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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八月之光(1)

作品: 锦葵 |作者:林培源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2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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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初中的时候做语文试卷,最后的作文题有一则素材:“清晨,非洲草原上的羚羊从睡梦中醒来,它知道新的比赛就要开始,对手仍然是跑得最快的狮子,要想活命,就必须在赛跑中获胜。另一方面,狮子思想负担也不轻,假如跑不过最慢的羚羊,就只能饿死。”

——于是太阳升起的时候,你就得开始奔跑。

也许那时候没人会否认故事的道理:这是一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世界。用它来形容我们生存的这个极端残酷的现实再合适不过了。在追逐自己梦想或者利益的道路上,要么你被别人超过,要么你超过别人。但无论如何,你必须竭尽全力用尽一切手段让自己跑得更快。

似乎惟有如此,才能证明一个人活在世上的价值。金钱,权利,地位,名誉,爱情……它们像悬挂于苍穹之上闪亮的星辰,令所有的人瞻仰、觊觎。这个世界上难以计数的人们,花费了毕生的时间和精力往上爬,不择手段寻获那颗可以无限攀长的魔豆。

逃离棉城之后,我所落脚的这座陌生城市,就是这样一块随时可以寻获到魔豆的土地。但魔豆不会无缘无故从天而降,得到魔豆的前提是你必须付出代价,必须舍弃身上的某样东西,或是与生俱来的善良,或者是一直秉承的原则。道德伦理的条框在这所灯红酒绿的生活里分崩离析,现实是一架锋利无比的切割机,把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剥落,切碎,纷飞在污浊空气里的碎屑,像冬末初春北的沙尘暴一样扑面而来,模糊了视线。

这里与棉城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更像一片布满了荆棘和陷阱的丛林。

你所遇到的许多人,他们披着人的外皮,挂上真假难辨的面具行走、奔跑在错综复杂的街道上。他们在奢华的高级办公区,或者纸醉金迷的娱乐场所神出鬼没,将自己变成维持城市这架巨大机器运转的一个小小的零部件。

当他们卸下所有的伪装之后,皮囊之下跳动的,是一颗强劲有力的心脏。

——钢筋森林之中,所有的人都被物化成为停不下来的飞禽猛兽。

离开出租屋的那天早上,天空弥漫着浓浓的雾气,整个鹏城像一只被人放在蒸笼里的馒头。他的眼睛红红的,我对他踢了几脚之后,他像一个受伤的孩子一样抱住我,苦苦哀求我不要走。

“如果以后你有了孩子,就生下来,我要和你结婚,你要我做什么都愿意。”

“做什么都愿意?那你给我去死吧。”我冷笑了一声,边穿衣服边说。

他盯着我看,表情极为难看。

片刻之后,我把头发扎起来。“你帮我去药店买避孕药。”

他抿着嘴,揉揉眼睛,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气不打一处来,朝他吼道:“你到底去不去?”

他似乎被我吓到了,愣了一下,之后对我说:“那你等我一下,不要乱跑。”

“行。”我闭上眼睛,不想看到他那副嘴脸。

几分钟之后,他满头大汗地跑回来。衬衣都湿了一半。

“你这是游泳去了还是干吗?”

“没,附近没有药店,我跑了很远才买到的。”

我看到他紧紧攒在手里的装了药盒的塑料袋,便命令他:“给我。”

他似乎不愿意把药给我,我瞪着他看,我想我的眼神现在一定可以杀死人。对峙几秒钟之后,我知道我赢了,因为我看到他战战兢兢地把药取出来,像捧着圣物一般恭敬地递给我。

我问他:“这个怎么服用?”

“空腹吃就行,不能超过七十二小时。”

我算了算,从昨晚到现在最多也不过十多个小时,“如果没有效你就死定了。”我说。

他帮我倒了一杯温开水。我取出那两片薄薄的药片,把水杯送到嘴边,仰着头把含在嘴里的药片迅速吞了下去。我不知道之后会不会产生副作用,表面上他们和其他的药片没有什么区别,吃得时候也很简单,但我知道,之后他们肯定会在我的身体里发生化学作用,然后把那些生命的萌芽全部杀死,到最后,它们会变成一堆死细胞排出我的身体。

扼杀一个生命竟会如此简单,简单到只需要两片薄薄的药片。

“如果吃完有事,你会死得很惨。”我脱口而出,便随手拎起一个行李袋,准备出门。

他出其不意地从背后拉住我,强劲有力的手臂像两只大钳一样紧紧地地把我箍住,我被勒得紧紧的,倒抽一口冷气。

“放开我,我叫你放开我。”我试图挣脱他。

“重阳,我求你了,你别走好不好?”他把脸贴在我的脖子上,像一只受伤了急需人安慰的小猫一样,在我耳边喷出温热的鼻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被别人这么哀求着。我以为我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的,可以当他只是一个累赘,可以一脚踢开,可是,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那么哀伤啊。

我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心软,一旦心软我就再也走不出这里了。

我拼尽气力掰开他的手,转过身来直视着他的眼睛:“好啊,我不走。”

他一听,两眼放光:“真的?你不走了?”

他伸出手来捧住我的脸。我推开他,补充道:“除非你把第一次还给我。”

“你……”他像被人塞了一团棉花在嘴里,一时说不出话来。

“怎么了?不说话了?我知道你做不到的,所以你还是乖乖地让我走吧。谢谢你救了我一命,现在我把处女给你,我们算扯平了吧?”

他被我的话给惊呆了,我看到他的嘴唇在颤抖。

“重阳,我对不起你。”

“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你昨晚爽的时候就不觉得对不起我了?”

我想我的话杀伤力一定很大,因为我看到他的脸色一下子苍白了。我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子对他说话,我心里堵着怨气还有委屈,不得已,必须如此发泄出来。

谁叫我是叶重阳呢?是叶重阳就应该是这脾气这模样。

我看得出,他心里在挣扎,他在尽力掩饰自己,掩饰内心早已经溃败不堪的脆弱。

“昨晚喝醉了,我真的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他一副被人冤枉了的样子,眼睛红红的,看我的样子就像条被主人痛打了一顿还不离不弃的小狗一样。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叶重阳,你可以再狠一点,再狠一点他就拿你没办法了。”

我心里一横,问他:“你身上有多少钱,全部给我。”

他像盯着一个陌生人一样,似乎不相信我会伸手向他要钱。他机械地从裤兜里摸出钱夹,然后抽出里面的几张红色的毛泽东,递给我,接过钱的那一霎那,我低下头不去看他,我感觉到他的手在微微发抖。

我把钱塞进裤兜里,然后抬起头,强装出一副灿烂得不能再灿烂的笑容:“谢谢你了哦。”

说完我用力把门一摔,径直走下楼梯间了,每走一步,我都感觉自己在朝着一个无尽的深渊无止境地下坠,拉着我那些浅薄的愚蠢的言行充当陪葬品,呼呼的,飞快的,自生自灭。

我终于还是走出逼仄阴暗的出租屋了,以这样一种对他来说非常残忍的方式。四周的空气混浊难闻,我加快了脚步,头也不回。行李袋啪嗒啪嗒地拍着我身体的一侧,大腿根部隐隐有些痛,走起路来不太自然,我忍住痛,恨不得一脚跨出这片肮脏的贫民窟。

天空一片阴霾,没有一丝阳光。走了几步,我停下来,靠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压抑不住的难过潮水般袭来,我捂住嘴巴,胸腔里灌满了一股难闻的酸味。

陆兆臣的脸不知怎的就从我眼前冒出来了,那张温和的,写满了笃定表情的脸。我想起他来了,我居然在离开后第一次如此真实地想念他。兆臣,兆臣,如果现在你在身边那该多好,如果你在,谁也欺负不了我了,如果你在……可是,我再也回不去了……

这狗屁的世界多讽刺啊。

我忍住心里翻涌的情绪,走着走着还是控制不住难过地哭了起来,我讨厌这样的自己。叶重阳你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狼狈?

“叶重阳,你不能哭,这不过是一次交易,一次交易而已。”

心里有把声音笃定地告诉我,像是来自天空遥远深处神的召唤。

——我知道这一次,身体里那只小兽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离开出租屋之后,我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真的是孤独一人了,孤独来得如此真切,街道上人来人往,谁也不知道别人心里在想些什么。那一刻,我眼里的城市比沙漠还要荒凉。

现在最迫在眉睫的就是找一份工作,不管什么样的工作都行,只要有一处栖身之所。我在街上漫无边际地走着,周围皆是穿得光鲜亮丽的人们,每一个人都低着头匆匆地赶路,偶尔看到穿得非常时尚的女孩子,她们的长筒靴还有尖尖的高跟鞋在干净的地面上敲打出咔咔的声音,像错落有致的击打乐的声音,在高耸的大厦和川流的车流之中回响着。经过茂业百货的时候,我抬头看了看,巨幅广告上的模特让我头晕目眩,她看起来那么冷眼、高贵、像一个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女王。而我呢,现在比一个流落街头的乞丐还要穷酸,甚至连乞讨的资格都没有。

入冬之后,天气逐日变冷。我的衣服不够暖,一到深夜,浑身冷得发抖。身上的钱只够我支撑几天。我从未像现在这样感到恐惧,即使是当初躲在旧仓库里我也从未感到如此害怕,或许那个时候冥冥中注定会有人找到我,会有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我握着钱,手心渐渐冒出了汗,钱也湿了。之后我在路边的小店买了一碗麻辣烫,随便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来,端起碗呼呼地吃起来了,也顾不得自己的吃相有多难看。

这是繁华街市的角落。一到夜晚,华灯四起,把整条步行街照出一种异常金碧辉煌的效果来,扑朔迷离,人们穿梭其中,像悠游在深海之中的鱼群。白天的时候,我留意过贴在公车站牌上面的招聘广告,大多是什么夜总会、休闲会所的,我想,除非我真的哪天走投无路了,不然打死我也不会去这些地方。

四周的店铺一家挨着一家,琳琅满目的,皆是换季时节打折出售的商品。人们在这里砸下大把大把的金钱,然后买回一堆穿一次之后就再丢到一边的衣物。

我跟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如同裹挟在洪流之中摇摆不定的小船,和陌生人擦肩而过,也和那些高档奢侈品擦肩而过。有一次走进一间服饰店,莫名其妙的被店员拖过去试穿一件新上市的丝绒长裙,当我在试衣间里翻到那块商标牌之后,我彻底傻眼了,一条宝蓝色的丝长裙就要九百五十三块。当然,最后的结果是我没有试穿,直接把裙子退回给店员。她上上下下扫了我一眼,还不死心,继续说服我:“哎呀,小姐,我们现在店里做活动,这裙子都是打完折之后的,今年流行的宝蓝色很衬你呀,你这么靓女,皮肤又这么好,穿起来一定非常好看的!”我看着她那张画着烟熏妆的苍白妖艳的脸,支支吾吾地搪塞了一番,之后她看出我肯定是身上没钱,于是翻了翻白眼,不再理我了。我赶快抓起行李袋,头也不回仓皇地跑出来了。

这样一个夜晚,我被一种巨大的新奇和恐惧所包围,周围的璀璨的灯光把我的眼睛刺痛了。一直到深夜,这片嘈杂的购物休闲区才渐渐安静下来。我累得瘫坐在路边的椅子上。

深夜的街道出奇得空旷,像闭门之后落寞的游乐场,喧嚣和欢乐全部遁入时间深处。晚归的情侣抱在一起从我面前走过,亲吻、拥抱,肆无忌惮地说着玩笑话。他们走后,我盯着那些幸福的背影发呆,心里像被人剜去了一大块,空荡荡地滴着血。

——如果你在,就好了。

我冷得缩着脖子,顶着寒风慢慢地走着。环卫工人在行人寥落的街道上清理垃圾。喝得醉醺醺的酒鬼一边走路一边高声唱歌。说实在的,我很怕,万一突然窜出抢匪来,那我一定死定了。我说服自己不要去想,赶紧找个地方把自己给藏起来,度过这个惶惶然的夜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最后我走进街道拐角的一家麦当劳,我看到了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招牌,心里松了一口气。我不敢买东西吃,只是趴在桌上休息,却怎么也睡不着。白天遇到的一切此刻正在我的脑海中发酵,记忆膨胀起来把思维塞得一片混乱。一直到凌晨一点多,穿着麦当劳条纹制服的店员走过来提醒我说:“对不起,小姐,我们要打烊了。”

我揉揉眼睛,一脸疑惑地问:“不是二十四小时营业么?”

“哦,对不起,我们这家店不通宵。”

我无奈地提着行李袋走出麦当劳,像堆没人要的垃圾一样再次卷进空荡荡的大街。

这下我真的欲哭无泪了,如果再不找个招待所住下,说不定就会冷死在这里——就算不冷死,也会活活给吓死。我望着这座不眠之城,头顶昏暗的苍穹被灯光照出一片模糊的光晕。天旋地转之间,我感到自己成了一颗无法停下来的陀螺。

我没有想到的是片刻之后,我就与迎面走来的女人撞了个满怀。

这个女人,叫蓝郁芳,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经营一家叫兰桂坊的咖啡厅。

“重阳,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一天午后,咖啡厅里没有什么顾客,蓝郁芳和我闲聊。

“蓝姐,我哪能不记得呀,我记得可清楚啦,那时你喝得醉醺醺的,还把我的外套吐得一塌糊涂。”

“好啦,你这个你还记得,你就不能说点别的么?”

“说点别的?比如说你那时的媚态堪比醉酒的杨贵妃?”

“死丫头你越来越油嘴滑舌了呀!”

“哈,我哪敢呢,比起蓝姐你我可是白骨精见了活菩萨。”

“你这什么比喻……”

这是我们难得的闲暇时刻,咖啡厅虽然坐落在城市的繁华地带,但平时顾客并不多,最忙的也就是下午三四点还有晚上八九点的时候,咖啡厅里除了我还有另外三个服务员。

和蓝郁芳进行以上对话的时候,我已经在兰桂坊咖啡厅待了半年的时间,从当初莽莽撞撞一无所知,到现在对手头的工作轻车熟路,这期间跨过的沟沟坎坎,简直多得数不清。

“以后别把我当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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