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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4章 紫贝壳(2)

作品: 琼瑶作品全集 |作者:琼瑶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4-1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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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要应付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环境,”他轻声地说,背靠着窗子,握着茶杯的手稳定地晃动,那橙色的液体在杯里旋转着,冒出的热气弥漫在他的眼睛前面。“别为喝酒的事情难堪,他们都没有恶意。”

“我知道,”她仓猝地说,想给自己的躲避找一个理由。“我只是不习惯,我好像完全不属于这里,我很怕——见到陌生的人,这使我紧张不安,许多时候,我都宁愿孤独,我想,我生来就不太合群。”

“是吗?”他深深地望着她,“孤独是每一个人都需要的,寂寞是每个人都不要的,但愿你有的是前者,不要是后者。”他笑了笑,喝了一口茶。“能够孤独还是有福的人呢,许多人,希望孤独还孤独不了。”

“你吗?”珮青问,感到自己紧张的情绪逐渐地放松了。面前的这个男人有种懒洋洋的松懈,斜靠在那儿,注视着那些高谈阔论的人,有股遗世独立的味道。“要孤独的男人很少,他们都是些人世者,要竞争,要为事业奋斗,要在人群里一较短长。”她轻声地说。

“确实不错,”他看了她一眼,“所以男人比女人难做,他们不能够很容易地获得片刻孤独。人往往都受外界的操纵,不能自己操纵自己,这是最可悲的事!”

“我有同感呢!”她低低地说,伸展着手臂,想起那间盛满暮色的小屋,她宁愿蜷缩在那沙发里,不愿待在这灯烛辉煌的大厅中。

“我和伯南见过很多次,他不常谈起你,”他说,在人群里搜索着伯南,“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她轻声说。

“我有两个,”他喝了一口茶,愉快地笑着,眼睛里突然闪烁着光彩。“孩子是一个家庭里的天使,你们应该要孩子,那会使家庭热闹很多。”

“你太太没来?”她好奇地问。

“她不喜欢应酬。”

“我也是。”她叹息一声,似乎不胜疲倦,并不是每一个丈夫都要强迫太太出席宴会呀!

伯南远远地走来了,手里拿着珮青的披肩,对夏梦轩客气而疏远地点了点头,他夸张地把披肩披在珮青肩上,用不自然的温柔说:

“珮青,你身体不好,别坐在风口上,当心回去又要闹头痛了。”

珮青看了伯南一眼,什么都没说。她是了解伯南的,在人前,他总要做出一副温柔体贴的样子来,朋友们都认为他是“标准丈夫”!在家里呢?温柔体贴就都不必要了。顺从地站起身来,跟着他向前走去,伯南暗中狠狠地捏着她的手臂,在她耳边悄悄地说:

“你该去和主人谈话,别和那个夏梦轩躲在一边,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铜臭!那边那个白眉毛的老头是孟主任,在我们部里很有点力量,对我出国的事颇有助力。他对你的印象很好,去和他多谈谈!”

她愕然地看着伯南,他想要她和那个孟主任谈什么呢?孟主任!就是那个用膝盖碰她的老头!她的胃部一阵痉挛,身子就不由自主地僵硬了。

“不,伯南,我要回家。”她低声地说。

“什么?”伯南皱紧了眉。“你是什么意思?”

“我要回家。”珮青像孩子似的坚持着,“我要马上回家。”

“胡闹!”伯南捏住她的胳膊。“上前去!”

“不!”她向后退,用执拗而又委屈的眸子望着伯南,“我要回家,请你带我回家!”

怒气飞上了伯南的眉梢,他紧握着珮青的手臂,仿佛立即就要发作,但是,他又忍下去了,望着珮青那张小小的、坚决的脸,他明白她固执的时候,谁也没办法让她屈服。收起了怒容,他说:

“好吧,我带你回家。”

到了主人面前,伯南的脸色已经柔和得像个最深情的丈夫,对程步云点了点头,他温柔地揽着珮青说:

“对不起,内人有些不舒服,请允许我先告辞一步。”

主人夫妇一直送他们到门口,且送他们坐进汽车,伯南怜惜地把西装上衣披在珮青的身上,看得那个程太太羡慕不止,车子开走了好久,才回头对程步云瞪了一眼。

“你该学习。”

“算了!”老外交官咧嘴一笑,“人家是小夫小妻呀!”

这儿,车里的伯南已经变了脸,从反光镜里瞪着珮青,他厉声说:

“你简直可恶到了极点,完全给我丢人!”

珮青缩在座位里,用披肩裹紧了自己,怯怯地说:

“我——我很抱歉。对不起,伯南。”

“我不知道为什么娶了你?”伯南怒气冲冲地吼着,“倒了十八辈子的楣!”

珮青咬住了嘴唇,每当她无以自处的时候,她就只有咬紧自己的嘴唇,好像一切难堪、哀愁、痛苦……都可以在这一咬里发泄了,或者说,因这一咬而被控制住了。可是,泪雾升了起来,她看不清车窗外的任何景致了。

“你永远学不会!永远长不大!永远莫名其妙!”伯南仍然咒骂不已,“我要你这样的太太做什么?只是养了一个废物!”

泪水滑下珮青的面颊,热热的、湿湿的。窗外的雨加大了,冷冷的雨水像是全灌进了她的衣领里。她把整个身子都缩了起来,仍然抵御不了那包围着她的一团冷气。

【第二章】

夜深的时候,夏梦轩才离开了程步云的家,他是全体宾客最后离去的一个。

站在程宅的大门外,他深吸了一口夜风,雨停了,他喜欢秋夜那种凉凉爽爽的空气。他那辆米色的道奇牌小汽车正停在街道旁边,上了车,他让车子滑行在人烟稀少的街头。深夜开车是一种享受,稳稳地握着驾驶盘,不必和满街的车子行人争先抢后。人生的驾驶也和开车一样,何时才能有一条康庄而平稳的大道?不需要在别人车子的夹缝里行驶?随时担心着翻车、抛锚和碰撞?摇了摇头,一种淡淡的、疲倦的感觉就对他包围了过来,燃起一支烟,他对着窗玻璃喷过去,百无聊赖地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在程家待得这么晚?他自己也不知道,只觉得在现在这种争名夺利的世界里,像程步云那么富于人情味的人已经不多了。他喜欢那对老夫妻,事实上,他和程步云还有一段不算小的渊源。十五六年以前,程步云曾经在他念的大学里面兼课,教他逻辑学,他们可以说是彼此欣赏。后来,程步云曾想把自己的一个大女儿嫁给他,千方百计地为他们拉拢过。但是,那位小姐太娇,夏梦轩又太傲,两人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来。接着没多久,程步云就外放到南美去了,他的那个大女儿也在国外结了婚。数年后,夏梦轩留学美国,还和她见了面,她已是个成熟的小妇人了,豪放、爽朗、热情地招待他,颇使他有些怏怏然的懊丧。而今,程步云年纪大了,退休了,儿女都远在异国,只剩下一对老夫妻孤零零地在台湾,他就和他们又亲近了起来,像个子侄一般地出入程家。老夫妻热情好客,他也常在座中帮忙招待。

今天,今天为什么要来呢?他加快了车行速度,耳边有着呼呼的风响。他记起那个范伯南对他那畏怯的小妻子说的几句话:

“别和那个夏梦轩在一起,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的铜臭!”

范伯南以为他听不见吗?“满身的铜臭!”这对他是侮辱吗?其实,谁能离开金钱而生存?赤手空拳地闯出自己的事业,赚出一份水准以上的生活,这也算是可耻的吗?这社会真是滑稽而不可解的,讥笑贫穷,也同样嘲弄富有,焉知道贫穷与富有,都未见得是嘲笑的对象!这社会缺少一些什么呢?他刹住车,深思地喷出一口烟,注视着前面的红灯,给了自己一个答案:“缺少一些真诚,一些思想和一些灵气!”

一个满身铜臭的人嫌这个社会缺少灵气?他不禁哑然失笑了。车子到了他那坐落在松江路的住宅门口,看看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美婵和阿英一定都睡了,别惊醒她们吧。下了车,他用钥匙打开车房的门,先把车子倒进了车库里,再打开大门走进去。

花园里的玫瑰开得很好,小喷水池的水珠在夜色里闪耀着,是一粒粒亮晶晶的发光体。他穿过花园,走进正房,客厅的灯光还亮着,地毯上散满了孩子的玩具和靠垫、报纸,电视机忘记关,空白的画面兀自在那儿闪烁,一瓶已残败了的花还放在茶几上面,在那儿放射着腐朽的浓香。他四面看了看,出于本能地关掉了电视,收拾了地下的书本和报纸,把靠垫放回到沙发上,叹口气,自语地说:

“美婵是个安分守己的好太太,只是不大会理家!”

关掉了客厅的灯,走进卧室,他一眼就看到了美婵,短短的头发下是张讨人喜欢的、圆圆的脸,埋在枕头中,睡得正香。棉被有一半已经滑落到地下,双手都伸在棉被之外,却又蜷缩着身子,像是不胜寒冷。夏梦轩站在床边,默默地对她注视了几秒钟,奇怪她虽然已当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却仍然保持着稚气的天真。把棉被拉了起来,他细心地把她的手塞进棉被里,就这样一个小动作,已经惊醒了她,睁开了一对惺忪的大眼睛,她给了他一个朦胧的微笑,睡态可掬地说:

“你回来了?我今晚跟孩子们玩得很开心,我是大老虎,他们是小老虎!”

怪不得客厅那样零乱!他想。美婵翻了一个身,闭上眼睛,立即又沉沉入睡了。梦轩转过身子,走到孩子们的卧室中,电灯同样亮着没有关,他先到六岁大的儿子小竹的床边,小竹熟睡着,一脸的黑线条,像个京戏中的大花脸,睡觉前显然没有经过梳洗。小小的身子歪扭着,仿佛睡得不太舒服,梦轩伸手到他的身子底下,首先掏出一把小手枪,继而又掏出一辆小坦克车,最后再拉出一只被压扁了的玩具小熊,小竹的身子才算睡平了。他怜爱地看着那孩子,诧异他怎能躺在那么多东西上面入睡。离开了儿子的床边,他再走到八岁的女儿小枫的床边,小枫是他的小珍珠,他说不出有多喜爱这个女儿。停在床边,他惊异地发现那孩子正强睁着一对充满睡意的眸子,静静地注视着他。

“嗨,小枫,怎么你还没有睡着?”他奇怪地问。

“我在等你呀,爸爸。”小枫细声细气地说。

“噢!”他弯下腰去,抚摸着那孩子粉扑扑的面颊。“我不是告诉过你么,爸爸事情忙,晚上回来得晚,你别等我,明天还要上学呢!”

“你没有亲我,我睡不着。”小枫轻声地说,突然伸出两只小小的胳膊,揽住梦轩的脖子。梦轩俯下头去,在她的额头,两边面颊上,都吻了吻,那温温软软的小手臂引起他衷心的喜悦和感动的情绪。怎样一个小女儿呀!为她盖好棉被,把脖子两边掖了掖,他宠爱地望着她,低声地说:

“现在,好好睡了吧!明天我早早地回来陪你玩,嗯?”

孩子点点头,唇边浮起一个甜甜的笑。

“明天见,爸爸!”

“明天见!”梦轩退出房间,关了灯,带上房门。心底有层朦胧的温暖,什么快乐能比得上孩子所带来的呢?那是最没有矫饰的感情,最纯洁,也最真挚!

到浴室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睡衣,他觉得了无睡意。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子中最整洁雅致的一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台灯放射着柔和的光线,四壁有着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着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着咖啡杯子,他对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举了举杯,自我解嘲地说:

“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轩!”

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沓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着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地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地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地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扎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地“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著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与和平。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地望着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而不集中。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分艳丽的红缎子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着,勾画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子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子的尖叫声中尖叫,她的尖叫声往往比孩子还大。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子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

“糟糕!小竹,你的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英要手帕!”

“什么?小枫?你饿了?阿英!阿英!赶快摆饭出来呀!”

“慢慢来,慢慢来,小竹,你要什么?你的剪贴簿?谁看小竹的剪贴簿了?”

“哦呀!你们不要吵,当心把爸爸吵醒了!”

“什么?小枫?你不吃饭了?来不及了?那怎么行?阿英!阿英!饭好了没有?”

“怎么了?小竹?别哭呀!剪贴簿?阿英!小弟的剪贴簿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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