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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人参灵芝毛毛虫

作品: 腹黑小农女:山里汉子的独宠 |作者:程有 |分类:古代言情 |更新:11-0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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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轻岚顺便洗了一把脸,道:“你好像不很愿意,是我家里人故意为难你?”

这不废话吗?

陆家人一直不满意他。

沈行之垂下眼帘,长且卷翘的睫毛就像羽扇,在光与影的交织中,美得惊心动魄。

可惜陆轻岚瞧不见,没听到他的回答,当他是默认。

她说:“我家里人跟你说的话听听就算了,都往心里放,只会憋得自己不高兴。我自己的日子我自己过,我吃苦受累委屈了,我也不是擅长忍耐的绵软性子。”

此时沈行之心里刚给陆轻岚贴了一个令人反感生厌的标签,下一刻陆轻岚的打脸就来了,她其实挺通情达理的……

沈行之不知拿什么表情面对她。

陆轻岚甩掉手上的水珠,碰了碰沈行之的上臂,笑道:“怎么不说话?被我感动了,想以身相许?”

“你又碰我!”沈行之的反应特别大。

以身相许什么鬼!

他像只突然被踩了尾巴的猫,无比敏捷地避开陆轻岚伸向自己下巴的咸猪手,神情与遭到浪荡子捉弄的单纯小姑娘一样,既羞又恼。

这人还发脾气:“哪个姑娘家会如此不自重,你还打不打算另嫁了?”

“不晓得,也许和你离了之后终身不嫁?”陆轻岚开着玩笑。

前世的她是不婚主义,这辈子突然多了个英俊老公,感觉相当的不适应。

沈行之瞄了瞄懵懵懂懂地看着自己和陆轻岚的侄子阿笨,让他进屋子里玩儿去,一本正经地道:“陆姑娘,除了出家人和决心守寡的妇人,没有女子是一辈子不嫁的。”

陆轻岚笑眯眯:“不嫁人又不会死,你急什么?”

沈行之恼她:“我哪急了?故意抬杠!”

陆轻岚吃吃笑,一双眼睛弯成月牙的形状,纠正他道:“不是抬杠。我说的终身不嫁,虽然以玩笑成分居多,可也有真心。”

为何不嫁?

为他?

沈行之直觉不可能,但这不妨碍他得意。

在他之后再无第二个夫君,男人不都是这样要求女子的吗?

别人怎么想不知道,但读着圣贤书长大的沈行之,他显然不是一个例外。

陆轻岚瞧见他暗藏的窃喜情绪,甚是无趣地撇撇嘴。

在直男癌遍地皆是的古代,寻找一位尊重自己且心灵相通的良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能找到是幸运,不能找到的话,她自己一个人过也可以很快乐。

陆轻岚看得很开,并不强求。

爱情这玩意似乎很重要,可它只是人生的一部分。

“姐姐带着圆圆和阿宝去镇上了,说是卖绣活,顺便拿新的绣样回来做刺绣。”沈行之交待了沈阿英的行踪,“你肚子饿了,自己烧火把饭菜热一热。饭菜在锅里,这时候大约还热着。”

“我要减肥,不能吃太多。”

陆轻岚拒绝做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

她问沈行之:“你今儿特意磨刀,是准备待会儿上山砍柴?或者下午闲着?”

“想闲也闲不了,还欠着债。”

“不需要你给利息,债可以慢慢还,不急。”

“是可以慢慢来,但我欠不起你的人情。”沈行之在刀刃上浇了点水,继续磨刀,“山里有药草,我得进山找药草。晒干了能卖给药铺换点钱,家里总不能连张凳子都没有。”

他不会木工活,做凳子家具等得花钱请人帮忙。

“去多深的山?我也跟去瞧热闹,顺带锻炼身体。”陆轻岚想起自己许久没爬山了。

这次得到山神印,不上山瞧瞧岂不遗憾?

待到与沈行之上了山,她才知道,古代的山和现代的山是不一样的。

现代的山有公路直通山顶,没有公路也修建了台阶;在古代爬山,也想要公路和台阶?

做梦可以有。

此外,现代人爬山有专门的登山鞋,古代人呢?

落籍古代的陆轻岚现在穿着一双娘亲亲手做的鹿皮靴子,对比沈行之脚上的草鞋虽然好了无数倍,但这靴子跟登山鞋真的没法比。

山路幽深,曲折难行,不时蹿出一条惊慌失措的草蛇。

现在天气暖和,冬眠的蛇也出洞了。

陆轻岚仗着自己执掌山神印,故意让蛇吓唬沈行之,沈行之当然是不怕的,手里的棍子朝着蛇一抄,将蛇挑起来扔到远处。

恶作剧失败,好失望哦。

偶尔会遇到毛毛虫,体表有毛的和无毛的,颜色鲜艳的和朴素的,外表狰狞的和可爱的,什么种类的毛虫都有,令人眼花缭乱。

偏偏它们的行动速度缓慢,即便陆轻岚驱逐,也不能在短时间内远离。

沈行之蛇都不怕,哪会怕毛毛虫?

瞅着陆轻岚白惨惨的脸和紧皱的眉头,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和她说起毛毛虫。

“看到了别害怕,很多毛毛虫是没有毒的。”

“我知道,可它们长得吓人!”

“毛毛虫不会咬人,蜜蜂马蜂比毛毛虫可怕多了。”

“我知道,但它们长得吓人!”

“见到有毒的毛毛虫,我会跟你说,绝对不会让你碰。”

“不用你说。它们长得这么吓人,我就算失了智都不会碰!”

沈行之憋着笑,擦亮双眼观察路两边,免得陆轻岚不小心碰到有毒的毛虫,被弄得掉眼泪。

不喜欢陆轻岚是一回事,故意或无意让陆轻岚在山上糟了惊吓,又是一回事。

两件事性质不同,若混作一谈,沈行之就变成阴暗卑劣的小人了。

陆轻岚已经后悔上山的决定。

她真蠢,怎么不事先了解一下古代的山有哪些吓人生物,居然仗着上辈子爬过不少山,就这么傻乎乎地走进到处都是毛毛虫的恐怖世界。

山神印在身,自己所到之处,毛毛虫无所遁形,想不看见都不行。

最糟糕的,是她不能滥用山神职权杀死它们,只能把它们赶到自己的视野死角。

人的适应力非常强大,陆轻岚经过毛毛虫们的惊吓,学会对它们视而不见,便不再害怕它们了,甚至有心思提醒沈行之:

“不是说上山采药?药草在哪里?”

“在更深的山。”沈行之道,“这里时常有人经过,常见的药草都被采了。”

“村民认得药草?”

“有的认得,有的不认得。山里有采药人,采药人有亲戚,他们看到珍贵的药草,不会放过。”

陆轻岚认识的药草不多,拜山神印所赐,看到一株植物,说出它生长习性、何时开花、何时结果倒是不难,若谈及功效用途、治病开药,山神印里很少那些知识。

她跟着沈行之走到很深的山里。

参天古木遮天蔽日,藤蔓到处都是,枯枝落叶在地上堆了厚厚一层,散发着潮湿微凉的腐烂味道,空气变得阴冷,鸟儿和小兽的存在感也高了许多。

沈行之爬到树上摘了几串野果子,递给陆轻岚:“尝尝,酸中带甜的,挺好吃。”

野果子刚摘下来,不干净。

好歹也是别人的心意,陆轻岚默默地把话吞回肚子里,摘下一颗小野果,确实酸酸甜甜味道好,就是核大。

跟来瞧热闹的她一边吃野果一边走,看着沈行之砍下一大捆藤。

“这是什么药?”

“鸡骨草,不值几个钱。”

附近的鸡骨草很多,沈行之一番忙活,便顾不得陆轻岚。

发现陆轻岚跑到别处,他警告她:“别到处跑,这里有毒蝎子毒蜈蚣,有蛇,还会碰到马蜂窝。”

毒蝎子敢蛰山神?

除非它想死。

陆轻岚随口应了一声,将山神意识散开,可惜没有找到人参灵芝之类著名的昂贵药材,只找到一棵当归。

当归比鸡骨草卖得贵一些,奈何数量太少。

沈行之砍完鸡骨草,把当归挖出来,有些讶然:“你认得它?”

陆轻岚:“我还认得人参灵芝呢!”又说,“采药真是个辛苦活计,附近没有人在山上种药材等它长大成熟吗?”

沈行之道:“那是药农,我是打猎的。”

两人在山上忙到太阳快下山了才回家,沈行之挑着砍下的药草,陆轻岚帮忙拿了一些零零碎碎不好捆起来的东西,爬上山岗看到家时,两人都累得出了一身汗。

“歇一下吧,你也许不累,但我非常累。”陆轻岚找了个地方坐下,让迎面吹来习习凉风带走身上散发的热量,顺便按捏酸痛发软的两只脚,没话找话,“从这里到家,要走多久?”

“两刻钟。”

“真远。你上山打猎,花在路上的时间比打猎多。”陆轻岚道,“打猎挣不了什么钱,采药也是卖力气的活。说起来你爹没想过买田地种粮食吗?他们有钱让你读书,从猎户发展成耕农应该不难。”

沈行之许是想念去世的爹和大哥,沉默了一会儿说:“爹不会种地,他只会打猎,能教会儿子的只有打猎。”

结果爹和大哥因猛虎丧命。

陆轻岚说:“不会的可以学呀,没有人是生下来就懂得种地打猎的。”

她歪头欣赏沈行之俊美无俦的侧脸,把建议他出卖男色的恶劣念头按下去,道:“你有什么计划?花了那么多钱读书,你这辈子总不能当个猎户。”

沈行之摸了摸脸上狰狞的伤疤,“我还是可以考秀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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