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役是没有任何工钱的。
就算是种田,一年到头下来,也难攒下一二两银子。
“得想个办法搞点钱……”
“按照书中所言,自费成为最基础的拾荒者,须雷击过的老树新枝一两,熬过瑞雪的白须蟋蟀一只,野火后新发芽的野草三斤六两,以及补血草果一颗。”
姜尘心中盘算着,转身走向征西军库房,想问一问这些药材的价格。
数万人的军队,本就是一个小社会,只要有钱,想买什么,都能买到……问题是没钱。
姜尘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小荒芜经》当中的内容:
“晋升仪式,是服药后,将进入某种未知危险环境,直至拾取到某件高价值的宝物,才算拾荒成功。”
“老屯长注解说,该宝物尽量不能事先安排,否则仪式效果,可能大打折扣,因为仪式的名称是——拾荒。”
“而荒野最大的魅力,就是未知!”
…………
库房内。
满头白发的老粮台面露难色,皱眉道:
“你说的这些东西,倒是十分符合君臣佐使的用药原则,药性也颇为独特,都是大难不死之物,但补血草果以外的三味药,实在是不好弄啊。”
新树枝、蟋蟀、野草,乍一听,都是些极为寻常的事物,漫山遍野,随处可见。
但是!
加上了那些前缀后,稀有度瞬间拉高。
物以稀为贵!
老粮台无奈道:
“雷击木一向是驱鬼之物,我打个招呼,问问征西军里的道士,或许能拿到一些。
前些日子,楼兰军进攻大营,使了火攻的法子,好大一片营房被烧成了白地,也能帮你搜罗一番,兴许能凑够三斤六两。”
“但惟有一样,白了须的老蟋蟀,少说也得活过三年以上,能熬过三年冬雪的蟋蟀,多少都有些成精的底蕴。这也是这药方当中的君药,必不可少。”
“别说这戈壁了,就算是物产丰富的青州,也不一定能找到。”
“这生意,挣不成。”
姜尘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二颗补血草果,拍在柜台上,淡定问道:“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面露惊奇:
“你为张家办过事?”
“这些草果,一向只有张校尉的私库才有出售……唔,桃树枝和野草,我能给你换来。”
姜尘又拍出二颗补血草果,大气道:“那再加上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咬了咬牙,透露了一条信息:
“白须蟋蟀,我是真的弄不到,但是——”
“楼兰国近些年有斗蛐蛐的风潮,那些王公贵族,常常不惜种种名贵药材,喂养自家蛐蛐王,兴许就有活过三年霜雪的老虫儿,等征西军攻破城池之时,你就往王公贵族家中寻找,定能有所收获。”
姜尘抱拳致谢,等到了下午,老粮台便遣人送来了一根雷击桃木枝,以及一筐野草。
刚刚拿进窝棚,便感受到一股澎湃生机,蓬勃扑面而来。
无论是雷击过后的新枝,还是野火后春风吹又生的野草,都是历经劫难而未死的幸运儿。
有句老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因而,这些原本平平无奇的植物,也升华成近乎于珍惜药材一般的事物。
即便晒干处理后,依旧能感受到若有若无的生命力。
而补血草果看似普通,却也是军户子弟-公孙虎求而不得的稀有药材,须以人参、灵芝为肥料,方能培养孕成。
此等奇异之物,也唯有活过三年的白须蟋蟀成为君药,方能压制住。
“一颗补血草果,三斤六两斤野草,一根雷击桃树枝……就差最后一味药了。”
姜尘一脸肉痛。
这些就是自己所剩余的全部家当,甚至最后一味药-白须蟋蟀,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能搞到手。
“难啊……”
姜尘叹了口气,只能寄希望于不久后的东犁攻伐战,但愿城中贵族,多一些遛鸟斗蛐蛐的纨绔子弟。
当晚。
洪武将军果然派来了一名传令兵,责令张龙象部青州兵戴罪立功,明日拔营,前往北面约一百二十里地的城池-东犁,其余民夫负责运粮、运送军需、煮饭烧水等杂务。
并表示:若能攻破此城,不但罪责全免,还能予以一定奖励!
包括公孙虎、小伍在内的民夫各个兴高采烈,都十分相信,以“头儿”的才智,一定能带领他们再挣一份功劳。
陈不饿则唉声叹气,好不容易享受几天安生日子,为何又要出征?
紧接着。
校尉也下了命令:
姜尘凭着之前积累的好感,以及在民夫群体当中的声望,竟被任命为独一无二的“民夫屯长”。
虽无薪资,也无品级,只是一个虚职,却名正言顺成了上千民夫的首领,拥有了些许权利!
比如……获得了单人窝棚的资格,起码不需要跟陈不饿等人挤在同一个窝里,以及在军中佩刀的资格。
但——
“我只求能捞到一只老蛐蛐儿~”
姜尘摇了摇头。
拳才是权,在民夫当中称大王又如何?止增笑耳。
大多数青州兵,依旧将民夫视为虫子一般的低贱物种,见到他们,还是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
“拥有了足以匹敌青州兵的力量,才能真正让他们看得起你!”
姜尘心中一动,立时想起自己尚有一份未曾测试过的新力量——【汉之游侠:身轻如燕,游荡四方,一旦激活该命格,移动速度与出手速度都将获得小幅度提升。】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测试出这份力量的实际效果,方能在后续的攻城战中,发挥出它真正的力量!
趁着夜色,他走出窝棚,还没跨出两步,一股子恶臭便扑面而来,新鲜污秽物的气息,恶狠狠地钻入鼻腔深处,让人恶寒不已。
“还是那些青州兵好啊……”
姜尘心生羡慕,抬眼望向百余米外,灯火通明处。
张龙象部青州兵受到排挤,营房驻扎在窝棚群附近,却仿若天渊之别,不但吃喝不愁,所有卫生工作,也都由民夫负责。
“贸然离开军营,恐怕会被弓箭手射成刺猬,去不了戈壁,那便只好在窝棚里试试了,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踩到……诶?等等,有办法了!”
姜尘心喝一声:
“汉之游侠,开!”
识海深处,“据守”旁另一颗白色宝石陡然焕发光彩,一丝丝奇妙的气息流转于手腕、脚底处。
下一秒。
姜尘纵身一跃,竟直接跳到了某间窝棚最顶端,身轻如燕!
窝棚不过是微微摇晃,便重新稳定下来,就像是一只调皮的燕子,轻盈地落于窝棚顶端。
然后,
开始加速!
踏,踏踏踏!
一道高大身影,像影视剧中的黑衣刺客一般,飞速踏过众多简陋窝棚的顶部。
某睡眠较浅的民夫猛然惊醒,听到了屋顶传来声响,但同伴仍旧处于半梦半醒状态,迷糊道:
“睡吧,声音这么小,八成是只鸟儿落到棚顶了……你怕个鸟?”
就算是种田,一年到头下来,也难攒下一二两银子。
“得想个办法搞点钱……”
“按照书中所言,自费成为最基础的拾荒者,须雷击过的老树新枝一两,熬过瑞雪的白须蟋蟀一只,野火后新发芽的野草三斤六两,以及补血草果一颗。”
姜尘心中盘算着,转身走向征西军库房,想问一问这些药材的价格。
数万人的军队,本就是一个小社会,只要有钱,想买什么,都能买到……问题是没钱。
姜尘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小荒芜经》当中的内容:
“晋升仪式,是服药后,将进入某种未知危险环境,直至拾取到某件高价值的宝物,才算拾荒成功。”
“老屯长注解说,该宝物尽量不能事先安排,否则仪式效果,可能大打折扣,因为仪式的名称是——拾荒。”
“而荒野最大的魅力,就是未知!”
…………
库房内。
满头白发的老粮台面露难色,皱眉道:
“你说的这些东西,倒是十分符合君臣佐使的用药原则,药性也颇为独特,都是大难不死之物,但补血草果以外的三味药,实在是不好弄啊。”
新树枝、蟋蟀、野草,乍一听,都是些极为寻常的事物,漫山遍野,随处可见。
但是!
加上了那些前缀后,稀有度瞬间拉高。
物以稀为贵!
老粮台无奈道:
“雷击木一向是驱鬼之物,我打个招呼,问问征西军里的道士,或许能拿到一些。
前些日子,楼兰军进攻大营,使了火攻的法子,好大一片营房被烧成了白地,也能帮你搜罗一番,兴许能凑够三斤六两。”
“但惟有一样,白了须的老蟋蟀,少说也得活过三年以上,能熬过三年冬雪的蟋蟀,多少都有些成精的底蕴。这也是这药方当中的君药,必不可少。”
“别说这戈壁了,就算是物产丰富的青州,也不一定能找到。”
“这生意,挣不成。”
姜尘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二颗补血草果,拍在柜台上,淡定问道:“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面露惊奇:
“你为张家办过事?”
“这些草果,一向只有张校尉的私库才有出售……唔,桃树枝和野草,我能给你换来。”
姜尘又拍出二颗补血草果,大气道:“那再加上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咬了咬牙,透露了一条信息:
“白须蟋蟀,我是真的弄不到,但是——”
“楼兰国近些年有斗蛐蛐的风潮,那些王公贵族,常常不惜种种名贵药材,喂养自家蛐蛐王,兴许就有活过三年霜雪的老虫儿,等征西军攻破城池之时,你就往王公贵族家中寻找,定能有所收获。”
姜尘抱拳致谢,等到了下午,老粮台便遣人送来了一根雷击桃木枝,以及一筐野草。
刚刚拿进窝棚,便感受到一股澎湃生机,蓬勃扑面而来。
无论是雷击过后的新枝,还是野火后春风吹又生的野草,都是历经劫难而未死的幸运儿。
有句老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因而,这些原本平平无奇的植物,也升华成近乎于珍惜药材一般的事物。
即便晒干处理后,依旧能感受到若有若无的生命力。
而补血草果看似普通,却也是军户子弟-公孙虎求而不得的稀有药材,须以人参、灵芝为肥料,方能培养孕成。
此等奇异之物,也唯有活过三年的白须蟋蟀成为君药,方能压制住。
“一颗补血草果,三斤六两斤野草,一根雷击桃树枝……就差最后一味药了。”
姜尘一脸肉痛。
这些就是自己所剩余的全部家当,甚至最后一味药-白须蟋蟀,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能搞到手。
“难啊……”
姜尘叹了口气,只能寄希望于不久后的东犁攻伐战,但愿城中贵族,多一些遛鸟斗蛐蛐的纨绔子弟。
当晚。
洪武将军果然派来了一名传令兵,责令张龙象部青州兵戴罪立功,明日拔营,前往北面约一百二十里地的城池-东犁,其余民夫负责运粮、运送军需、煮饭烧水等杂务。
并表示:若能攻破此城,不但罪责全免,还能予以一定奖励!
包括公孙虎、小伍在内的民夫各个兴高采烈,都十分相信,以“头儿”的才智,一定能带领他们再挣一份功劳。
陈不饿则唉声叹气,好不容易享受几天安生日子,为何又要出征?
紧接着。
校尉也下了命令:
姜尘凭着之前积累的好感,以及在民夫群体当中的声望,竟被任命为独一无二的“民夫屯长”。
虽无薪资,也无品级,只是一个虚职,却名正言顺成了上千民夫的首领,拥有了些许权利!
比如……获得了单人窝棚的资格,起码不需要跟陈不饿等人挤在同一个窝里,以及在军中佩刀的资格。
但——
“我只求能捞到一只老蛐蛐儿~”
姜尘摇了摇头。
拳才是权,在民夫当中称大王又如何?止增笑耳。
大多数青州兵,依旧将民夫视为虫子一般的低贱物种,见到他们,还是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
“拥有了足以匹敌青州兵的力量,才能真正让他们看得起你!”
姜尘心中一动,立时想起自己尚有一份未曾测试过的新力量——【汉之游侠:身轻如燕,游荡四方,一旦激活该命格,移动速度与出手速度都将获得小幅度提升。】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测试出这份力量的实际效果,方能在后续的攻城战中,发挥出它真正的力量!
趁着夜色,他走出窝棚,还没跨出两步,一股子恶臭便扑面而来,新鲜污秽物的气息,恶狠狠地钻入鼻腔深处,让人恶寒不已。
“还是那些青州兵好啊……”
姜尘心生羡慕,抬眼望向百余米外,灯火通明处。
张龙象部青州兵受到排挤,营房驻扎在窝棚群附近,却仿若天渊之别,不但吃喝不愁,所有卫生工作,也都由民夫负责。
“贸然离开军营,恐怕会被弓箭手射成刺猬,去不了戈壁,那便只好在窝棚里试试了,老天保佑,可千万别踩到……诶?等等,有办法了!”
姜尘心喝一声:
“汉之游侠,开!”
识海深处,“据守”旁另一颗白色宝石陡然焕发光彩,一丝丝奇妙的气息流转于手腕、脚底处。
下一秒。
姜尘纵身一跃,竟直接跳到了某间窝棚最顶端,身轻如燕!
窝棚不过是微微摇晃,便重新稳定下来,就像是一只调皮的燕子,轻盈地落于窝棚顶端。
然后,
开始加速!
踏,踏踏踏!
一道高大身影,像影视剧中的黑衣刺客一般,飞速踏过众多简陋窝棚的顶部。
某睡眠较浅的民夫猛然惊醒,听到了屋顶传来声响,但同伴仍旧处于半梦半醒状态,迷糊道:
“睡吧,声音这么小,八成是只鸟儿落到棚顶了……你怕个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