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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作品: 70年代好生活 |作者:易楠苏伊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1-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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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好生活, 独发, 防盗开启, 请小天使们支持正版吧!  周末一大早,范菊花和宋春丽就到田野里一人割了一篮子的野菜。宋向民到山里砍了一捆柴禾。

虽然现在封山,禁止乱砍乱伐, 可村民们还是可以到山上砍树干上多余的枝条当柴禾的,这样不仅能让树长直, 还可以用来烧火, 一举两得。

只是一旦过了秋收, 就不允许队员进山砍柴了, 要是被人逮到是会被批评的,到时候整个大队都会跟着蒙羞。

三人回来没多久,宋春丽就看到自家大哥扛着锄头回来。

她忙跑过去, 一脸谄媚地问,“大哥,你拿着锄头干啥呢?”

宋向军把锄头放回堂屋门后, “翻自留地。”

宋春丽‘哦’了一声,她小声地凑过来说, “大哥,我和妈刚才在田里割野菜, 看到陈大柱在山上打了一只野鸡。听说,卖到食品站, 一斤能卖两毛钱呢。”

陈大柱也是林家村的, 因为力气大, 经常到山里打猎。照理说山是属于公有财产,山上的动物自然也是。可你也不想想,通常打猎都只能打到一只两只的,这么点东西够谁分的?

所以,除非是生产队里组织的大规模捕猎需要平均分配,个人打的通常都是谁打到就属于谁的。

宋向军‘唔’了一声。

宋春丽有些拿不准自家大哥的心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爷爷死了以后,他大哥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沉默寡言,脸上常常没有笑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生气呢?

再加上之前的小偷事件,她发现大哥比以前聪明了不少,性子也没有以前那么冲动了。难道是因为爷爷的死让他瞬间长大了,人也变聪明了?

宋向军要是知道宋春丽的心思,估计只能哀叹了。前世的自己性子有点冲动,要不然自己也不会差点打死了人,更甚至还背井离乡了二十载。

就因为自己这冲动的性子,在香港那边经常惹得老板不高兴,甚至被辞退了好几次。直到后来,他意外救了大老板,大老板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帮他办了香港身份证,甚至还让自己做他的贴身保镖,工资直接翻了好几倍,他感激大老板的慷慨,发誓一定会好好工作。

可,保镖这工作,看似很简单,可做起来并不容易,不仅仅是要身手好。做这种工作的人,最忌讳的就是冲动,当初为了改掉这个毛病,他吃尽了苦头。

只是这些事,宋春丽怎么可能知道呢,她现在总觉得自家大哥变得特别冷淡,她潜意识里也认为自家大哥可能不愿意养他们三个小的。

毕竟他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了。

所以,她现在一心想要讨好大哥,尽量不惹他生气。也希望他能忘记之前的事情,好继续养她。

即使,她刚刚说的意思,是想让大哥到山里打猎,见他态度冷淡,她也不敢再说了。

宋向军不知道宋春丽的想法。等他品出自家妹妹想要吃肉的想法后,她人已经回屋了。

不过,她说的也正是他现在的想法,这段时间为了开荒,他已经好久没去打猎了,现在刚好有空,可以打点猎物去卖。

家里的鸡蛋也快吃完了,新买来的鸡还那么小,要等它下蛋,得要有大半年呢。他娘又舍不得拿钱去买,他只能多赚点钱,他娘看在钱的份上应该也愿意买了。

想到这里,他把弓箭拿出来,趁着天色还早,路上没什么人,踏入深山里头寻找猎物。

一路走走停停,他小心的观察四周,这里似乎是野兽出没最多的地方,留下不少痕迹,他开始在这附近设置陷阱。

他手里拿的工具是铁锨,这个工具一直被他放在秘密基地,总不能每次都拿着他出来开荒,要是哪天一不小心遇到村民,岂不是不好解释,毕竟他大部分时间也并不在自留地那里干活。

挖了个半小时才挖了一个有大半个人高的陷阱,他在四周找来枯树枝,摆得整整齐齐,又在上面铺上一层厚厚的树叶。无论是从高度还是从密度都看不出任何痕迹。

做好陷阱之后,宋向军在这个陷阱周围的小树上扎上一个布条,这个标记可以提醒别人不会掉进去。

一连设了好几个,宋向军正想拿着铁锨和弓箭回到秘密基地,哪知道他刚转身,侧面就看到一头浑身漆黑,长着一对獠牙,壮得跟牛犊子一样大小的野猪,那走路一颤一颤的,约莫有三四百斤的体重,四只脚重重踩在灌丛上,刚才还茂密丰盛的草丛立刻被它开出了一条小路,它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嘴里发出“嗷嗷”的嘶吼声。

山里的野猪与家猪不同,极喜欢在泥水中打滚,每天在粗糙的树皮、岩石上摩擦自己的身体,身上的皮肤也因此被磨成硬邦邦的,用刀砍都不一定能砍伤那层硬得跟铁一样的皮肤,这显然成了他们的保护层。所以一般打猎的时候,猎人都是用枪直接射击眼睛,那块算是野猪全身上下最脆弱的地方了。

只是宋向军没有枪,当然他可以用弓箭代替枪射眼睛,最近他都在锻炼身体,箭术水准也经过前世的淬炼有超高的水平,可是他却没有选择这么做。因为距离太近,根本没有时间给他搭弓射击的时间。

其实以宋向军这些天的锻炼,再加上吃得又好,仅凭他身上的力气要对付这么一头野猪绝对没问题,关键,他刚刚已经挖出一个陷阱,有陷阱不用,反而花力气跟它拼,他不傻吗?

所以,宋向军只是愣了一下之后,立刻拔腿就往后跑。但因为他刚做完陷阱没有多久野猪就出来了,陷井离得太近,他怕野猪刚刚已经看到这个陷井,不肯冲进这个陷阱,他现在要的是把野猪饶晕,动物虽然也有智商,但智商应该也不高,如果把它绕晕了,它还能记得陷阱在哪儿吗?

他这一跑,刚才还只是朝他威胁叫唤的野猪立刻哧着獠牙追了上来,宋向军的速度很快,可野猪的速度更快,很快就离他只有一步远了,宋向军仿佛都能看到那野猪嘴上,獠牙发出的森森寒光,他立刻改变方向往右跑,野猪受着惯性一头扎向一颗大树,不过它皮糙肉厚,即始被撞了一下,身体晃了晃之后又追了过来。

一连好几次,宋向军觉得自己应该把它绕晕了,立刻往刚刚挖陷阱的地方跑,快到陷阱处,他跨了好大一步,直接从那陷阱口跨过,而后转身停了下来,喘着粗气,挑衅地看着野猪。

野猪早就被宋向军撩拨得火冒三丈,它赤红着眼睛,死死地追在后面。

然后,就悲剧了。

亦步亦趋,一直紧追不舍的野猪前腿踩空,直接摔进挖好的洞里。摔了个四脚朝天,宋向军平复好心跳,站到陷阱口往里一叹。看到摔得前仰后合的野猪咧嘴一笑。他双手撑在膝盖处暗暗思量。这么重的野猪,应该能卖不少钱吧?

宋向军打定主意之后,立刻抗着野猪,准备到市里卖。

虽然他很不想给陈伊容过路费,可他更不想低价卖给食品站,那里给的价钱太低,猪肉只能给三毛钱一斤,实在是太少了。

他把弓箭和铁锨放到秘密基地,又用铁锨砍下一个猪腿,就一个人扛着野猪走山路到临江市去卖。

他到达之前那个山脚下是下午一点左右,陈伊容没在,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庆幸还是倒霉。他瞅着那些民兵,想

没过多久就有另一班民兵过来换班了。

原先,他还打着等这些民兵收队的时候,他再过去。可没想到,他们这些人居然是轮着倒的,根本没有休息时间。

无论他怎么看陈伊容不顺眼,现在,他必须,也不得不承认,只有通过她的帮忙他才能过去。

他静静地躲在草丛里,等待陈伊容的到来。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陈伊容居然还没来。

就在宋向军等得腿麻脚麻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眼尖地看见,从大路尽头很远的地方出现一抹黄色的身影。

那个身影先是如黄豆大小,而后慢慢变大,直至到了民兵那边。

他忍不住直了直身体,眼尖的莫东亮很快发现了他。

他眼睛一亮,笑着对陈伊容说,“陈姐姐,我去那边摘点野果子。”

陈伊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对上他眨得飞快的眼睛,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摸摸他的头,温柔又惬意,“快去吧。我们一会儿还要回去呢。”

莫东亮重重点头应了下来。

陈伊容把自行车扎好之后,笑眯眯地把自己的那个红袖章掏出来戴在胳膊上。

小麦是属于细粮,价格比较贵,农家人一般很少要细粮,都是要粗粮,这样可以饱肚。但,城里人更喜欢吃细粮,所以,她们才会想办法多弄细粮过来。

商讨完之后,陈伊容想了想,对芳姨道,“明天早上就把这肉给分了吧。我上回才在我们小区卖了鹿肉,这次先不拿了,免得引起别人注意。”

芳姨点头应下,“放下吧,过年之后,咱这就收过几回野鸡野兔啥的,很少来这么多肉了,大伙都等着呢。待会儿,我去咱家附近几个小区拜访一下,明天指定全能卖出去。”

陈伊容‘嗯’了一声,“你拿主意就好。”想了想,又道,“等把这猪肉收拾好就关门吧,你还要回家照顾王师傅呢。”

芳姨的老公叫王有福,在棉纺厂里被机器绞断了一条腿,当时虽然厂里付了医药费,也发了伤残金。

可王家条件太差,有四个孩子,最大的两个孩子都下了乡,再加上乡下还有两个老人要养活,生活的重担都压在芳姨一个人身上,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陈伊容在厂里的时候,经常得到王有福的照顾,可以说是他的半个徒弟也不为过,对他很是尊敬。

去年拜访他的时候,才知道他的家庭情况,就把芳姨介绍到了这里。毕竟芳姨一个人赚钱养家真的很不容易。原先,她是在厂里做临时工的,工资很低。养活一家很吃力。到了这里以后,不仅可以养活一家,偶尔还可以寄些钱和票给下乡的两个孩子。

虽然陈伊容有三个店,却也并全是陈伊容一个人的。

她一个棉纺厂的职工,要开这么一个店,首先货源都是一大难题。

所以,她找了些人,他们多数都是货车司机,天南地北的跑,可以带些私货。放到三个店铺,不需要承担风险,分些利润即可。

农产品都是乡下人贿赂民兵偷偷送到她这边来的。因为她有空间在手,可以让东西不腐不烂,保持进入之前的状态。她就是通过空间来保鲜水果的,那些也并不是大棚里的水果和蔬菜。

除了永福街是属于大家共有店铺,利润需要均分,剩下两个店是属于陈伊容一个人的。

这个地方是三面相通的,如果有警察找上门,芳姨可以从后门或侧面溜走。

这里的东西种类虽然很全,数量却并不多。

只要人没事,东西损失也就损失了吧。

不过,来这店的人都是经过陈伊容精心挑选,而且还要交二十块钱的入会,所以,这家店开了一年多,还从来没有被曝光。

比起永福街那家三天来头会有民警光顾的店,已经是很难得了。

当然,永福街的店定价贵也是因为需要民警打点的缘故。

芳姨听到陈伊容说可以早点走,自然没有不应的,她也不放心两个孩子在家里,虽然大女儿已经会烧饭了,可做为母亲总是特别操心,毕竟大女儿也只有七岁。

再加上,他男人瘸了一条腿退,带两个半大孩子实在太辛苦,她舍不得。

打定好之后,芳姨把野猪肉分割好,三人把肉一条条用麻绳串好扎起来,再拿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木棍串过这些绳子,再把木棍连肉一起抬到里屋的那根木架上。

芳姨和陈伊容一人拎一斤肉,东亮每回吃肉都是到陈伊容家吃,要不然邻居们闻到肉香会怀疑的。

忙活好后,芳姨关门落锁,陈伊容推着自行车,三人走在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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