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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酒的味道

作品: 龙族之重生者归来 |作者:弥途 |分类:二次元 |更新:03-03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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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bro,她今天的酒,算我账上。”

大概芬格尔自打出生以来最为巅峰的时刻就是此时了吧。

酒保靠近过来,带着一脸我懂你的笑容:

“来点什么?”

“随便来两杯,你最拿手的,怎么样?”

等酒保和他只隔着吧台时,他才低声说:

“挂在2333房间账上。”

酒保撇了撇嘴,比了一个OK的手势。

诺玛把手放在钱包上,有些疑惑的说了句:“这个钱包……?”

她有些微醺的脸上挂着绯红,本就是尤物的她,此刻简直像是带着芬芳的熟透的苹果。

“没错,很像不是吗?”芬格尔挑挑眉毛说。

“那也不能掩饰你的冒失的行为。”诺玛仰着脑袋看着他,瞪着他说。

“很抱歉,不过细高跟的滋味可真是难忘啊。”芬格尔笑起来居然有点小帅。

他其实长得并不难看,只是平常太贱了,让人忽略了他那主角模板级别的肌肉和身材。

“那你想再试试吗?”诺玛戏谑的笑着。

“喔,改天吧。”芬格尔耸耸肩。

“你的朋友呢?那个雪梨。”芬格尔

“你偷听我说话。”诺玛拿手指着他的鼻子,佯装生气的样子可爱极了。

“我可不是那种人,声音可不会分别耳朵,也许今天我们的缘分比较多。”芬格尔连忙解释道。

“哦,你不是哪种人?”面色绯红的诺玛好看的眯着眼。

“你想象那种。”

“酒保,来两杯烈一点的,让我看看这位男士真实的一面。”

接下来就是,女人对朋友放鸽子的吐槽,以及芬格尔偶尔贱皮的调侃,两人越喝越嗨。

“这里有点热。”诺玛的眼神有点迷离,可能是喝了太多酒的缘故,她把外套脱了下来,扔在背后的椅子上。

露出里面薄薄的一层衬衫,如同白沙的衬衫根本遮不住里面的色彩。

不知是不是因为太热了,诺玛又解开了一个纽扣,那如脱兔的雄伟差点从里面跳出来。

芬格尔拽了拽领口,感觉口干舌燥。

他猛地喝下一杯酒,有样学样地把外套脱下来。

如果芬格尔此时能记起来心理学课上学习的恋爱效应,那他或许会为自己的有样学样找到理论依据,有研究表明,一旦你喜欢上某个人,那你就会刻意的学习对方的一些小动作。

大部分情况下,这样会让对方更舒服,当然偶尔也有意外。

酒吧里的人渐渐多了,十点大概是酒吧人最多的时候,有一对小胡子的中年男性走到芬格尔旁边买了一杯啤酒。

在酒保回头倒酒时,那件衣服被他披在身上,居然颇为得体。

小胡子自然是查尔斯,诺玛把这些看在眼里,还忍耐了查尔斯的一记媚眼。

此时酒吧的人正多,没了衣服占位的卡座自然不会空着太久。

查尔斯把衣服拿走不一会儿,就有一个高高壮壮的白人大汉一屁股坐上了那个位置。

看起来有三百斤的白人大叔,对酒保招呼着,点了一杯扎啤,伊利诺州的精酿啤酒风味略苦,不过当地白人很爱这口。

芬格尔一开始还没在意那个白人大叔,但总感觉哪里不对,仍然和诺玛慢悠悠地聊着天。

“雪梨的男友有一对小胡子,长得和魔兽世界里的矮人工匠一样。”

“你居然还玩魔兽世界?天啊,太神奇了。”

“我可是80后好嘛,你见过不会玩魔兽的80后吗?”

“我还是比较喜欢玩星际争霸。”

“是因为免费吗?”诺玛一手撑着脑袋,一只手摇晃着酒杯。

“不然呢。”芬格尔一听到钱,突然就激灵过来,想到了什么,嘴里说出来了一句实话,和他刚刚凹出来的总统套间大富豪形象完全不同。

“嘿,我的衣服和钱包在你屁股下面。”芬格尔回过头看着那个大胖子。

大胖子满脸凶相,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芬格尔,毫不怀疑他有下一秒出击的可能。

“你在嘲讽我的屁股大吗?”

“谁要和你说屁股的事,我说的是钱……嗨,宝贝,你要干什么?”

芬格尔正想教训一下这个大块头,此时酒精加上药物作用的他,完全忘记了学院不准和普通人打架的准则,拳头都已经扬了起来。

诺玛却看见了查尔斯走了过来,于是她当机立断,把芬格尔的头生生掰了过来,天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劲,如果芬格尔不是龙族的话说不定撑不过这一下。

诺玛两只手把芬格尔的脸抱住,那指头按下去的地方能看见青色的静脉血管,芬格尔的嘴脸依然在这强烈的手劲下扭曲。

“芬格尔,你太可爱了。”诺玛眼神迷离的笑着,一边笑一边拍着芬格尔的脸,啪啪作响,堪比东北大老娘们的耳光子,硬是把芬格尔打的耳鸣。

“诺玛,我要教训一下这个家伙……唔。”

女孩那张可爱的脸猛地凑了过来,鼻子对着鼻子,芬格尔的嘴唇能够感觉到对方呼吸的热量。

女孩又忽地一松手,把他的脸丢开,坐在那开心的笑着,她笑的是那么开心,手肘和膝盖碰在一起,腹部弯曲着,那薄薄的衣衫笼盖不住她所有的美丽。

“哈哈,是不是吓你一跳。”

芬格尔先是一愣,然后又跟着一起笑,越笑越开心,最后开心的眼泪都落了下来。

败犬就要有败犬的觉悟啊,哪里会有女孩子喜欢上自己呢,只是开玩笑罢了。

然后又想,辛亏只是开玩笑,开玩笑就好,开玩笑就不尴尬了,至少谈的很开心,可以做朋友嘛,应该会留个电话号码吧。

她的手机是摩托罗拉的,肯定有电话号码吧,可我怎么记她的电话比较帅呢,我只有执行部给的超大个全球卫星通讯器,那玩意傻子都不带在身上。

要不告诉她我的数学非常好,很帅的记住她的手机号?

“忘了告诉你,我是个天才,能瞬间记住十位的数字。”他想着想着就把这事给说了出来。

“你是在骗我的手机号吗?哈哈,你怎么这么可爱,我有点喜欢你了。”诺玛开心的笑着。

“我也是。”

芬格尔说出来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

“你说什么?”诺玛的笑容有些呆滞。

“我也有点喜欢你了,哈哈,开玩笑的。”芬格尔说了出来,心情放松了许多,于是又补了一句,把那句冒失的话收了回去。

毛妹的眼睛突然闭上了,那长长的睫毛把她蓝色的眼珠覆盖的看不到一丝缝隙。

芬格尔不知该做些什么,放下了酒杯又端了起来又放了下去。

毛妹睁开眼睛,不知为何她的表情有点生气。

查尔斯刚刚不知和那胖子说了什么,现在衣服已经放在原处,事情已经解决了,老板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不知为什么她就是有些生气。

“没事开什么玩笑!”毛妹突然生气地说。

“哈?”芬格尔被她的气势镇住了。

“我最讨厌别人开玩笑了。”毛妹不知是不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脸蛋红扑扑地嘟着嘴,她站起身来,收拾了自己的衣服。

她越过芬格尔,走向了酒吧门口。

芬格尔却低下头,微微的苦笑着,然后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突然他感觉到耳朵旁边的热气,他下意识的回头,嘴唇碰到一个温暖的东西,柔软清香,有她的味道。

还有酒的味道。

那双蓝色的眼珠和睫毛在被芬格尔看到的那一刻,便注定要被某人记一辈子了。

大概只有一秒,或者是两秒,又或者是很久。

两人的唇才分开。

“我是来拿东西的。”没想到先解释的是毛妹,她的脸依然带着绯红,不知为何,那张脸上似乎带着一丝傲娇。

“哦,给。”芬格尔愣愣地把那个落在板凳上的黑钱包拿起来,递过去。

“怂透了。”毛妹没来由地说了一句,然后扭头就走了。

芬格尔坐在那,望着毛妹,突然傻傻的笑了,过了一会儿,又激动地站起来,拿起衣服,追了出去。

姑娘你还没告诉我电话号码呢。

还有你好像把我的东西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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