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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一辈子都经历了

作品: 通天浮屠 |作者:轮回的莫邪 |分类:奇幻玄幻 |更新:07-05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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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烟火!”李轩愁叫了一声,血雀缩在翅膀底下的小尖嘴才动了动了,向下移了一点翅膀,露出一只黑溜溜的小眼睛,看了一眼老人,“啾!”很是敷衍的样子,发现没有夜宵,就把翅膀又拉了回去,盖被子一样。老爷子也不在意,鸟类本来就睡得早,夜里它们的视力很差。

另一边一个半人高的的大笼子里,一只翅膀摊开,双脚朝天躺在笼子底部的金刚鹦鹉格外引人瞩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死的,一般的鸟类哪有这么待着的,都是立在鸟笼的站杆上,也不知道是和他家谁学的,不过样子还是和好看的,五色的绚丽羽翼盖在自己肚子上,笼底铺着柔软的干草,这是李轩愁托老伴儿找来的,软和吸水。

青衣,这是老人想了好久才想到的名字。

此生如若不是你,何愁青丝配白衣。

易河图在二老你听风声,我看云起。相濡以沫四十年的日子送来的小鹦鹉,让它化作鲜红的点缀,姥姥四十年不曾破旧丝毫的嫁衣,李轩愁一生最喜青衫,墨相如,易天殇最依赖的老妇人,平生素以白衣加身。青衫白衣,桃花为盟,香草为冠。

墨李两家上一代私交过命,岳父墨海衍是李轩愁父亲的师弟,求学时拜为异性兄弟,动荡年间更是为李老挡过要命的伤势。那个年代人心还没躁动起来,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才是文人的风骨。大好男儿都在为了国家付出绵薄之力。

诗书传家,门当户对,连住所在天下渐和的前戏变成了对门而居。

许是天定,两家同时传出有喜的消息,心照不宣。没有定什么娃娃亲,儿孙事伤了老人情,不值得。

两人同年同月同日生,李轩愁上午出世,墨相如下午降生。幼时两小无猜,童稚青梅竹马,韶华形影不离,十八岁两人在两家的长辈祝愿声中交换了信物,弱冠之年,大婚之日,十里红妆。那年桃夭,红豆暗抛。

没有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只是一如儿时的吵吵闹闹,一生不曾红过眼,因为心疼夫人,李轩愁甚至一度有了不让妻子在怀第二个孩子的心思,还是墨相如自己愿意的。那是姥爷一生最无能的的时候,因为那是姥姥出嫁后唯二的两次落泪,姥爷真的是宠了姥姥一辈子!

李轩愁被李老责怪了几乎十余年,讨岳母欢心几十年,他学会了做饭,熬汤,化妆,描眉,甚至设计制作衣服,姥姥在李家学会了照顾老人和貌美如花。现在只剩下快乐的过好每一天,墨海衍老夫子走的时候笑的很放心,他知道此生最大的担心是多余的,乖囡囡做的饭还是那么差,还是没有学会分开盐和味精,女婿比自己和老伴儿还要宠着她。起码在家的时候小如做的饭还没这么难吃的!

贫穷无知才会有重男轻女的想法,越是诗书传家,越是知晓通达,即便是女儿李雪茹也被宠成了小公主,只为她受尽娇宠不被外界的诱惑欺骗,委屈了自己。

青衣是楚乌的头号小弟,还是一只雌性五彩金刚鹦鹉,现在都没成年,还可以长得更大,这种可以长到六十岁不死的鸟类可不便宜,暴君也是为了缓和一下丢了白菜想杀猪的老泰山的关系,毕竟几乎没有一个父亲看到女婿是顺眼的,从蹒跚学步到她趴在写字台前信手涂鸦时的样子;从暴躁的她练琴落泪到她穿着练功鞋翩翩起舞的样子;想起她她背着书包去上学时的回头……一转眼现在她竟然就要出嫁了,还是个孩子的她真的就出嫁了,不知什么时候父母的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还好易河图一向宠着女儿,即使这样,李轩愁也觉得女儿受苦了,不过易天殇都被嫌弃,这个女婿还是将就的。

第三个笼子此时却是空的,李轩愁倒是不怎么担心,因为它一直是空的,除了偶尔,楚乌会在里面小憩一会儿,平时都是在外面待着的。

看了一眼天色,李轩愁眉头微皱,该回来吃饭了呀!

一抹红光闪过,李轩愁松了口气,转瞬即逝,一只巴掌大的橙红色乌鸦落在了阳台栅栏上,看到老人站在夜色下,张嘴叫了一声,“老头,休息吧!”

这是李轩愁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和两斤牛肉的劳动成果,一开始还支支吾吾的,后来一到晚上,见到他,楚乌就知道说这一句。后来家里人也说,因为它发现这样有肉吃。

今年过春,楚乌不知道怎么了,好一段时间昏昏沉沉的,兽医也不知道,居然说回去给楚乌喝点板蓝根,反正喝不死,说不定好了呢!

气的老爷子差点儿毁了一辈子的好修养,大骂庸医!这不是动物园的法子吗 ,太懈怠了。

可没几天楚乌就恢复了,该吃吃,该欺负楼下小朋友照样欺负,浑然不觉这种行为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多大的阴影,让猎人的种子埋下了伏笔。不知道多少弹弓曾瞄准他,依然活的好好的。

随后楚乌就开始换毛,往年也会这样,冬天鸟类会长出更保暖的纤细绒毛,而到了春天就开始慢慢落去,换成更轻便透气的轻羽,方便去勾搭漂亮美鸦,可是第二周开始就出了问题,楚乌身上多了些许零星的红点,一开始李轩愁和老伴儿还以为是楚乌淘气自己吧不到时候的旧羽拔了下来,以至于出血了。可随后红点越来越多,两人才重视起来,结果发现楚乌身上的红点居然是羽毛上的,羽毛不断褪下,长出来的羽毛上面的红斑越来越多,老人家一开始还忧心了好久,可楼下小孩的叫骂声依旧响亮,偶尔依然会有小孩子蹲守在门口准备抓鸟,楚乌除了逗小孩更加多变残酷以外,好像只是掉到水墨画彩里了,一素朱砂红。

到了现在,全身都变红了,隔壁街上的刘老头,引经据典,博古论今,最后说什么楚乌最近吃红的东西多了,就和火烈鸟一样,色素堆积在羽毛里了,这是一种营养过剩的体现,最后居然把周围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老东西都忽悠的信了。

李轩愁要不是好读书,动物百科也略读过,也被这老家伙骗过去了,还老教授呢!

还是墨相如心细,居然发现楚乌变小了,原来都快有一个半巴掌大了,现在不知不觉居然只有多半个巴掌大了,可体重一直没怎么变化,为此李轩愁还特地称过,变小了的乌鸦不仅没瘦下去,还重了不少,这也是他没觉得楚乌变化的原因,每次落在自己肩膀上的重量一直没变化啊!鸟炸个毛,落个水体型变化本来就大,也没在意。

不知不觉,楚乌这两天都只比烟火大一圈了,不过还是三只鸟里的老大,带头鬼混。

“小天啊!楚乌回来了,没丢,它机灵着呢,要不要和它说句话,来,楚乌和小天打个招呼!”

“……”

……

““呦,瓜怂!好久不见!!!!””

““瓜怂,瓜怂!!””

……

肉眼可见的,易天殇远在帝都的脸瞬间就黑了,一股浓浓的怨气就连电话另一头的李老爷子都感觉到了,哎,小天好大的怨气!赶紧把一旁真在憋嗓子打算酝酿一下来一波儿正式问候的楚乌赶进屋里,快回去,吃点东西再闹!

“小天,你看!楚乌这不好好的,连你的昵称都记得。”

“它怎么不记老妈对我的昵称,非要学老爸的,姥爷你确定这贱鸟一直都在,我傍晚怎么好像见过它。不会被干掉了回魂的吧!”

易天殇姥爷修理得当的儒眉一挑,转头看了一眼和以前大不一样的命根子,觉得孙儿一定是看错了,应该是其他的乌鸦,“小天,你不知道,今年楚乌变化可大了,你肯定是看错了。”

“瓜怂,你定是在说楚乌的坏话,不要脸,楚乌听见了!”屋内传来夹在瓜子皮里面的诋毁,装牙舞爪。

不理他!

“是不是掉到猪血里洗不掉了!”

易天殇毫不吝啬的用最大的恶意想着贱鸟的下场。

“哎!乖孙儿,你怎么知道,这件事我和你姥姥和你爸妈都没说过啊!就连你舅舅也不清楚,谁给你报的信,偷偷和你说的。”李轩愁有些惊讶,怎么好像真的见过一样。

“姥爷,那只贱鸟别说换个马甲,它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外表对于它早就是虚妄了,它的贱气逼人的特质就像夜里的烟火,早就把它暴露了!万鸟从中,再没哪一个比它更招人“喜欢””了,呵呵!”好吧!就算是一辈子不动心眼儿的老人都听出外孙话里的味道了,楚乌和他还真是“私交不浅”啊!

“照你这么说,小天你还真看见楚乌了?这怎么可能!帝都和魔都离着一千多两千里地呢!楚乌可飞不了这么远啊!你还是傍晚见到的!这得多快的速度啊!”李轩愁有些惊到了。

易天殇也是才想到,贱鸟的速度有些吓人了,回头看了“武”一眼,给他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赶紧吱个声。

“吱!!”小恶魔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气的易天殇都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杀气了。

一只魔手伸向了小魔头的要害之地——零食筐。

“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只是顺着光线传送,只能走直线,中间什么阻隔都不行,连污染重一些的空气都过不去,就是个鸡肋一样的赶路技能,和地球磁场有一点关系。”还是小看某人腹黑程度的“武”马上就招了,又不是男人,为了食物怂一点儿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好好学习的易天殇想了一会儿,好像地球上所有东西都有一个自传速度,好像老快了,这么一想好像就容易接受了好多。

怪不得那贱鸟走的时候飞那么高,原来是减轻一点地心磁场的干扰啊!

类似于天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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