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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敬之后,便是大大不敬。
斐拉说完这些话之后,便朝着布兰德微微颔首,甚至没有行礼,就面无表情地推开了房门。
对于他来说,是否给遵守雌侍的守则根本不重要了。反正他总是会被遗弃的,即便做什么努力,也无法改变雄主的想法。
雄主真是冷血呢。
他瘫在门板上,神情恍惚地看着晃眼的灯光,有些失神。
亚麻色的长发柔软地披散在他的肩膀上,令此刻的他无端得脆弱。
修长的手指缓缓地抬起,摸上了他自己的发丝,随即才落在了他光洁的额头上。手缝之中搭着几丝遗落的发丝,令他的身影显得愈加憔悴。
明明是很俊朗的面容,此刻却是看不出任何的坚韧,好似一把出鞘的剑瞬间被折断了。
在这三年的等待中,他从未放弃希望,在监狱中,他也不曾绝望,但此刻,他彻彻底底理解何为生不如死。
都说雌侍生是雄虫的虫,死是雄虫的魂,自从嫁给雄虫,那么雌虫的身体便再也不属于自己了。
身为从特朗德星球出声的传统雌虫,永远坚定着这种想法,即便是优秀的少将也不能免俗——即使他会有反抗,但依旧跳不出那个圈。
比如刚刚那种对雄虫的大不敬,便已经是他所能做到的最多的反抗了。
他们没有自我意识,自由身之时便已经接受了这种想法,而嫁给雄虫之后便永远只会这般遵守。
他们不认为这有错,也同样不觉得这样是丧失虫权的。
这种想法,与此时布兰德的想法完全不同。
斐拉软绵绵的脑袋侧向一边,二楼走廊很宁静,也很明亮,与监狱中全然不同,他强作精神,慢慢向着自己的卧室走去,脚下的软拖质地很好,脚底像是踩在棉花球中很舒服。
咬住下唇,右手握住左臂,他面无表情地慢慢踱步。
他需要整理一些东西……
只是,他好似并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整理。
雄主会什么时候赶他出去呢?
难道会是明天吗?
脑袋中的想法纷纷乱乱,令他的头很疼。他站在二楼的楼梯扶手边,望着一楼那侍官认真地拖着地,看着那机器人的电子眼闪烁着帮助侍官拖着地,温馨和睦的景色,但他依旧冷若冰霜。
左脚抬起,他转身准备离开,眼角最后划过一楼的景色,似乎恋恋不舍。
温馨的家庭环境一直是他的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成为布兰德的雌侍之后就一定不会实现了。
毕竟,即便是成为普通雄虫的雌君也不一定能够完全实现。
雌虫的心里都有个相似的梦想——而梦想之所以是梦想,必然有它的理由。
**
书房之内,布兰德已经站在了安置着成堆书籍的书柜旁,一层一层地寻找自己所需要的书籍。
他醒来之后来到这个宫殿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让侍官购置一些有关于西恩国的书籍,其中囊括了地理、风俗、法律、星际关系等方面。
这也是为了让他即便在缺失记忆的情况下,可以不被一些不怀好意的虫族欺骗,例如他所谓的雄父雌父。
他曾经想过将缺失记忆这件事情告知于这具身体的亲戚,但在他见到那对雌雄虫之后,便立刻打消了。
他是丧失记忆,不是缺乏常识性判断,自然看得出那些家伙不安好心,也许当年他昏迷也是由于那对雌雄虫。
也因为这个原因,他认为应该让那个叫斐拉的雌虫离开。
他不是个喜欢将其他虫拖下水的个性,既然他们两个并无感情,还不如分开,各自过各自的生活,更不用说目前他生死难卜。
他自以为考虑的很好,并且想要与对方心平气和地商量一下这个问题,但没有想到对方如此的排斥。
而且还说什么把他送到其他雄虫身边亦或者是娱乐场所。
布兰德觉得这件事情突然有点棘手了,他似乎没有好好考虑过一切情况。就比如,离婚对于对方来说到底算是什么?
在他的潜意识里,离婚就是两个不相爱的虫族分开开开心心过自己的日子,谁也不该怪谁。
但瞧着对方那些话,大概与他所想不符。
这种事情他无法询问其他虫族,毕竟会暴露出自己缺失记忆的事情,于是他只能自给自足了。
在成堆的书籍中总算是找到了他需要的书籍——《虫族婚姻法》。
他心中微动,手指晃了两下,一阵风将书籍的底部托起,随即落在了他的手掌之中。这是他一开始就会使用的能力,虽然并未在外虫面前使用过。
如今他更是不会用了,毕竟他似乎听说虫族并不会这种操纵风的能力。
但既然现在旁若无虫,自然可以随心所欲。
明黄色的书籍表面非常的精致,与《虫族律法》一样看着古朴而端庄,纸质的书籍如今已经鲜少有虫会使用,所以这种书籍都算是比较古老有收藏价值的古书。
虽然在虫族很多东西只要使用光脑便可以立刻搜索到,但不知为什么,相比那种快节奏的系统,他更加喜欢这种慢节奏的纸质书页。
修长的手指缓缓翻开书籍,手指在目录页一点点地滑动。
第三部分——离婚法 235页
布兰德按照目录找到了那页,开始看那密密麻麻一条条的律法。
第一条雄虫拥有绝对的离婚权,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与雌君离婚需要提前一周于光脑上进行登记,与雌侍离婚当天即可。
第二条离婚后的雌君或者雌侍由雌虫决定去处,包括赠送、丢弃等一系列方式。
第三条若雄虫无意决定去留,则由雌虫协会处理后续事宜。
第四条 ……
所有的条目都前所未闻,布兰德每看一条都忍不住蹙紧一分眉头。
这种律法真的是骇虫听闻。
布兰德本来在看之前就已经调整好了心态,若是看到了什么辣眼睛的东西也不要惊慌失措。但现如今,却是让他无法忍耐了。
之前他在看《虫族律法》之时就觉得西恩国对雄虫似乎格外偏爱,那个时候他也算是理解,毕竟物以稀为贵,既然雄虫数量稀少,受到保护那是理所应当的。
但如今看到这本《虫族婚姻法》却是让他觉得些微的狐疑,一个雄虫可以自由选择拥有一定数量的雌虫或亚雌,这件事情他觉得也正常,雌虫过多,若是雄虫只能娶一名,那么大部分雌虫或亚雌便会有着孤独终老的命运。
而愿意终其一生不结婚的雌虫大概也为数不多,所以法律如此是合乎道理的。
关于雄虫过度保护问题,他是持保留意见的,毕竟他觉得这样的法律只会让雄虫变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酒囊饭袋。
这也是他看见的雄虫都看起来都软弱可欺的原因了。
隐隐的,他总觉得这种法律似乎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简单,单单只是为了保护雄虫而已。
或者说,他甚至在怀疑,制定法律的虫族好似是在养烂雄虫。
雄虫倨傲、自以为是,已经是众虫皆知的,雄虫柔弱、需要保护,就连雄虫自己也这么认为。
那么这种法律到底是为了保护雄虫还是为了为雌虫增加砝码呢?
按道理说,雌虫比雄虫更加的强大,只要雌虫愿意,用一个爪子就可以将雄虫捏死,而且他们的数量是雄虫的五倍,想要推翻这种以雄虫为首的法律简直是轻而易举。
所以那些雌虫遵守着这种法律完全不思考推翻雄虫为尊的法律到底是因为什么?
布兰德甚至隐隐猜想,这种法律的本质本来是为了限制雄虫的,并不是保护雄虫的。
也许先虫那时候,雄虫才是强力的战士,因为战争才数量锐减,为了稳固雄虫的数量,又或者说为了避免虫族灭族,以雌虫为首,将雄虫封闭在了小小的家里,让他们成为完全的种虫。
虽然这么做是为了一族的繁衍,但布兰德依旧还是叹了一声。
雄虫被切去了飞翔的翅膀,在家里做个好吃懒做的肉虫,却毫无反抗的想法,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雌虫的目的是达到了,只是一代一代传下来,后世那些不知情的雌虫却也受到了报应。
地位上的不对等便是报应之一。
两者,或许都是这种荒诞法律成型的元凶吧。
一个贪图安逸,不思进取,一个受制于法,地位低下,洗脑严重!
布兰德的三观受到了极大的震撼,随即坐在了软皮椅上,捏着眉头企图静静。
总之,离婚这个提案只能先压下来,等到日后再好好考虑了。
毕竟,若是离婚,就是毁了一个雌虫,就如同斐拉自己所说,要么被雄主送到其他雄虫手里成为雌侍,要么被雌虫协会接手,安置他的去留。
但大概,无法获得雄虫喜爱的雌侍只能获得悲惨的下场吧。
而且,他还背负着杀害雄虫的罪名。
他自认为,他无法内心毫无波动地将一名雌虫推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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