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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法,只苦了漕帮,白白赔上一笔疏浚河道的费用。其次,那些奉委押运的候补州县,没有“公费”可派,一笔过年的盘缠便落空了。椿寿心中虽有不忍,但到底是别人的事,藩司能够不赔,已是上上大吉,只好狠一狠心不理他们了。
果然,第二天抚台衙门来了正式公事,唯恐影响来年新漕的期限:
“所有本年湖属八帮漕船,仰该司即便遵照,全数追回,候命办理。”椿寿不敢怠慢,立即派出人去,把湖属八帮的漕船截了回来,同时上院去见抚台,请示所谓“候命办理”是如何办法。
黄宗汉一直托病不见。过了有五六天,一角公文送到,拆开一看,椿寿几乎昏厥,顿足骂道:“黄寿臣,黄寿臣,你好狠的心!我与你何冤何仇,你要置我于死地!”
黄宗汉的手段的确太毒辣了,他以一省最高行政长官的地位,统筹漕运全局的理由,为了使来年新漕的输运如期完成,以期此后各年均得恢复正常,作了一个决定:本年湖属八帮的漕米,留浙变价。全部漕米二十七万六千石,照户部所定价格,每石二两银子,共该五十五万二千两,限期一个月报缴。
这是椿寿与尖丁早已算过了的,市价与部价的差额,一共要三十三万两银子。如果在他第一次到湖州开会之前,抚台就作了这个决定,那么漕帮赔大部分,藩司赔小部分,这笔小部分的赔款,也还可以在浮收的款项中拨付。说起来只是今年白吃一场辛苦,没有“好处”而已。但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了,漕帮负担了疏浚河道的全部经费,事先已经声明,出了这笔钱,漕船非走不可,于今截回不走,已觉愧对漕帮,再要他们分赔差额,就是漕帮肯赔,自己也难启齿,何况看情形是绝无此可能的。
至于浮收的“好处”,早已按股照派,“分润”有关人员,哪里再去追索?即使追索得到,也不过五六万银子,还差着一大截呢!
事情的演变,竟会弄得全部责任,落在自己一个人头上。椿寿悔恨交并,而仍不能不拼命作最后的挣扎,愁眉苦脸地召集了亲信来商议,大家一致的看法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唯有去求抚台,收回“变价”的成命,应解的二十多万石漕米,随明年新漕一起启运。就这样起卸入仓,从船上搬到岸上,明年再从岸上搬到船上,来回周折的运费、仓费,以及两次搬动的损耗,算起来也要赔好几万两银子,而且一定还会受到处分,但无论如何总比赔三十三万两银子来得好。
两害相权取其轻,椿寿只得硬着头皮上院,把“手本”送了进去,门上出来答道:“上头人不舒服,请大人回去吧!上头交代,等病好了,再请大人过来相叙。”
椿寿愤不可遏,吩咐跟班说:“回去取铺盖!抚台不见我不走,就借官厅的炕床睡。”门上一看,这不像话,赶紧赔笑道:“大人不必,不必!想来是有急要公事要回,我再到上房去跑一趟。”于是椿寿就在官厅中坐等,等了半个时辰,黄宗汉出来,仰着头,板着脸,一见面不等椿寿开口,就先大声问道:“你非见我不可?”“是!”椿寿低声下气地回答,“大人贵恙在身,本不该打搅,只是实在有万分困难的下情上禀。”“如果是湖属漕米的事,你不必谈。已经出奏了。”这句话就如焦雷轰顶,一时天旋地转,不得不颓然坐倒,等定定神看时,黄宗汉已无踪影,抚院的戈什哈低声向他说道:“大人请回吧!轿子已经伺候半天了。”
椿寿闭上眼,眼角流出两滴眼泪,拿马蹄袖拭一拭干净,由听差扶掖着,一步懒似一步地走出官厅。
就在这天晚上,椿寿在藩司衙门后院的签押房里上吊自杀。第二天一早为家人发觉,哭声震动内外,少不得有人献殷勤,把这个不幸的消息飞报抚台。
黄宗汉一听,知道闯了祸,逼死二品大员,罪名不轻,但转念想起一重公案,觉得可以如法炮制,心便放了一半。
他想起的是陕西蒲城王鼎尸谏的往事,这重公案发生在十年以前,王鼎与奸臣穆彰阿,同为大学士值军机。这位“蒲城相国”性情刚烈,嫉恶如仇,而遇到穆彰阿是阴柔奸险的性格,每在御前争执,一个声色俱厉,一个从容自如,宣宗偏听不明,总觉得王鼎不免过分。
道光二十二年,为了保荐林则徐复用,王鼎不惜自杀尸谏,遗疏痛劾穆彰阿。那时有个军机章京叫陈孚恩,是穆彰阿的走狗,一看王鼎不曾入值,亦未请假,心里一动,借故出宫,赶到王鼎家一看,听得哭声震天,越发有数。趁王鼎的儿子——翰林院编修王抗骤遭大故,五中昏瞀的当儿,劝他把王鼎的尸首解下来,同时把遗疏抓到手里,一看内容,不出所料,便又劝王抗以个人前程为重,不必得罪穆彰阿,又说“上头”对王鼎印象不佳,而大臣自杀,有伤国体,说不定天颜震怒,不但王鼎身后的恤典落空,而且别有不测之祸。
这一番威胁利诱,教王抗上了当,听从穆彰阿更改遗疏,并以暴疾身故奏报。宣宗也有些疑心,但穆彰阿布置周密,“上头”无法获知真相,也就算了。陈孚恩帮了穆彰阿这个大忙,收获也不小,不久,穆彰阿就保他当山东巡抚。而王抗则以不能成父之志,为他父亲的门生、他自己的同年,以及陕甘同乡所不齿,辞官回里,郁郁以终。
穆彰阿是道光十五年乙未科会试的大主考,黄宗汉是他的门生,颇为巴结这位老师。秦桧门下有“十客”,穆彰阿门下有“十子”,黄宗汉与陈孚恩都在“穆门十子”之数,自然熟知其事。所以,一遇椿寿的变故,他立即遣派亲信,以釜底抽薪的宗旨,先设法把椿寿的遗嘱弄到手,然后亲自拜访驻防的将军和浙江学政——因为这两个人是可以专折奏事的,先要把他们稳住,才可以不使真相上闻。
当然,另一方面他还要间接拜托旗籍的官员,安抚椿寿的家属,然后奏报藩司出缺。上吊自杀是瞒不住的,所以另外附了个“夹片”,说是“浙江钱漕诸务支绌,本年久旱岁歉,征解尤难,该司恐误公事,日夜焦急,以至迫切轻生”。把湖属八帮应运漕米,留浙变价的事,只字不提。同时录呈了经过修改的椿寿的遗嘱,咸丰帝此时初登大宝,相当精明,看遗嘱内有“因情节所逼,势不能生”两句话,大为疑惑,认为即令公事难办,何至遽尔自尽?是否另有别情,命令黄宗汉“再行详细访察,据实奏闻,毋稍隐饰”。
浙江学政万青藜也有专折奏报,说椿寿身后,留有遗嘱,“实因公事棘手,遽行自尽”。与黄宗汉的奏折桴鼓相应。皇帝批示:“已有旨,令黄宗汉详查具报。汝近在省垣,若有所闻,亦可据实具奏。”
看来事情要闹得很大,但事态真正严重的关键所在,只有黄宗汉自己知道。因为椿寿的自尽,如果真的是由于他的措施严峻,则虽良心有亏,亦不过课以道义上的责任,在公事上可以交代得过,那就不必有所畏惧。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椿寿之死,是死在他虚言恫吓的一句话上。所谓“留浙变价”,原是黄宗汉有意跟椿寿为难的一种说法,暗地里他并不坚持这样做,不但不坚持,他还留着后手,以防椿寿无法做到时,自己有转圜的余地。由于在军机处和户部都有极好的关系,所以黄宗汉对来年新漕改用海运,以及本年湖属各帮漕米,不能如限北运的处置办法,都有十足的把握,私底下书函往还,几乎已有成议。但这些情形,椿寿无从知道,他亦瞒着不说。以改用海运并无把握,河运粮船难以依限回空的理由,下令截回漕船,留浙变价,这一套措施与他所奏报的改革办法,完全不符。他向椿寿所说的,留浙变价一事“已经出奏”,事情到了推车撞壁的地步,再也无可挽回,这才使椿寿感到已入绝路,不能不一死了之。其实,“已经出奏”这句话,根本是瞎说。
就凭这句谎言,黄宗汉便得对椿寿之死负起全部责任。因而他必须多方设法掩饰遮盖,不使真相上闻,一面活动万青藜等人,帮着他瞒谎,一面遣派亲信,携带巨资,到京师活动。当然,像军机大臣彭蕴章那里,是不必也不能行贿的,只有以同年的身份,拜托关顾照应。
不过这样一件案子,也不是轻易压得下去的。椿寿是“上三旗”的旗人,亲戚之中,颇有贵官,认为他的死因可疑,自然要出头为他讲话,这样军机处要帮黄宗汉的忙,就不能不费一番手脚,来遮人耳目。照一向的惯例,类似这种情况,一定简派大员密查。既称密查,自然不能让被查的人知道,可是一二品的大员出京,无论如何是件瞒不住的事,于是便有许多掩护其行踪及任务的方法。一种是声东击西,譬如明发上谕,“着派某某人驰往江苏查案”,这人便是“钦差”的身份,所经之处,接待的礼节极其隆重。这样一路南下,到了济南,忽然不走了,用钦差大臣的关防,咨会山东巡抚,开出一张名单,请即传提到案,迅雷不及掩耳地展开了查案的工作。再有一种是暗渡陈仓,乘某某大员外放到任的机会,密谕赴某处查案。这道密谕照例不发“邸抄”,被查的省份毫无所知,行到目的地,拜访总督或巡抚,出示密谕,于是一夕之间,可以掀起大狱。查黄宗汉逼死椿寿一案,就是用的这一种办法,所以在表面上看不出黄宗汉出了毛病的痕迹,这当然又是军机处帮他的忙。
这位钦差名叫何桂清,是黄宗汉的同年。在他们乙未一榜中,何桂清的年纪较轻,仪表清俊,吐属渊雅,人缘极好。这年秋天,由户部侍郎外放江苏学政,在京里饯行送别的应酬甚多,所以一直迟迟不能启程。就在这段摒挡行囊,准备到任的期间,出了椿寿这件案子,彭蕴章和他一些在京同年商量的结果,奏请密派何桂清于赴江苏学政途中,顺道查办。“上头”只对椿寿的死因怀疑,不曾想到是他所信任的黄宗汉干的好事,自然不会以何桂清与黄是同年为嫌,便准了军机处的建议。这个消息,很快、很秘密地传到了杭州,黄宗汉等于服下一粒定心丸。何桂清以钦命在身,不敢耽搁,也就在岁暮之际,出京南下。
注释
[1]沙船:中国古代近海船,因其适于在水浅多沙滩的航道航行,故名沙船。
[2]海底:江湖帮派的帮内资料。
[3]戈什哈:满语。清代高级官员的侍从护卫(武弁),简称“戈什”,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官属下均设有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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