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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兽类史(6)

作品: 自然史 |作者:法布封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2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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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内部的感官知觉可以自行运转,同理,外部感知器官在相同情况下也不一定完全处于休眠静止的状态之中。如果人体习惯了不断减少睡眠的生活方式,每一次入睡就会变得更为困难。身体的各个器官和手足四肢在即将入睡的时候轻柔地舒展开来,停止了一切的运动;无边的黑暗似轻纱,遮蔽了我们的双眼,四周一片安详,我们的听觉在夜的静谧中慢慢安定下来,其他所有的感官知觉也渐渐平息了自己的工作;身体的一切器官和机能都陷入了休憩和停摆,但它们还未真正进入到睡眠的状态中。此刻,我们的思维一片空白,不再存在任何想法和观念,而内部感官知觉是唯一还具有活跃力量的机能,于是虚幻的图景和缥缈的幽影便潜入我们的意识之中。我们还是清醒着的,但身体却经历着仿似睡眠一般的状态。如果身体的健康状况十分理想,所出现的图景便是宜人而舒适的,幻象也令人迷醉,可爱动人;相反地,若是身体机能紊乱,备受病疾的折磨,那么我们就只能看见灰暗丑恶,惊骇可怖的幻影,它们或许会按照一个接着一个的顺序飞快急促地出现,也有可能反复无常,进退次序不按常理,相当混乱。我们的大脑摒弃了其他一切感觉体验,充斥着魔幻的灯影火光,被痴妄荒谬的景象所填满。我们记得自己的梦境,这其中原因与我们对近期经历的感官体验的记忆相同;人类与动物之间唯一的差别,在于我们能够区分和辨识什么是虚构的梦境、什么是真实的想法和感觉;这是一种在记忆能力的作用下产生的对比,也是时间概念的扩展和延伸。相较之下,动物们没有记忆能力,因此也没有这种对比虚与实的能力,在梦境和真正的感觉体验这两者中间,它们无法分清其中差异,备感混淆和疑惑。

我认为,在探究人类本质的过程中,我经过严密详尽的论证,最终得出了动物并不具备反思能力的这一结论。而理解能力正是反思能力诸多产物的其中一种,它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得到辨识和区分。第一种是比较不同的感觉体验,并从中总结形成观点的能力;第二种是比较观点本身,然后在此基础之上产生争论或结论的能力。第一种能力使得我们获取特殊的观点,或是对感知对象的认识和了解;第二种能力则帮助我们形成整体的概念,对于抽象事实的理解和领悟,这是不可或缺的。在动物们的身上,这两种能力都不存在,因为它们缺失了理解能力,而绝大部分人类都具备理解能力,它是前两种思考方式存在和运作的首要条件。

如果所有人类都具有同等的对比观点和提出观点的能力,他们便会以层出不穷的创新产物来展现自身的天赋,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高人一等;所有人都会享受发明创造所带来的乐趣,如果没有此类行为,至少他们也会将自身的不断进步和提高当作一大乐事。然而,设想是很美好的,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大部分人类过于懒惰,仅仅满足于卑躬屈膝的模仿,他们不会自己动手创造任何事物,只是眼睁睁地旁观别人的创新行为;他们习惯于将思维圈禁在记忆的范围之中,所以他们的思想层次只能处于他人早已跋涉到达过的位置,他们的理解能力太过局限,因此根本无法形成创新思维,于是他们只能跟随别人的脚步进行模仿和学习。

以此类推,想象力也是思维能力的一部分。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利用想象力,它可以帮助我们比较图景和想法的区别,为我们的思想添姿增色,强化扩大感觉体验的效果,使得我们敏锐地感知物体之间遥远微弱的联系;想象力是思维能力中最出色、最活跃的部分,除了记忆能力和理解能力之外,这是动物们更为欠缺的一种能力。但是还有另一种想象力,它的存在完全依赖于身体器官的运行,在动物和人类的身上都能够找到。它是由迎合或违背我们食欲的物体所激发起的骚动情绪,这些物体的形状影像变成了鲜活而深刻的印象,并不断地进行更新——无论我们愿意与否,在它的驱动之下我们在每次遇到这些物体的时候就不由自主地未经过深思熟虑便采取了行动。这种物体的表征甚至比物体本身的存在更具有积极活跃性,它能够夸张和歪曲一切事实。这样的想象力与人类正常的思维能力是永远敌对的,它是幻象产生的源头,还孕育出使我们丧失理智的激情,使得我们迷失自我,身处频繁持续且几乎永远败北而归的冲突争斗之中。

论家养动物

人类通过强迫动物服从指挥、为自己服务,改变了动物们的本性:家养动物已经成为人类消遣娱乐的玩物,或是听候差遣的奴仆。它们经常受到虐待,并且被迫放弃自己本来的生活方式,行为和性情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野生动物们只听从自己天性的指引,除了身体的欲望和自由以外,它们不必遵守任何规则的约束。野生动物的历史只局限在数个从自身的简单天性中衍生出来的事实之中;然而家养动物的历史却相当错综复杂,人类使用了许多巧妙而狡猾的方式来驯化和征服它们原始的野性,但是人类并不清楚其中的种种举例、约束和习惯可能会对动物产生多大程度的影响,会使它们的行动、判断力、偏好发生多大程度的改变;博物学家的研究目的就是要查明动物们的哪些行为表现是由天性本能所决定的,哪些又是通过后天的教育和训练所养成的。要想在动物们所习得的行为方式中确定哪些是它们原本就具有的天性;区分它们何种行为是自然发生的,何种行为是被迫做出的;并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永远不要将动物与奴隶混为一谈,将它们看作负重的工具,而不是上帝的创造物。

人类对动物的统治是一种永远也不可能被颠覆的政权;这不仅仅只是肉体层面上的统治,更是精神上的管辖;大自然赐予了人类这般权利,它建立在牢固不变的法则基础上,这是来自上帝的馈赠,人类手握着这一权利,能够时刻觉悟到自身的优越性——人类并非是独裁者,他们是自然界中最完美、最强大、最灵巧敏捷的动物。如果他们仅仅只是同类物种之中最优秀的一种,那么其他物种便会联合起来抗拒人类的统治;但人类自身天性中的卓越优势成就了他们在自然界中统治支配和发号施令的地位。他们能够进行思考,仅凭这点他们就足以征服其他那些不具备思考能力的生物。人类主宰着一切没有独立灵魂的肉体,而它们只能以软弱愠怒的抵抗和顽固死板的笨拙来回敬,人类每次都能够找到对策克服,令它们内部产生争执,将矛头转向对方,自相搏斗。同时,人类还是植物培育的大师,他们勤勤恳恳地劳作,增加或减少某些植物的产量,复兴和繁殖特定的物种,也可以毁灭某种植物,使其在地球上销声匿迹。人类是优胜于动物的,因为他们不但和动物一样具有行动能力和感知能力,还拥有推理逻辑能力;这一能力管理和控制着他们的行为举止,使他们的行动协调一致,所以人类能够巧妙地制服蛮力,也能以不懈的毅力战胜迅捷和灵敏。尽管如此,不同的动物带给我们的感觉、对待我们的态度也都不一而同,有的动物亲切而熟悉,有的则野蛮而凶残。如果我们将狗的温顺服从与老虎的残暴凶猛进行对比,狗将会是人类的好伙伴,而老虎是我们的宿敌;所以人类对动物的统治也并不是绝对的。还有许多动物凭着自身的迅捷,高明的藏身之处,或是隐蔽的居住环境逃离了人类的掌控之外;另一些则借助先天体型微小的优势远离人类的统治,还有一些反对人类的至高无上主权的物种,它们则与我们针锋相对,公然为敌。除此之外,人类也饱受昆虫蜇刺、毒蛇咬伤的困扰,更有其他许多不洁棘手、毫无用处的生物令人时刻烦恼不已,它们的存在仿佛是在善与恶之间筑起了一道阴影,并且使得人类顿悟自身能力的受损和减弱为自己带来了何等严重的后果——那就是尊严的威望一落千丈。

但是我们必须明确区分上帝的统治和人类领域的差别。上帝是所有事物的创造者,是自然界中唯一至高无上的主宰。人类无法左右和影响宇宙的运转,天体的运作不受人类所控制,人类所栖居和赖以生存的地球不停转动,也并不会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对动物、植物和矿物没有任何全局性的统治权可言;人类无法改变物种整体,我们能力所及的范围仅限于动物个体;因为物种整体和大量成群的生物是属于整个大自然的,甚至可以说是构成了整个自然界。万物的消逝、跟随、继承、衰微和更新都由同一种强大而不可抗拒的力量指引着。人类在时间的洪流中不由自主地被裹挟着向前行进,任何驻颜长寿的方法都不可能奏效,因为我们毕竟是凡俗肉身,不得不遵从自然界生老病死,代代更新的法则;人类与万物一样顺服于同样的力量,在它的指引下来到世上,长大成熟,最终衰老死去。

但是有一束神圣的光芒洗礼了人类,赋予了人类生气和活力,使其高尚,使其出类拔萃,位居其他所有的物种之上。这种精神力量不受物质的控制,相反,它能够使物质臣服于自己的命令之下;虽然人类的意志无法号令整个自然界,但是它能管理和统治一些特定的物种。上帝是一切灵光和觉悟的唯一来源,他无穷无尽的力量管辖着宇宙和生物;而人类只拥有上帝恩赐的一线灵光,所以我们的能力范围只能局限在小部分物质和某些生物个体之内。

因此,人类在思维天赋和其他一些能力特质的帮助下驯服了动物,而不是依靠武力和暴力的强迫。在最初的年代里,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后来,人类发觉剥夺了动物的自由是一种不恰当的残忍行为,并对此怀有负罪感。在人类得以接近、了解、选择和驯服动物之前,我们必须先开化明智,学习如何指导教授以及发号施令;就像世界上所有的政权和王国一样,只有人类社会先建立了起来,我们才能够管理和统治其他动物。

我们从团结的人类社会中汲取力量,不断完善自身理性,锤炼天赋才能,并集结联合能量。在人类社会形成之前,人或许是最荒蛮而未开化的生物,几乎不具任何威慑性;他们赤身裸体,手无寸铁,四处漂泊不定,对于他们而言,地球只是一座巨大的荒漠,各种野兽怪物在其中出没,稍不留神,一旦放松了戒备,自己就有可能成为它们爪下的猎物;历史告诉我们,甚至在很久之后,人类中最初的英雄,只不过是成功杀死野兽的猎人。

然而,当人类种群开始大量繁殖,在地球上广泛地分布开来,尔后在艺术和社会的帮助下,人类踏出了征服宇宙的第一步,凶恶残暴的野兽不断被人类猎杀,数量逐渐减少,那些体型庞大的动物几乎在地球上销声匿迹,如今我们只能时不时发现它们巨大的骨架;人类还将所有对自身生存具有威胁性的、贪得无厌的物种摧毁殆尽,或是将它们的种群锐减至一个极少的数量,不复往日的兴旺景象;我们还在动物之中挑起争端和是非,使得它们反目成仇,自相残杀,同时利用哄骗引诱,或是强硬武力的手段征服了许多物种;人类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用尽了一切聪明才智抵御野兽可能带来的伤害,先发制人地对它们进行攻击,由此建立起广泛的王国统治,只有不可企及的孤绝之处,比如炽热荒芜的沙漠,终年积雪的高山和隐蔽偏僻的洞穴才是人类的掌控未曾触及的禁区,而那些同类已然寥寥无几的猛兽便隐居于此。

若我们细致地去考究驴这种动物,就会发现它其实是马的一个变种的近亲。驴和马的大脑、心肺、胃肠道、肝脏以及其他许多内脏器官的构造十分类似,它们的体表结构,腿、蹄子甚至是整个骨架高度的相似性都能够证明这个观点。至于驴和马两者之间的细微差异,我们或许可以将它们的出现归结于气候和食物的影响,以及小型野马在一代又一代繁殖过程中发生的偶然性变化——这些小型野马的杂交和混血使得原先种群逐渐地蜕变,最终形成了一个全新而稳定的物种。或者,也可看作是一连串相似的动物个体的衍生,它们与原先种群的差异都展现在相同的地方,并且外观上足以与马区分开来,可被认作为一个新的种群。能够为此观点提供支撑的一个证据,就是马的毛色变化远远多于驴的毛色变化;马有着悠久的家养历史,在同一个物种中,家养动物的毛色种类必然多于野生动物,在所有动物中都是如此。根据旅人们的描述,大多数野马体型偏小,有着与驴类似的灰色皮毛,它们的尾巴上毛发稀疏,末端蜷曲;还有一些野马,甚至是家养的马,后背上都有黑色的条纹或是别的一些印记,这个特点不论是与野生的驴还是和家养的驴都非常相似。

此外,如果我们探索驴和马气质、性情和行为方式的区别;总的来说,二者的身体构造有所差异;再者,这两个种群混合在一起产生一个新的品种,或是一个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品种,这种可能性或许是可行的;有人提出一个更具说服力的观点,那就是将驴和马都看作是有着同样古老悠久历史的物种,它们从产生伊始就携带着与当今相同的差异,这些差异是根本性的、与生俱来的。与马相比,驴的体型小,头部大,耳朵长,皮肤坚韧性较好,尾巴的毛发更为稀疏;臀部以及周边部位的构造,声音、进食偏好、饮水方式等方面都不一而同。我们能否做出假设,马和驴实际上源自于同一个物种的血统?它们是否属于同一个家族?它们是否并非是自古以来就一直相异的两种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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