们在这篇文章中也会进行详细的讨论,因为这个关于相近物种的产生的问题首次呈现在我们面前,给予了我们一个新颖的角度去思考和审视自然。如果在茫茫宇宙的众多生灵之中,我们选择了动物,甚至是人类的身躯结构来作为自身的认知基础,并且通过比照发现其他种类的有机生命体都有着各自独特独立的存在方式,所有的有机生物都按照不同的渐次等级秩序排列,各个物种的排列几乎是无穷无尽的;同时,自然界中还存在着一种原始的常规雏形,其形成历史可追溯到很久以前,它的等级渐变速率比那些形态稳定的物种和亲属关系明晰的物种缓慢许多,因为身体的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和生殖系统的器官在这中间没有被提及,而对于所有动物来说,它们都是不可或缺的,否则动物就无法生存和繁衍。如果仅仅比较外表形态特征的话,大多数动物都会呈现出惊人的相似性,这令我们不禁联想到一种生命初始的雏形,它奠定了所有生命体的构造基础,一切动物的身体形式都是以此为蓝图生长和发展的。举一个例子,乍一看,马的身体与人类的身体大不相同,但是如果我们从身体各部分仔细比较,就会对二者身体各个部位近乎吻合的匹配度和相似性感到无比惊奇。其实,把人类骨架的盆骨部位向下弯曲,使其高度降低,削减大腿、小腿和手臂的长度,拉长脚和手掌的骨骼,使它们变成指骨和趾骨的一部分,缩短额骨以延长下颌骨的比例,延伸和扩大背部脊柱的长度范围,这样一来,这副骨架看起来就不再是人类的形态,而是与马的身体构造如出一辙了。很容易想象,在我们延伸脊柱和下颌骨的同时,椎骨、肋骨和牙齿的长度也得到增加;这些骨骼部位在身体结构中仅仅是作为附件存在的,并非属于基础构造,而通过对它们的延伸、截短、连接或是做出其他的一些改变,就形成了马和人类两种不同的骨架结构。在对于马的形容和描述中,这些事实基础有理有据,无懈可击;但是为了更深入地探究其中的联系,我们必须逐个研究身体结构中的各个主要部分。比如,我们能够在所有四足动物、鸟类和鱼类的身体结构中发现肋骨的存在,甚至还能在乌龟的硬壳里发现已退化的肋骨痕迹。马的足蹄有着与人类每根手指末端相似的一小块骨头,在动物中,那是足部的终结点;虽然马的足部与人类的手掌具有相同的骨骼结构,但是二者在外观上有很大区别。从这一点上我们或许可以判断,如果马和人类这个隐蔽深藏的相似之处的震撼性还不能与那些显而易见的差异之处相比;如果这种长久的相似性和雏形设计从人类延续到四足动物,从四足动物到鲸类,从鲸类到鸟类,从鸟类到爬虫类,从爬虫类到鱼类……在所有的这些生物体内,都能够发现最基本的器官,比如心脏、肠道、脊柱、感知器官等的存在,这也并不一定意味着造物主在创造动物生命的时候只遵循着一个理念,在此同时造物主还进行极具创造性的自由发挥,做出多种多样的变化,人类依然还会尊崇和仰慕他的匠心独具,他设计出的生物体基本结构的宏伟性、实用性和简洁性。
由此可见,不仅是驴和马,人、猿猴、四足动物乃至所有动物都能够看作是同一个家族中的成员;那么我们是否应该得出结论,至高无上的造物主从虚空之中创造出来这个成员数目巨大的泱泱家族,而在这个动物家族里,有可能存在着一些小型的家族,它们在大自然的设计之下产生,经历了漫长的进化和演变,最终才得以形成如今的现状?这些小型的家族里,有的或许只包含了两名成员,例如驴和马;还有的数量稍多一些,比如黄鼠狼、臭鼬、白鼬等。同样地,在植物之中也有十种、二十种、三十种等不同数量的植物物种组成的家族。如果这些家族的确存在,事实上它们是通过同一个起源物种的混合、代代延续的更新和变异才得以组建而成的。一旦我们认同动物和植物中存在着族系区分的这个观点,那么驴应当属于马类家族的成员,它身上之所以与马有所差异,是因为驴这个物种发生了变异。我们同样可以肯定,猿猴与人类同属于一个家族,它是人类的退化版本,人类和猿猴来自同一个起源,就像马和驴一样。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的每一个家族都有着相同的根系起源,我们甚至可以大胆假设,所有动物都源于同一个生物物种,经过时间推移,再漫长的演变过程中,它们或是进化完善,或是退化变异,最终形成了现今在自然界中共存的各种生物。
博物学家如此轻松地建立起了各个物种家族的分门别类,但是他们似乎没有全面而周到地考虑物种的完整范围,这就会直接造成后代产量的减少,这势必也会影响到其中每个生物体,不论这些生物体是多么的微小。因为,一旦能够确凿地证实动物和植物中存在着家族分类,就表明它们中间的某些物种是由别的物种变异所衍生出来的;若这个假设是正确的,那么这就说明驴是马的一种变异形式——自然的力量伟大而不可丈量,没有界限,而我们或许可以在同等的理论基础上推测,从一个独立的生物个体开始,在大自然神奇力量的作用和影响之下,经过一定时间年限的演变之后,就变成了如今遍布地球各个角落的物种,数目之浩瀚如繁星般众多,欣欣向荣,生生不息。
但毫无疑问的是,在进化的过程中,所有的生物都平等地承受了造物主的恩泽;每个物种最初的两个生物体都是经由造物主亲手创造的,我们应当相信,它们在最初的时候身体结构和形态和今天的后代们是几乎一致的。此外,由于早已有人对大自然做过细致而严谨的观察,从亚里士多德时代直至今日,我们在地球上发现了为数不少的新物种,尽管有的物种拖延了原本频繁的更新换代频率,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物质浪费,尽管有的混血动物早已在地球上有着长达二十世纪的历史,尽管在偶然情况下,不同物种的某些交配结合产生的个别物种发生了本质的败坏,或是不具备生殖繁衍的能力,因此这些动物也就无法成为新物种的开端。如果某些动物之间的身体外部与内部相似性甚至高于马和驴的相似性,我们不应该将它们混淆,也不应该武断地认定它们具有同样的起源,因为若它们的确源于同一支血脉,我们便会以新的姻亲关系回溯到它们的原始状态,这样就会抹杀了在漫长时间进程中物种发生的进化和改变。
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尽管大自然以循序渐进的步骤前进着,频率细微几乎不可察觉,但是这其中的间隔却并非一成不变。物种的等级越高,种群的数量就越少,它们之间变化的区分也就越明显;相反,等级低下的小物种内的个体数量十分庞大,相互之间的类同关系更为密切,这也就使得我们十分容易在同个族系内混淆了不同的动物;但是我们首先必须清楚,这些族系分类是为了方便自己的记忆而创作出来的,如果我们不能领悟到生物之间的真实联系,那也是我们自身的原因,并非是大自然的过错,毕竟大自然对我们创造的族系分类体系一无所知;再者,这些族系分类之中实际上只包含了单独的生物个体。
生物个体是独立且分离的,除了与其他生物的异同之处以外,它与别的生物个体没有任何共同点可言。我们可以将地球上所有相似的生物体梳理分类,归为不同的物种。尽管形成物种的条件既不是数量,也不是相似生物体的集合,而是同一类生物体长久的后代延续和更新——单独一个永远长生不老的生物体不能被称之为物种。物种是一个抽象而笼统的名词,它是由大自然中生物的连续更新换代所定义的,是在持续的时间内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大自然。将大自然的现今状态与过去状态,还有生物体的前辈和现状进行对比,能够为我们提供对物种定义的更清晰的认识和解答。因为生物体数量和相似点的比照只能属于附加观点,它们常常偏离了第一类观点的主旨,是自成一体的。比如说,驴和马显然有着比热带巨嘴鸟和灵缇猎犬更多的相同点,然而后两者是同属于一个物种的,因为它们的结合会产生具有生育能力的生物体,但是马和驴显然属于两个不同的物种——它们的结合只能产生低级而不育的生物体。
其次,在物种特点多样性这一方面,天性的渐变是最为微妙且醒目的;我们甚至可以说,物种间的渐变等级是最为平等而稳定的,变化极少,因为我们总是会在不同的物种之间划分出明确的界限。也就是两群不同的生物个体,它们各自生殖繁衍,延续血脉,但是它们之间无法结合,而有些两种各自独立的生物体能够合二为一,结合产生一个新的延续性物种。这是我们在自然史中最为确凿和肯定的一点。我们在比较生物体的过程中发现的其他一切相似之处和差异之处都不如这点发现稳定、真实、确切。这些间隔就是人类在此比较过程中探索出来的物种分离界限。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物种分门别类,而不是仅凭自己的主观意识和喜好进行划分。每一个物种,每一群独立繁殖、具有延续性的生物体集合,都应视作一类生物,与其他生物区别对待。我们应当充分利用大自然本身体现的特点标记出不同的生物家族、种类、次序和门纲。
那么,物种的定义就是一群相似生物体的持续不断繁衍,并且生殖这一概念只适用于动物和植物,如果我们在指代不同种类矿物的时候使用了物种这个词,那么这就是对专有名词的滥用和概念的混淆。我们不应当将铁看作一个物种,把铅又看作另一个物种,它们仅仅只是两种不同的矿物,这二者的概念应当与动物和植物区别开来。
让我们回到生物体变异这个话题,将注意力特别集中在动物的身上。在大自然展现给我们的视野之中,我们以更精确的度量去探究自然每一步微妙的变化。同时,作为我们认识最为全面的一种生物,我们应当研究人类本身的变化范围,观察这些改变究竟产生了何种程度的影响。人类中包含了不同的人种,从黑到白不一而同,人种中的诸多差异平等地体现在身高、体型、肤色以及身体力量等方面,其中最首要的区别是他们理解能力的不同。但是理解能力不属于肉体物质方面的特点,因此在此不予讨论。除此之外的别的身体差异都是自然的正常变化所导致的,从气候到饮食习惯都有所影响。然而体型和肤色的不同并未对黑人和白人、拉普兰人和巴塔哥尼亚人、巨人和矮人等不同人种的结合产生影响,他们能够自由地交配,然后产下具有生殖能力的生物体,然后将这一脉后代一直延续下去。因此,尽管不同人种的外貌有所区别,但是归根结底来说,他们都属于同一个物种,毕竟区分物种之间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能否经过交配产生具有持续生殖繁衍能力的后代。除了这些整体上的变化以外,还存在一些特殊的、恶性的变异。比如在锡兰岛上有一种被称为圣托马斯的人种,他们的双腿异常粗大;加勒比海南部的达里恩人,他们拥有着红色的双眼和银白的头发;还有在一些家族中会出现六指或六趾的成员,等等诸如此类的变异。这些变异都属于身体器官偶发性的缺省或超量,原发于个别生物体,然后从一个人种通过繁殖传播到另一个人种,就像遗传缺陷和疾病一样。但是我们不应当将这些差异作为区分物种的标志,因为拥有粗壮双腿,或是手掌生出六指的这些异乎寻常的人种都能与普通人种进行混合交配,然后生出可延续的后代。同样的原理也适用于其他所有从父母双方身上遗传到下一代的身体缺陷。自然产生的差池和人类之间的种种差异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传播和扩散的,如果某些生物体发生了更大的变异,但是它们却没有生育任何后代,它们也就没有改变物种的延续性和统一性。所以,所有人类共同组成了同一个物种,尽管这个物种在诸方面的活动都比其他物种更多、变化更无常不定且不规则,但是我们应当把营养成分、气候以及各种名目繁多的不同结合加以考虑,因为它们显著突出的多样性不容忽视;然而这样的条件并没有在人类中间造就出与人类这一物种的条件特性相差过度的新物种,相反,每一个不同的人种之间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并无本质差异,因此,我们无法否认,地球上的所有人类都同属一个物种。
如果黑人和白人不能进行结合与生育,或者他们的后代不具备生殖能力,那么这两个人种则分属于不同的物种;黑人之于人类就如同驴之于马;更确切地说,若白人是属于人类这个物种的,那么黑人就是另一种类似于猿猴的动物,我们便会有足够的理由推论得出,白人和黑人的起源并非属于同一支血脉。但是这一假设被事实推翻了,因为所有人种都能进行交流结合,他们所生育的后代也具有传承延续血脉的能力,由此可见,所有的人种都源自同一支血脉,属于同一个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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