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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拾柒回

作品: 科举之步步入青云 |作者:陈佳杏 |分类:古代言情 |更新:05-2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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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逊之是昨日从妙峰寺回来的。

他应韩家族学的先生,徐茂的邀请,今日要去他家里坐坐,顺便在他家用晚饭。

徐茂是进士出生,也是他的授业恩师。

徐茂在中了进士之后,本来是打算继续他的为官之路的,可谁知只是替他的同窗,做了个顺水人情,在京都的一户人家家里做了几日启蒙先生,突然觉得,教书育人,比起做官来更加有意义,于是果断回乡开了家私塾。

后来年纪大了,私塾又太耗费精力,正巧这时韩家族学来请他,他便去做了族学先生。

林逊之是他私塾里的第一批学生,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徐茂非常欣赏他。

林逊之也非常尊敬他,若不是徐茂,他也就没有机会走上科举之路,更别提如今的会元。当时他与家人刚刚逃难过来时,很穷,私塾都不肯收他,只有徐茂,不光给他减了束脩,还允许他赊账。

徐茂好酒,好就只好飘香酒铺的这十里飘香,所以今日去老师家,林逊之打算多买些,带给他慢慢喝。

林逊之一踏入飘香酒铺,见酒铺里只有三名顾客,还有些诧异,怎的今日人这么少?往日里都是顾客盈门的。

待他走近一看,店里那顾客,却是三名人高马大的番邦男人。

那三名番邦男人,围着一位面貌清秀的小伙计,肆无忌惮地说笑着,那小伙计看起来有些胆怯,却依然不卑不亢的招呼着。

林逊之能理解那小伙计的害怕。他在准备殿试的时候,曾在京都求学,在那里,林逊之第一次看见番邦人,他们那完全异于大铭人的长相,起初让林逊之也吓了一跳,后来偶然机会结识了外邦朋友,看的多了,也就习惯了。

那时出于好奇,林逊之学了一段时间番邦语言,却也不精通,只能明白个大概。

他听见那三个男人说,‘大铭……皮肤好细腻……声音软糯……是……不像……男孩子……’

是说这个小伙计肤质细腻,不像男孩?

林逊之看过去。

这个小伙计倒是头回见。

他很少到酒铺来,上次来给老师买酒,还是东家亲自沽酒的,看来是新招了个伙计。

看那小伙计的身量,约莫也就是十二三岁,还是个半大孩子呢,这个年纪的孩子,还真是挺难分辨男女的,不过……哪里会有姑娘家在酒铺做伙计的?

林逊之被自己的这个想法逗乐了,他笑着摇摇头,不经意间,却突然瞥见那小伙计的耳珠上,似是扎了洞?!

他正疑惑间,又听见那番邦人说,‘大铭卖身为奴……这男孩……酒铺……奴隶……买下来……’

大铭朝确实有穷人将自家孩子卖到大户人家做奴仆,不过这在酒铺里做伙计就不一定了。而且这三个番邦男人,听起来貌似并没有安什么好心,言语里大多都是对这小伙计的品头论足之词。

林逊之不愿再让他们如此无礼,他仔细回忆了一下原来所学的番邦语言,问:“请问你们有何事?”

那三个番邦男人一门心思都放在顾瑜的身上,此时忽然有人在身后,用他们的语言问话,惊得他们嗖的就回了头。待看见林逊之之后,三人的心中不约而同的惊叹一番,这大铭朝果然人杰地灵,长得好看的人真多。

大铭选拔官员是要看长相的,若是考生样貌不佳,大约也就止步院试了。林逊之本就眉目周正,身量高大,又因腹有诗书自是气质儒雅,更为他增添颜色的,却是他那一双眸色略浅,却好似有波光流转的眼睛。

林逊之见那三人只是盯着自己看,却没有回答,便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

“我们……我们是来买酒的。”那个高的男人说。

他似乎颇有话语权,刚才林逊之便一直听见他在说话。

“听说这飘香酒铺的十里飘香酒非常好喝,我们便想来尝尝。”那人又补充道。

林逊之把他们说的话,翻译给顾瑜听。

顾瑜便问林逊之,“他们可带了装酒的器皿?”说着,她从柜子上拿出一对儿青花瓷瓶,“还请公子帮忙,告诉他们,若是自己的器皿,三吊钱,若是用这青花瓷瓶,五吊钱。”

林逊之又将顾瑜的意思,原原本本的告诉那三个番邦人。

那三人听了之后,又聚在一起小声地嘀咕了几句,然后个高的那人便问:“这是我们第一次来到大铭的土地,我们从来没有喝过十里飘香酒,不知道好喝不好喝,可不可以,先品尝一下?”

林逊之听了之后,并没有立刻将这句话翻译给顾瑜听。

他想起,原先他的那位番邦朋友,在他面前提过,在他们那里,是用葡萄酿的酒,酒精浓度自然没有大铭的这些白酒这般高。那番邦朋友说过喝不来大铭的烈酒。

林逊之思索一番后,将他们的意思转达给顾瑜,末了,他停顿了一小会儿,又补充道:“番邦人的饮酒习惯与大铭不同,只怕他们品尝不来十里飘香这般清冽的酒。”

顾瑜想了想,便明白了林逊之的意思,他是怕这几位番邦人士品尝不来十里飘香凛冽的酒味,回去便会与亲朋好友们宣扬,十里飘香盛名之下,其实名不副实。

顾瑜朝林逊之作揖道:“多谢公子的提醒。我们东家教导过我,这世间万物,都不能尽得每一个人的欢喜,这飘香酒也是如此,若是他们尝了之后能够喜欢,那便皆大欢喜;若是接受不了,那也无妨,飘香酒的名声,是靠大家的喜爱,口口相传积累起来的,它的味道如何,我想这喝过的人,心中自有评判。”

林逊之想不到这小伙计居然还有这般见识,不由得多看了两眼,“小哥有理,倒是我,多虑了。”

啊呀!

顾瑜心道一声坏了:莫不是我刚才的那番话,让这位公子不高兴了?

她仔细想了想刚才的话,是不是话说的太满了?

她急忙解释,“公子,您可别误会了,您一点没有多虑,您帮我解了围,还提醒我番邦人的饮酒习惯,这处处都是在为飘香酒着想,我只是觉得,人家从来没有喝过,又提出来要试一下,若是不让他们试酒,好像不太好。”

顾瑜急得小脸都有些红了,更衬得她肌肤嫩粉粉的桃红花色。

林逊之见她如此,心中暗想,这小兄弟倒真如女娃娃一般娇嫩。他笑笑说道:“呵呵……你别着急,我并没有生气。”

他看了看那站在旁边的那三位,见他们的眼睛就好像黏在顾瑜的身上一般,林逊之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不着痕迹地走了两步,刚好挡住了他们的视线,说:“就让他们试一下吧!”

试完赶紧走!

顾瑜请林逊之与那三位番邦人士先坐下,她拿出三只小酒盅,各自倒了半杯,在递过去之前,她对林逊之道:“还请公子帮我解释一下。”

然后她便接着道:“十里飘香酒胜在气味清冽,酒味凛冽绵长,还请诸位在饮用时,小口摄入,莫要一杯见底。”

林逊之听她说完之后,颇为无奈地摇摇头,笑着道:“你这一段话,难度太大了!”

“啊?那就请公子叫他们莫要一口闷吧?!”

林逊之笑着看了她一眼,才转过头去,将顾瑜的意思大概地说与他们听。

那三人点头表示明白之后,顾瑜才将手中的酒一一递上。

他们看着手中才拇指大小的酒盅,都颇不以为意地想,才这么点酒,能有多厉害呢?

想归想,却都依着顾瑜的意思,只是浅尝了一下杯中酒。

即刻,只见三人几乎同时都伸出舌头,拿手在舌头面前扇个不停。他们原来喝的都是葡萄酒,还从来没有喝过如此辛辣的酒,这酒果然厉害啊!

这三名番邦人虽说喝不惯飘香酒,却也觉得这酒气味很香,也不愿意空手而回,便买了两瓶青花瓷瓶装的,准备带走。

顾瑜将装好的两瓶酒递给番邦人,也收了银钱之后,那三人却还不走。

“可还有事?”林逊之问。

那高个男人很直接的回答:“我想买下这个男孩,可以吗?”说完又补充道:“跟着我不会吃苦的,我会好好对他。”

林逊之并没有将这句话说与顾瑜听。

他想都没想,直接冷冷道:“这里只买卖商品,不贩卖人口!”

说完他一甩衣袖,转过身去与顾瑜说话,不再搭理他们。

“小哥,还得麻烦你帮我沽酒,青花瓷瓶,三瓶。”

顾瑜很好奇,那三人是说了什么,让这位温文尔雅的公子忽然周身都冷了下来,可是他不说与她听,她也不好问。

那三人又问了几句,林逊之充耳不闻。

他们最后只得悻悻而去。

那三人走了之后,顾瑜便给林逊之装好了他要的三瓶酒,然后她又多装了一瓶,一起递给他,“今日多亏公子帮我解围,还帮了我大忙,这瓶酒是我送您的,请您一定收下。”

顾瑜说的帮忙,自然指的是卖酒时候,他帮忙翻译的事,可她并不知道,林逊之的到来,以及后面他未说与她听的那件事,才是真正的帮助她。

林逊之并未推辞,也没有多言,道谢之后也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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