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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满屋的金条

作品: 永生墓 |作者:英落公子 |分类:悬疑灵异 |更新:08-3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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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恍惚着睁开眼,发现刚才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做梦,只看见杀猪刀掉在地上,满屋子都是瓷器的碎片,而我的伯父,正躺在摇椅里面,呼吸极其微弱,眼看着就要不行了!

我刚才是在做梦吗?

如果是梦的话,为什么那感觉会那么真实?如果不是梦的话,大伯又怎么会突然病危了?

此时节,屋外群狐悲鸣,浓雾中似乎有白色的人影晃动,婆婆娑娑的,竟然全都是不知道从哪里刮过来的纸人纸马!

管不了这么多了,在这漫天的鬼哭狼嚎之中,我颤巍巍的掏出手机,眼含泪水,拨打了120的急救电话。

此时已经是早上四五点钟了,120的过来之后,看了看大伯的情况,医生和护士都直摇头,说这人已经没得治了,就算是拉到医院也不收,还是准备准备后事吧。

救护车没收人就走了,等他们走了之后,我看着重度昏迷的大伯,一时间还无法接受。

我从小就没见过父母,是大伯把我养大的,我在世界上就这一个亲人。昨天晚上,他说自己活不过今晚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可没想到,才一个晚上,他竟然真的就快不行了。

而且,昨天晚上的事情,实在太过诡异了。在这之前,我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根本就不相信什么鬼怪。

可这两天发生的事,又该怎么解释?

昨天晚上,我到底是不是在做梦?大伯究竟是怎么重度昏迷的,那个瓷瓶为什么会碎?

一个人在屋里坐了半天,悲伤之余,我忽然想起来,大伯昨天晚上还给了我一封信,说如果自己遭遇什么不测,就按照信封里的地址,去找两个人。

想到这里,我连忙打开信封,心想着这两个人,或许可以救大伯的命!

打开信封之后,我看到里面真的有一张纸,上面写着两个地址,都是在开封城。而我要找的这两个人,一个叫墨无痕,一个叫狐心月!

除此之外,在这张纸的背面,赫然还写着一句话:

“兔崽子,记住我一句话:灵棺终会开启,当你入棺之时,千万不要看她的眼睛!”

看到这句话,我非常震惊,因为昨天我回来的时候,从火车上的瞎子,还有村头的乞丐那里,听到过同样的话,而且一模一样,一字不差!

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巧的事情?而这句话,又代表着什么意思?

看到信封背面的这句话,我感觉自己似乎掉进了一个漩涡里,天与地不断旋转,旋转,以至于最后完全把我吞噬掉!

我像是被泼了一盆凉水,完全冷静了下来。

我想起昨天晚上,大伯给那个神秘人打的电话,以及他们在电话里提到的,“死了也不能说的秘密”。我忽然觉得,大伯突然变得很陌生,我似乎完全不了解他!

只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大伯一定不是普通人!

可是,究竟是哪里不普通呢?

在我的记忆里,大伯跟村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经常出去打工,一去大半年。回来的时候,就拎回来一个破箱子,随手扔到老屋里,然后锁上门,从来不让我进去。

对,老屋!

我连忙跑到偏房的老屋,一脚把门踹开。里面尘土飞扬,落了厚厚一层灰。在蜘蛛网堆里面,随意的摆放着几十个各式各样的破皮箱。

大伯每一次打工回来,都要提这么一个皮箱,随手仍在老屋里,也不让我看。现在看来,大伯出去很可能并不是打工去了,在这箱子里,很可能藏着他不为人知的秘密!

怀着巨大的好奇心,我把老屋的箱子全部打开。而这一次,我彻底被震惊到了!

在每一个破箱子里,装的全都是满满的金条,每一个箱子里都是,几乎把整个屋子都堆满了,黄橙橙,亮闪闪,非常有视觉冲击力!

我擦,大伯该不会是倒卖军火的吧?

看着这一屋子黄金,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决定要救活大伯,并且要揭开他隐藏多年的秘密!

就在前两天,我还坐在银都大厦的高级写字楼里,对着电脑玩儿着手机,过着跟普通上班族一模一样的生活,还在为房贷车贷发愁,对未来也是深深的迷茫。

而现在,我心里明白,自己即将踏上的,很可能是一条诡异、乖觉的旅途,甚至于我现在的经历,即使以后写成了书,都会惊异的让人不敢相信!

但为了大伯,为了能救他一命,我决定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不归路”!

可是,直到此刻,我都没有意识到,我的这个决定,竟然会让我触及到那个凡人完全不应该知道、也不该去探索下去的天大机密!

按照信封上的地址,在古老的开封城里,我找到了大伯让我找的那两个人。

在找他们之前,我先去了一趟王屠夫家,打算把他们家这把祖传的杀猪刀买下来。毕竟昨天晚上的时候,是这把杀猪刀救了我的命。可以看得出,这杀猪刀绝对不是凡物!

可是,这杀猪刀是老王家的宝贝,据说传了有几百年了,这家伙一口就把我回绝掉了,说给多少钱都不卖,这是他家的命根子,卖了对不起祖宗。

我这暴脾气,直接把五块沉甸甸的金条拍在了他家桌子上,瞬间就把他给镇住了。

末了,我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那边杀猪刀,不仅如此,就在我出门的时候,老王还屁颠屁颠的追过来,说他家还有一坛子二舅腌的咸菜,有两百多年了,问我有没有兴趣。

拿到杀猪刀之后,我没空跟老王闲扯淡,直接找了辆顺风车,直奔开封城。

开封是六朝古都,宋朝的时候,还是世界上最大的都市。只不过建国以来,开封失去了省会的地位,从此一蹶不振,现在只能算一个四五线开外的小城市了。

只不过,开封即使破败了,可那种小市民情怀还在,平时走在街上,能碰见不少斗鸡的和遛鸟人,而且开封老城区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什么都有,玩儿皮影的、纸人的、杂耍的、古彩戏法的,说藏龙卧虎一点都不为过。

见到墨无痕的时候,是在清明上河园一座红色的拱桥边上。那里有一棵一米多粗的银杏树,估计有好几百年了,应该是从别的地方移植过来的。想要挪动这种千年古树,估计没少花费力气和钱财。

当时天气正好,墨无痕倚在银杏树下,穿着一身休闲衣,眼神淡然而有光彩。春日里的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影,映在他清澈如水的眸子里,一如十月波澜不惊的湖面。

这是我对墨无痕的第一印象,直到很多年后,每当想起他,我还能记得那午后银杏摇曳的光影!

我走过去,简单自我介绍了一下,说我叫陈霖,然后介绍了一下我大伯的情况,说他昨天晚上病重了,是他让我来找你的。

没想到,墨无痕听完之后,表情依旧没有任何变化,既没有惊讶也没有怜悯,还是那么的平静和波澜不惊。

墨无痕说,想要保住我大伯的命,其实并不难。只不过,想要保住我的命,就没那么简单了!

“什么意思?”

我一阵纳闷,虽然昨天晚上我大伯说过,他年轻时候做过一些事,殃及子孙,可能连我都逃不过。可我现在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完全不像有灾有难的样子啊。

“最迟明天,你就明白了!”

墨无痕抱着肩膀,摇了摇头,一副唏嘘惋惜的样子。

我在心里默默的骂了他一万遍,你妹的,老子即使没事,也被你咒的有事了。而且一看到这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我就忍不住想抽他几巴掌。

只不过,墨无痕虽然看着可气,但总算是没把我当外人。出了清明上河园之后,就带我去找了另外一个人——狐心月。

在路上,墨无痕开着他的大切诺基,我问他怎么和大伯认识的。没想到这货眼睛直盯着前面,手握着方向盘,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说我和你大伯是多年老朋友了,他的事就是我的事,你放心,有我在,你应该死不了!

听到这句话,我差点炸毛了,你妹的,你敢不敢不要在这里装深沉了大哥!你现在看起来,也就跟我差不多大年纪好不好,还说什么和我大伯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我擦,我是不是也应该叫你一声大爷?

墨无痕开着车,在开封城里左拐右拐,最后开到了鼓楼那一带最繁华的地方,停到了一个看起来非常豪华的夜总会门口。

在这里,一个奢华包厢的深处,我看见了自己要找的第二个人。

见到狐心月的时候,她正穿着紫红色的蕾丝长裙,优雅的坐在夜总会的包厢里,一手摇着玻璃杯里的红酒,摆出一副极度诱惑的姿势。从她迷离的眼神中,我看见诱惑、欲望,以及纸醉金迷的梦幻感!

狐心月非常妩媚,是那种祸国殃民级别的美人坯子,如果不是看包厢里的其他人,都对她毕恭毕敬的样子,我都快要以为她是一个外围女了。

“呦,是什么风,把墨家大少爷给吹来了?”

看到墨无痕和我走进来,狐心月妩媚一笑,轻摇着手里的红酒杯,同时右手打了个响指,包厢里的男男女女全都听话的鱼贯而出。

“狐姐,佛爷大限将至,咱们来活儿了!”

墨无痕倚在门上,抱着肩膀,简单的把大伯和我的情况跟狐心月说了一遍。

“呦,这位小弟弟,来姐姐这里,是需要姐姐温柔的呵护吗?”狐心月听完之后,似乎略有惊讶,紧接着就扭着慵懒的腰肢走过来,拿自己的低胸装在我面前蹭,温热的气息都快吹到我的脖子里了。

我之前只是个普通的小职员,哪儿受过这样的诱惑,当时就不淡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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