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跟冰姐第一天跑江湖,她就告诫我:“做我们这一行一定要低调,闷声发大财最实际。”
像我刚刚从胖子摊主老朱那里捡漏了这一枚天珠,最适当的方法是一声不发把东西打包走。
回去以后才把垃圾东西扔了,留着天珠闷声发财。
可这是我自从离开冰姐以后,第一次单独捡漏,有点得意忘形,直接当着老朱面就说自己捡漏。
这种小人得志的显摆最容易招人报复!
果然,当我走进巷子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了身后有人跟踪我。
我们这一行得罪到人本来就已经够多,更加不适合主动去再招惹麻烦。
可事情来了,就绝对不躲!
我带着身后到三条跟屁虫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忽然回头过去,只见跟过来果然就是胖子摊主老朱。
老朱身后跟着两个身高马大的大汉,两人都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扎实的胸肌好像随时都要把吊带崩断一样。
胖子看到我猛然回头,显然是吓了一条,下意识的就要转身逃走。
“朱老板,不用怕!”
其中一个稍微黑黝一些的大汉拦住老朱,笑说道:“有我们兄弟在,捏死这小子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老朱这脸色才是稍安,又赶紧说道:“我不用你们杀人,帮我抢回那颗天珠就可以了,五千块一分不少给你们!”
闻言,我眼中对老朱的杀意稍减。
看来这个老朱也不是惯犯,至少不是心肠极坏的人。
“小子,你听到了。”
黝黑汉子对我大声喝道:“不想受皮肉之苦,赶紧把朱老板的天珠还回来!”
“凭什么!”
我冷笑说道:“天珠是我花了一万五真金白银买下来的,天王老子来了也不想拿走。”
“臭小子,嘴硬是吧。”
黝黑汉子扬起砂锅大拳头,笑虐说道:“我就看一下是你的嘴硬还是我的拳头硬!”
说着一拳就朝着我的脸上打来。
拳法有云:“脚踢三分,拳打七分。”
这家伙出拳完全不留余力,拳头气势十足,却是中门大开,破绽百出。
我一看他的出拳,就知道这是一个只能吓唬吓唬人、外强中干的家伙。
我直接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嘭的一声闷响,黝黑汉子一百八十多斤的身子迅的后退了几步,的亏是另一个大汉抗住了他,不然的话,他铁定要摔个狗吃屎。
饶是这样,黝黑汉子还是觉得自己的肚子都要破踹破了,有种钻心的疼。
不疼就不对劲了,我可是打算一招制敌,所以他出脚的时候,没有手下留情。
“飞哥,你没事吧?”
“你……你看我这像没事的样子!”
黝黑汉子对搀扶着他那人大声喊道:“狗仔,亮家伙,废了这小子!”
“是!”
狗子显然就是个不知轻重的二愣子,直接就掏出了一把小刀向着我靠近过来。
“别……别动刀子!”
老朱赶紧拦住狗仔身前,对着飞哥急急说道:“为了三万块钱的东西杀人不知道,最多东西我不要了。”
“朱老板,给我滚开,现在可不是你说不要就不要。”
飞哥眼中露出一抹暴戾之色,阴狠说道:“我大飞车公庙混迹那么多年,还没吃过这样的亏,不废了这小子,以后谁还怕我!”
“可……可是杀人可是要偿命……”
嘭!
飞哥直接一拳就打在老朱的小腹,老朱一脸痛苦的抱着小腹,还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飞哥直接又一个手刀砍在他的脖子上,直接就晕了过去。
“呸!”
飞哥对着地上的老朱吐了口唾沫,冷笑说道:“三万块钱的东西,老子自己吞了不香!”
我默默摇了摇头。
这个老朱也是自作自受,居然请了这样没道义的人过来抢我,反而自己被坑了。
飞哥从腰后也拔出一把弹簧刀,铮的一下弹出了寒光闪烁的刀刃,刀背上面还有像钩子一样锯齿。
这种匕首最是歹毒,一旦捅入了肚子里面会把肠子一起都勾扯出来。
飞哥嚣张的耍了一个刀花,冷笑说道:“我知道你能打,不过拳脚再厉害也怕刀,不想死就把天珠交出来,让我踩上你三脚,饶你一命!”
他说的这是事实。
俗话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更何况他们手里的是两把凌厉的匕首。
用刀和用拳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抗击打能力强的人中了一两拳还不会倒,可中了一刀一定站不起来。
不过我面对他们手里的匕首丝毫不惧,至少脸上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畏惧。
毕竟露怯对我现在的情况没有任何的帮助,只会助长他们嚣张的气焰。
飞哥和狗仔显然对我也是有些忌惮,并不敢冒然冲上来,只是一步步慢慢向我靠前。
等他们离着我还有五、六步的时候,我不紧不慢的将手掏进了口袋里面,然后从里面拿出了一把手枪对准了他们。
下一秒,
飞哥和狗仔两人如同见鬼一样,脸色骤变,转身就想逃跑。
“你们敢跑一步,我的枪可不长眼!”
“别……别开枪!”
两人高举双手,齐声喊道:“大……大哥,饶命!”
“趴在地上!”
“是!”
两人不敢丝毫犹豫,齐齐扔了手里的匕首,双手抱头的爬在地上。
我过去对着两人就是一阵狂踹,打得两人都完全没了战斗力,自己也打累了,才是从口袋里面摸出一支烟叼在嘴上。
“噌!”
我手里的手枪枪口燃气一团火焰,直接把烟点着,猛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团的烟雾。
“假枪!”
“我操,你坑我!”
飞哥和狗仔两人眼着我手里冒火的手枪,眼色之中全是愤慨之色。
“傻逼,我就是坑你们又怎样!”
我对着两人又是连踹了几脚,得意笑说道:“二十块钱的打火机就骗了你们,就你们这样的智商还想黑吃黑,少TMD出来丢人现眼了!”
两千年这一会,像我手里这样的打火机还是很流行,地摊到处可见。
我买它的时候就是为了好玩,没想到有一天居然还真派上了用场。
像我刚刚从胖子摊主老朱那里捡漏了这一枚天珠,最适当的方法是一声不发把东西打包走。
回去以后才把垃圾东西扔了,留着天珠闷声发财。
可这是我自从离开冰姐以后,第一次单独捡漏,有点得意忘形,直接当着老朱面就说自己捡漏。
这种小人得志的显摆最容易招人报复!
果然,当我走进巷子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了身后有人跟踪我。
我们这一行得罪到人本来就已经够多,更加不适合主动去再招惹麻烦。
可事情来了,就绝对不躲!
我带着身后到三条跟屁虫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忽然回头过去,只见跟过来果然就是胖子摊主老朱。
老朱身后跟着两个身高马大的大汉,两人都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扎实的胸肌好像随时都要把吊带崩断一样。
胖子看到我猛然回头,显然是吓了一条,下意识的就要转身逃走。
“朱老板,不用怕!”
其中一个稍微黑黝一些的大汉拦住老朱,笑说道:“有我们兄弟在,捏死这小子就像捏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老朱这脸色才是稍安,又赶紧说道:“我不用你们杀人,帮我抢回那颗天珠就可以了,五千块一分不少给你们!”
闻言,我眼中对老朱的杀意稍减。
看来这个老朱也不是惯犯,至少不是心肠极坏的人。
“小子,你听到了。”
黝黑汉子对我大声喝道:“不想受皮肉之苦,赶紧把朱老板的天珠还回来!”
“凭什么!”
我冷笑说道:“天珠是我花了一万五真金白银买下来的,天王老子来了也不想拿走。”
“臭小子,嘴硬是吧。”
黝黑汉子扬起砂锅大拳头,笑虐说道:“我就看一下是你的嘴硬还是我的拳头硬!”
说着一拳就朝着我的脸上打来。
拳法有云:“脚踢三分,拳打七分。”
这家伙出拳完全不留余力,拳头气势十足,却是中门大开,破绽百出。
我一看他的出拳,就知道这是一个只能吓唬吓唬人、外强中干的家伙。
我直接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嘭的一声闷响,黝黑汉子一百八十多斤的身子迅的后退了几步,的亏是另一个大汉抗住了他,不然的话,他铁定要摔个狗吃屎。
饶是这样,黝黑汉子还是觉得自己的肚子都要破踹破了,有种钻心的疼。
不疼就不对劲了,我可是打算一招制敌,所以他出脚的时候,没有手下留情。
“飞哥,你没事吧?”
“你……你看我这像没事的样子!”
黝黑汉子对搀扶着他那人大声喊道:“狗仔,亮家伙,废了这小子!”
“是!”
狗子显然就是个不知轻重的二愣子,直接就掏出了一把小刀向着我靠近过来。
“别……别动刀子!”
老朱赶紧拦住狗仔身前,对着飞哥急急说道:“为了三万块钱的东西杀人不知道,最多东西我不要了。”
“朱老板,给我滚开,现在可不是你说不要就不要。”
飞哥眼中露出一抹暴戾之色,阴狠说道:“我大飞车公庙混迹那么多年,还没吃过这样的亏,不废了这小子,以后谁还怕我!”
“可……可是杀人可是要偿命……”
嘭!
飞哥直接一拳就打在老朱的小腹,老朱一脸痛苦的抱着小腹,还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飞哥直接又一个手刀砍在他的脖子上,直接就晕了过去。
“呸!”
飞哥对着地上的老朱吐了口唾沫,冷笑说道:“三万块钱的东西,老子自己吞了不香!”
我默默摇了摇头。
这个老朱也是自作自受,居然请了这样没道义的人过来抢我,反而自己被坑了。
飞哥从腰后也拔出一把弹簧刀,铮的一下弹出了寒光闪烁的刀刃,刀背上面还有像钩子一样锯齿。
这种匕首最是歹毒,一旦捅入了肚子里面会把肠子一起都勾扯出来。
飞哥嚣张的耍了一个刀花,冷笑说道:“我知道你能打,不过拳脚再厉害也怕刀,不想死就把天珠交出来,让我踩上你三脚,饶你一命!”
他说的这是事实。
俗话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更何况他们手里的是两把凌厉的匕首。
用刀和用拳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抗击打能力强的人中了一两拳还不会倒,可中了一刀一定站不起来。
不过我面对他们手里的匕首丝毫不惧,至少脸上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畏惧。
毕竟露怯对我现在的情况没有任何的帮助,只会助长他们嚣张的气焰。
飞哥和狗仔显然对我也是有些忌惮,并不敢冒然冲上来,只是一步步慢慢向我靠前。
等他们离着我还有五、六步的时候,我不紧不慢的将手掏进了口袋里面,然后从里面拿出了一把手枪对准了他们。
下一秒,
飞哥和狗仔两人如同见鬼一样,脸色骤变,转身就想逃跑。
“你们敢跑一步,我的枪可不长眼!”
“别……别开枪!”
两人高举双手,齐声喊道:“大……大哥,饶命!”
“趴在地上!”
“是!”
两人不敢丝毫犹豫,齐齐扔了手里的匕首,双手抱头的爬在地上。
我过去对着两人就是一阵狂踹,打得两人都完全没了战斗力,自己也打累了,才是从口袋里面摸出一支烟叼在嘴上。
“噌!”
我手里的手枪枪口燃气一团火焰,直接把烟点着,猛吸了一口,吐出一大团的烟雾。
“假枪!”
“我操,你坑我!”
飞哥和狗仔两人眼着我手里冒火的手枪,眼色之中全是愤慨之色。
“傻逼,我就是坑你们又怎样!”
我对着两人又是连踹了几脚,得意笑说道:“二十块钱的打火机就骗了你们,就你们这样的智商还想黑吃黑,少TMD出来丢人现眼了!”
两千年这一会,像我手里这样的打火机还是很流行,地摊到处可见。
我买它的时候就是为了好玩,没想到有一天居然还真派上了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