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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地动山摇(五)

作品: 赴你应许之约 |作者:何堪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8-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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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地动山摇(五)

来到野蜂之后,马小南第一次当了逃兵。

他职高毕业之后,就开始游荡在大街小巷的网吧、保龄球馆等地。

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就像他的学生时代一样,没有离家出走,没有逃课打架,单纯就是放空大脑,无心向上。

家里给找了好几个工作,高级点的进写字楼当销售,低端点的进工厂学手艺,甚至还去饭店当过几个月帮厨。

无一例外,都没能做长久。

不是被辞退,便是他自己受不了苦和拘束,赖家里不肯再去。

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一阵子,终于又被母亲拉进了人力市场。

招聘市场里摆满了各种摊位,一眼看去全是各种薪资、条件。

黑蜂射击馆的摊位在最角落里,连个工作人员都没有,只在空桌子上贴了张A4纸打印的招聘启事。

马小南一看到,就走不动了。

平均每周只需要工作三天,工作内容就是看着人打枪?

他连薪资待遇都没看,就打了联系电话。

接电话的,是听上去比他大不了多少的男声。

“最近有点忙,过几天联系你吧。”

一连隔了三天,对方才终于来电话。

只简单问了两句他的情况,便发了地址过来。

离家也不远,马小南便还是去了。

那射击馆开在郊区,装潢设计全都挺有档次的,就是生意差得离谱。

和他通电话的大男孩也不在,只有一个年轻小姑娘坐在收银台前用ipad 看电视剧,漂亮到马小南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了。

“我......我是来应聘的。”马小南在偶像剧自带的浪漫BGM声里磕磕碰碰的自我介绍。

姑娘看了他一眼,“咔嚓”一声,嗑开一颗瓜子。

“老板出去了,你坐会儿呗。”

这一坐,就是一整个下午。

期间,姑娘叫了一大堆吃的喝的,还好心的分了他一些。

这样坚持到晚上10点,姑娘合上平板,宣布今天的工作结束了。

“你明天再来吧,不管面试通不通过,今天的工资得让他结给你。”

这是什么样的神仙工作?!

不给钱只包吃住都可以!

马小南第2天果断又赶了过去,姑娘依旧带着他一起吃吃喝喝,还抽空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方勤。

别看她名字里带个“勤”字,懒散程度几乎和他一模一样。

两人就这样毫无羞耻心的守了一星期的店,其间以“老板不在”为理由,赶走客人无数。

马小南甚至利用这段时间,新练了一个满级手游号。

在他正犹豫要不要下个新游戏的时候,高大帅气的老板终于带着一身的伤出现了。

他额头、胳膊、膝盖全都打了绷带,背着个大包,难民一样进了店里。

姑娘似乎对这种事情习以为常,只熟练地给倒了杯水,问:“你这样,咱是不是得关几天店啊?”

老板点头,然后看向马小南,“你过几天再来上班吧,这几天的工资,到时候一起结给你。”

马小南便开始了长达半个月的休假,好不容易回去上班,老板——也就是应峤,总算抽出时间给他做了次还算系统的培训。

射击馆的安全员,要做的杂事其实并不少。

除了在教练带着会员射击的时候得在一边站着,还要懂得基础的枪械知识,定期帮忙保养枪支什么的。

可黑锋射击馆的生意也实在是太差了,动不动关门休业。

应峤还是个闲不住的全能王,除了在外奔波,便钻进射击区、仓库或者枪械库,折腾他那些宝贝东西,完全轮不到马小南动手。

要说真正需要干的活,负担最重的,也就是店里经常会来几个蹭吃蹭喝的年轻人。

有穿得花里胡哨的,有一开口就尖酸刻薄的,也有一人溜三四只狗一看就不大聪明的……

这些人来了一般也就往会议室跑,蹲里面唧唧咕咕不知说些什么。

有时候一大早开门进店,就发现前厅和会议室里都满是烟头和吃过的泡面碗,打扫起来特别的费事。

除此之外,马小南对这份工作可算是一百二十分的满意,工资虽然少了点,但工作环境舒适,伙食靠谱呀!

即便休业不上班,他也愿意晃到店里来,吹吹空调,玩玩手机。

顺便,躲避一下母亲无止休的唠叨。

至于应峤其人,马小南对他是很服气的。

既羡慕他满点的投胎技能,又佩服这位富二代哥哥与众不同的下凡历劫方式。

花钱白养着他和方勤这两只蛀虫并偌大一个射击馆不说,还有空没空带一堆东西往山上海里跑。

一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傲慢劲儿,玩的就是心跳。

直到有一天,他在新闻里,看到了自家老板以及那几个店里常客的影子。

那是本地电视台拍的一个好人专题,那条新闻排在最前面。

应峤、宋繁缕以及那个总爱穿花衬衫的欧阳畅想,三人在跨海大桥上拦下来个轻生的外地女孩。

四个人陪着姑娘,沿着大桥一直往前走到城隍庙码头,最后终于把人劝上车,送回了家。

那视频只拍到一小段背影,三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保镖一样围着女孩,走得缓慢而坚定。

马小南打着哈欠关了电视,却始终没能忘掉那几道背影。

他终于开始留意自家老板的日常,也渐渐知道了宋繁缕那几条狗的名字和技能专长……

接触到队部和仓库那些物资、锦旗、奖状之后,有关公益救援的大门,终于缓缓向他打开。

或许,每个人心底都有些深埋到不自知的血性。

一朝有光和热撩动,立刻就燃烧不止。

他从冷漠旁观,到暗暗留意,再到心中想往,足足比队里的其他人多了两年的成长期。

他一直暗暗以此为傲,就连父母都认为自己的儿子“浪子回头金不换”。

可是今天,在好不容易挖掘出桔园老板的尸骨之后,他们又匆匆赶赴另一片废墟帮忙。

明明前脚还听得到人声的,甚至隐约能看到半张脸,砖块还没有搬完,整片废墟再一次剧烈摇晃,轰然二次坍塌。

声音没了,那张脸也被砸烂了。

这和他预想的救援,和他所经历过的救援,完完全全不一样。

马小南一个人蹲在开裂的田埂边哭了半天,哭到喉咙生痛,胸口的窒息感却丝毫没能缓解。

最后还是高楠和欧阳畅想将他寻回去的,他们推着他坐上指挥车,拍着他后背安慰:“想哭就哭,哭的越痛快越好。”

这一回车子没继续往里开,而是往最近的临时安置点撤。

终于,要结束了吧——

他擦干了眼泪,摇下车窗,迎面看到的,却是装着Black尸体的尸袋。

人尸和狗尸,到底是不一样的。

他一眼就认出了尸袋上那套印着“野蜂救援”四个字的背带和牵引绳。

他第一次在店里见到Black时,它才没出过几次任务。

毛茸茸的年轻狗崽身量虽然长好了,心性却还是调皮的。跟着宋繁缕基地的大狗一起训练时,偶尔还会贪玩转头去扑个飞虫什么的。

随行的时候,挺着胸膛亦步亦趋的跟随,仿佛一只黑色的大毛靴子。

应峤事情多,喂养Black的工作,渐渐就落到了马小南的身上。

他甚至好几次直接把狗带回家住过几天,引得邻居家的孩子都来围观——经过专业训练的搜救犬比普通宠物狗可厉害的多,会匍匐爬行,会昂首随行,会叼回一切主人扔出去的东西……

捉迷藏时,更是谁也别想逃过它的鼻子。

看着车窗外那只小小的尸袋,马小南突然就觉得不能忍受。

这个世界这么多血淋淋的哀恸,闭上眼睛就看不到——他为什么非得要赶上去,一遍一遍地刺激自己?

他在车上呆坐了半天,甚至还接了高楠递过来的一瓶矿泉水。

大家排着队去和Black告别时,他悄悄下了车。

没人留意到他的离去,或者说,压根没人会相信他居然在这个时候离开了。

整个队伍里,除了应峤,Black就数和他最亲。

他熟悉Black爱吃的每一种食物,听得懂他吠叫的每一声提示,甚至还跟着应峤和宋繁缕学过好一阵子德语训练口令。

连他母亲都说,自家儿子当年学习要是有这个劲头,早就考上名牌大学了。

他脱了救援服和头盔,独自一人下了山,自长长的山道蜿蜒而下,抓着藤蔓从断裂的山路中间滑下。

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透骨一样的凉。

马小南紧握着强光手电,一步一步孤独的往下走。

如果不认识这些人就好了,如果没有养过Black就好了,如果什么都不知道就好了。

人生难得糊涂,他从现在开始遗忘,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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