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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方芳篇】用手中的沙画一个你(8)

作品: 重生:腹黑前夫别乱来 |作者:萌萌戏语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8-0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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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吃也是吃她自己的钱,方芳觉得不吃白不吃,何况她也饿了。

撑着身体坐了起来,因为打着点滴,不方便下床,所以她挪到了床边坐着,男人从袋子里拿出两个白色的快餐盒,递到她手中。方芳心中有些不爽,抢了她那么多钱,竟然只给她吃盒饭。只是胃开始“咕噜咕噜”地抗议,让她没办法大义凛然地绝食。

两人相对无言地吃完饭,方芳开了口:“信呢?”

男人斜睨她一眼,接着起身去拿背包,掏了半天很费了些力气把那写生本拿了出来,颇不屑地丢给她:“里面夹着呢,自己找。”

她爱惜不已的写生本狼狈地落到她身上,书页自动哗哗打开,叠好的信纸仿佛是亟不可待想要见她似的,自己滑落了出来。

展开旧旧的信纸,纸上写得满满当当,确实是斯捷潘那有些别扭的字迹。人说画家一般都有一手好字,然而斯捷潘是个例外,他那拿画笔的优雅的手,怎么都写不利落汉字,写出来的字总是有些歪歪扭扭,有时候甚至会让人误以为是日文。

方芳深吸了口气,开始看这封被“蝌蚪”爬满的信。

【亲爱的芳:

写这封信时,我真的既难过又高兴。难过的是,在你看到这封信之前,你一定深深的伤心过。也许并不是伤心我的离开,而是因为对我的失望,对不起,我竟以那样的身份,带着那样的目的出现在你的身边,而又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我们的关系。我想你一定后悔认识我,说实话,我也很后悔,出现在你身边时,我真的没想过会这样爱上你。

而我高兴的是,在你看完这封信之后,也许你不会原谅我,却也不会太过伤心。

我想向你说的是,我不会被枪决。

会有某个替死鬼来牢里换我出去,而我会回到俄罗斯。救我出去,送我回到俄罗斯,这是我父亲和母亲家族的人一致的意思。我曾跟你说过,贵族的血脉很薄,而在我父亲那边,我是林家唯一的嫡传子孙。所以,他们会想尽办法救我出去。

我想,看到这里,你一定会很气愤,气愤你白为我流了许多泪吧?很抱歉,我没机会,也没办法,更是不能冒险告诉你。这个计划本身就很危险,牵扯了很多人,如果有什么纰漏,连我父母的家族也要牵扯进来,所以,我只能沉默地写下这封信,封在随身带着的写生本中,希望你有朝一日能发现它。

我想,当我逃回俄罗斯之后,我再没有办法和你联系。即使回了俄罗斯,我也不是合法公民,我大概会躲在家族某处产业中,也许更悲惨的,会在茫茫的西伯利亚森林里过着隐居甚至流亡的生活,我不敢冒险让中方知道我在俄罗斯,所以我一定不会给你写信。我想,你会理解这点的吧。这对我来说其实并不算苦,隐居或是流浪都没有关系,在没有人烟的地方日日作画,对我来说,就是天堂般的日子。

我想,我会用余生的每一天来想念你。也许你怀疑我是为了顾夏才接近你的,一开始,确实是如此。在最初,在我和顾夏初遇时,我并不知道,她就是我仇人深爱的人。那个夏天,在我看来,她只是个明明有了深刻的人生伤痕,却仍然只是个思维简单的傻女孩而已。那个时候我的母亲还没有去世,虽然因为父亲的死我心中很难过,但是那样低俗的丑闻,也让我很有些恨他,母亲是那样地爱着他,为了他甚至抛弃了自己的家族和国家,这个世上还有什么女人能比得上母亲的美丽与贤淑?心中的那股恨意让我极为讨厌那栋华丽的宅子,觉得那些华美的装饰,就和父亲一样虚伪,而且,我也因为母亲无休无止地自责觉得烦闷和压抑,所以那个时候才会来到传说中的天涯海角,来到H市。

世界真是小,就这么让我遇到了顾夏。她是个让人觉得亲切的女人,如果不是这桩仇恨,也许我会和她成为很好的朋友吧。那个时候我还没太注意你,你知道,对于我这样心境的人来说,对什么事都积极热情的你,对我而言,太过喧闹了点,也太有侵略性——不要以为我没注意你那时眼里的暗示(笑)。

可是你是那么可爱,你那不标准的普通话还有碎碎念般的话语总能让我忍不住笑出来。这对一个家庭刚刚破碎的人来说,真的是一种恩惠。在去年圣诞节之前,我真的度过了非常愉快的一段时光。

而母亲在那个圣诞节去世了。我很后悔,我为什么没有在她需要支持与鼓励的时候陪在她的身边?可笑的是,这种悔恨就像她对父亲,我们母子俩都犯了相同的错误。

我是在宠爱的海洋里喂养大的,我习惯于父母无条件的迁就我,关怀我,我习惯于父母默默忍受痛苦,咬牙伪装坚强,所以我认为即使母亲很自责,她也一定不会有事,过了这段时间,她一定会恢复那温婉的笑容。

可惜我再也没见到那笑容,我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上,赶回A市时,我只看到她面无表情,冰冷而僵硬地躺在她的床上,那么的瘦弱干枯。

母亲的房间曾是我最喜爱的房间。因为房间里总有一种淡淡的,温柔的香味。小时候,母亲会带着我在那张大床上睡觉,给我唱俄罗斯童谣,哄我入睡。那个房间让我觉得安宁而温暖。

而自那之后,那个房间,便是我的噩梦。

后来的事,你也能猜到了,我开始了复仇。我查到了父亲的仇人,我知道了他准备结婚,而新娘,竟然是顾夏。原谅当时的我并没有太多犹豫,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爱上你,而我已被仇恨蒙蔽了眼睛。

杀死傅晴,是我的失误。这个案子在A市闹出了太大的动静,不得已,我只能当日赶回H市,那天是情人节,于是你带着略带娇羞的笑脸说要请我吃饭,我当即就答应了,我觉得这真是老天送上门的机会,虽然那个时候我并不太确定顾夏会不会回H市,可是你是顾夏最好的朋友,藏在你身边,做你的男友,总会有更多的机会接近顾夏,而不引人怀疑。

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你大概唯一不知道的,就是我什么时候爱上你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第一次明确发现自己心脏在激烈地跳动,竟只是因为某一天你一个无意的微笑。所以我想,早在那之前,我就已经对你动了心,只是我自己不知道罢了。也许是你每次在外吃饭结账时看着老板那严肃较真的眼神,也许是在情人节那天接我时那欲说还休的可爱模样,也许是那次在电影院顾夏突然不见时你急得满头大汗的真挚表情,也许是你穿着精致的小礼服却豪迈骑着脚踏车的搞笑样子……也许更早更早,在某天我路过顾夏书屋时,看到你和顾夏像孩子一样追逐打闹的顽皮笑容……

亲爱的,写到这里时,我真的好想你,好想好想拥抱你。我爱你,真的真的爱你。即使我是万神惩罚的恶魔,然而我对你的爱,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虚假。我多么想娶你做我的妻子,多么想和你有一个家。

然而,人生真的有很多无奈。也许就像我父母,也许就像顾夏和任毅,在人生的某个岔路口,一不小心松开了手,就再也找不回彼此。

我们恐怕也会这样。

芳,我想现在的你可能在哭,可能在笑,也可能在生气,或是各种感情都混杂在了一起。无论现在你是爱我,还是恨我,我只想让你知道,我永远永远不会忘记你,永远不会忘记你为我做的饭菜的味道,还有你笑起来的样子。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爱上别人,但是在我心中,你是无可取代的。你还给我的戒指,我会一直留着。因为这是我第一次送一个女孩戒指,而她因为怕我牵挂,剜心刻骨般地将它还给了我。她给我的幸福感,已刻入我的灵魂,我没有办法丢弃。我会一生都好好保管着这枚戒指,直到我死去,直到将它带入我的坟墓。

若是你仍然爱着我,芳,答应我,别等我,别希冀着我们的重遇。我希望你幸福,一直爽朗而豪迈地笑对人生,而不是虚度青春,等着一个几乎不可能再相遇的人。你知道我仍在世上某一个角落画画,我知道你仍然在某个地方忙碌,这就够了,不是吗?至少对于我而言,这已经是很奢侈的幸福了。

眼看这张信纸就要写满了,如果可以,我大概能把数十张这样的信纸写满,想对你说的话,真的是太多太多,可是我必须很好地把这封信藏在写生本里,所以,只这一页,是你我最后的联系。

别了,亲爱的。

你的,斯捷潘。

若有来生,请早些和我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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