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宋红果做的煲仔饭,白天拍的视频点击观看的人还不少,积分多了,系统就一个劲的鼓动她买买买,所以她就买了大米和腊肉,还有些干香菇。
东西从箱子里拿出来时,凌志没忍住问她,“这些都是您从老家带过来的?”
宋红果一边淘洗大米一边回他,“对啊,怎么了?你不喜欢吃米饭?”
这世上还有人不爱吃米饭?凌志正震惊她怎么会问自己这样匪夷所思的问题,就接着听见她嘀咕的声音,“帝都也算是北方,北方人大多喜欢面食,不过,偶尔吃一顿换换胃口也可以吧?”
“……”他一开始只是担忧她粮食不够这么个吃法,怎么现在倒像是他在挑食了?
“妈妈,哥哥喜欢吃米饭的。”凌远像她的小尾巴,她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爸爸说,哥哥最喜欢用红烧肉拌饭了,肉要肥瘦相间的,浓油赤酱炖的软烂,裹着汤汁,他可以吃一大碗,每次吃都要撑着……”
“凌远!”凌志羞恼的喝斥。
“嘻嘻,哥哥生气啦,因为他三年都没吃过了。”凌远添了下唇,“我都从来没见过,所以我不生气。”
凌志一下子沉默了。
宋红果闻言,却是酸楚又心疼,“这会儿肉站也下班了,今天是做不成红烧肉,改天,妈妈给你们做。”
“好!”
“哥哥最喜欢红烧肉拌饭。那你最喜欢吃什么呢?”
凌远毫不犹豫的道,“饺子!”
“什么馅的饺子?”
凌远摇头,“我不知道,我哪种馅的都没吃过,我就是听很多人都说,好吃不过饺子,过年的时候,再穷苦的人家都要留出一碗面来包饺子,家里来了客人,最高的待客方式,也是给客人包饺子吃,可见,饺子不但稀罕,肯定也非常好吃。”
宋红果听完他这番话,鼻子都有点酸了,深吸一口气,“喜欢吃饺子是吧?等咱们买了房子,安顿下来,妈妈就给你包,什么馅的都尝一遍。”
“真的?”凌远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她,“他们说,要用很多白面。”
“再多白面,妈妈也舍得。”
“谢谢妈妈!”
凌远喊的特别大声,那股激动和喜悦连系统都被感染了,“你这俩儿子可真容易满足啊,不过容易满足的人,幸福指数也高,难怪他们能在西北农场活下来。”
宋红果这会儿没心情理会它,处理好腊肉和泡发好的香菇,米饭也蒸到七八分熟,她把食材平铺上,又调了个料汁浇进去,最后在中间打了个鸡蛋,盖上盖子,又焖了一会儿,香味随着她沿着锅边滴的那些油的挥发,恣意的在房间里升腾起来。
母子仨围着那锅煲仔饭,吃的头也不抬,耳边是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新闻报道声,窗外,天已经黑下来,而屋内,灯光明亮,照耀这一方温暖静谧。
饭后,凌志还是抢着去洗刷,宋红果把下午做的衣服给缝完,在前世,除了高级定制,已经很少有人再做衣服穿,但在这里,女人要是不会缝缝补补,那是要被人嫌弃的。
宋红果庆幸自己会,她是在孤儿院时,无聊跟着院长奶奶学的,别说,看着手里的衣服,她觉得自己在裁剪缝制上还挺有天分的。
她做的上衣类似前世的工装外套,比现在的上衣褂子可要洋气多了,但又不会太出格,她用的布料是从百货大楼里买的处理布,把有瑕疵的地方剪去,又用空间里鲜亮的布拼接一下,黑色为主,红灰蓝格子稍加点缀,既不沉闷,又不过分活泼,怎么看怎么帅气。
宋红果迫不及待的让凌远穿上,欣赏了一番,又对隐隐羡慕的凌志道,“明天我再给你做。”
凌志难得扭捏道,“我不急,我有衣服穿……”
男孩子虽然没有小女孩那么爱美,但他看着弟弟穿上新衣服,衬的越发精神,他也忍不住想要了,因为真的很好看啊。
宋红果不是不想马上给他做,而是眼下更急的是棉袄棉裤,她在空间里选了一床十斤的厚被子,灰棉布的,拆开后,正好做棉衣的布和棉花都有了,还绰绰有余。
她早上拿回来的那两个麻袋里,也有两床被子,是原主和她养父的,原主的那床还行,摸着挺软和,另一床就有些硬,里面的棉花还不知道的多少年了,她就没用,除此外,还有垫的褥子和枕头,一件男士的棉衣和毛衣,其他的衣服,在原主养父去世后都烧了,这两件之所以留着,自然是因为比较贵。
那棉衣是养父的厂里发的,穿的很爱惜,好几年了还很板正,样式跟她穿的军大衣差不多,只是个短款,藏蓝色的带着毛领子,毛衣也很新,至少得用了一斤半线,纯羊毛的,摸着就暖和。
宋红果做棉衣的时候,就让俩小家伙把毛衣给拆了。
“拆了?”
“嗯,拆了后再洗毛线,不但更干净,主要是蒸一蒸,晒干后就能跟新毛线一样了,织出来的毛衣也平整。”
见俩小家伙还是不解的看着她,宋红果无奈的笑着道,“不拆了,妈妈怎么给你们织毛衣啊?这会儿天冷得穿棉衣,再过些天,就得换毛衣了。”
“给我们?”
“不然呢?”
兄弟俩见她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又一次深深感动了。
“宿主,我觉得你把收拢人心的这些手段用在帅哥身上就好了。”系统冒出来,语气蛊惑,“便宜儿子和亲亲老公,你说哪个更香?”
“当然是儿子!”
“……儿子迟早都是别的女人的,你掏心掏肺用十几年养大他,可别的女人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勾走他。”
“也不是啊,你嘴里的帅哥不就勾不走吗?”宋红果哼笑,“我把他俩都培养成霍明楼不就好了?”
“霍明楼仅此一个!”
“你倒是维护他。”说到这里,宋红果又阴谋论了,“你到底为什么非要撺掇我去撩霍明楼?你除了经营粮油店,难道还有隐形任务?比如……撮合我和霍明楼?”
东西从箱子里拿出来时,凌志没忍住问她,“这些都是您从老家带过来的?”
宋红果一边淘洗大米一边回他,“对啊,怎么了?你不喜欢吃米饭?”
这世上还有人不爱吃米饭?凌志正震惊她怎么会问自己这样匪夷所思的问题,就接着听见她嘀咕的声音,“帝都也算是北方,北方人大多喜欢面食,不过,偶尔吃一顿换换胃口也可以吧?”
“……”他一开始只是担忧她粮食不够这么个吃法,怎么现在倒像是他在挑食了?
“妈妈,哥哥喜欢吃米饭的。”凌远像她的小尾巴,她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爸爸说,哥哥最喜欢用红烧肉拌饭了,肉要肥瘦相间的,浓油赤酱炖的软烂,裹着汤汁,他可以吃一大碗,每次吃都要撑着……”
“凌远!”凌志羞恼的喝斥。
“嘻嘻,哥哥生气啦,因为他三年都没吃过了。”凌远添了下唇,“我都从来没见过,所以我不生气。”
凌志一下子沉默了。
宋红果闻言,却是酸楚又心疼,“这会儿肉站也下班了,今天是做不成红烧肉,改天,妈妈给你们做。”
“好!”
“哥哥最喜欢红烧肉拌饭。那你最喜欢吃什么呢?”
凌远毫不犹豫的道,“饺子!”
“什么馅的饺子?”
凌远摇头,“我不知道,我哪种馅的都没吃过,我就是听很多人都说,好吃不过饺子,过年的时候,再穷苦的人家都要留出一碗面来包饺子,家里来了客人,最高的待客方式,也是给客人包饺子吃,可见,饺子不但稀罕,肯定也非常好吃。”
宋红果听完他这番话,鼻子都有点酸了,深吸一口气,“喜欢吃饺子是吧?等咱们买了房子,安顿下来,妈妈就给你包,什么馅的都尝一遍。”
“真的?”凌远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她,“他们说,要用很多白面。”
“再多白面,妈妈也舍得。”
“谢谢妈妈!”
凌远喊的特别大声,那股激动和喜悦连系统都被感染了,“你这俩儿子可真容易满足啊,不过容易满足的人,幸福指数也高,难怪他们能在西北农场活下来。”
宋红果这会儿没心情理会它,处理好腊肉和泡发好的香菇,米饭也蒸到七八分熟,她把食材平铺上,又调了个料汁浇进去,最后在中间打了个鸡蛋,盖上盖子,又焖了一会儿,香味随着她沿着锅边滴的那些油的挥发,恣意的在房间里升腾起来。
母子仨围着那锅煲仔饭,吃的头也不抬,耳边是收音机里传出来的新闻报道声,窗外,天已经黑下来,而屋内,灯光明亮,照耀这一方温暖静谧。
饭后,凌志还是抢着去洗刷,宋红果把下午做的衣服给缝完,在前世,除了高级定制,已经很少有人再做衣服穿,但在这里,女人要是不会缝缝补补,那是要被人嫌弃的。
宋红果庆幸自己会,她是在孤儿院时,无聊跟着院长奶奶学的,别说,看着手里的衣服,她觉得自己在裁剪缝制上还挺有天分的。
她做的上衣类似前世的工装外套,比现在的上衣褂子可要洋气多了,但又不会太出格,她用的布料是从百货大楼里买的处理布,把有瑕疵的地方剪去,又用空间里鲜亮的布拼接一下,黑色为主,红灰蓝格子稍加点缀,既不沉闷,又不过分活泼,怎么看怎么帅气。
宋红果迫不及待的让凌远穿上,欣赏了一番,又对隐隐羡慕的凌志道,“明天我再给你做。”
凌志难得扭捏道,“我不急,我有衣服穿……”
男孩子虽然没有小女孩那么爱美,但他看着弟弟穿上新衣服,衬的越发精神,他也忍不住想要了,因为真的很好看啊。
宋红果不是不想马上给他做,而是眼下更急的是棉袄棉裤,她在空间里选了一床十斤的厚被子,灰棉布的,拆开后,正好做棉衣的布和棉花都有了,还绰绰有余。
她早上拿回来的那两个麻袋里,也有两床被子,是原主和她养父的,原主的那床还行,摸着挺软和,另一床就有些硬,里面的棉花还不知道的多少年了,她就没用,除此外,还有垫的褥子和枕头,一件男士的棉衣和毛衣,其他的衣服,在原主养父去世后都烧了,这两件之所以留着,自然是因为比较贵。
那棉衣是养父的厂里发的,穿的很爱惜,好几年了还很板正,样式跟她穿的军大衣差不多,只是个短款,藏蓝色的带着毛领子,毛衣也很新,至少得用了一斤半线,纯羊毛的,摸着就暖和。
宋红果做棉衣的时候,就让俩小家伙把毛衣给拆了。
“拆了?”
“嗯,拆了后再洗毛线,不但更干净,主要是蒸一蒸,晒干后就能跟新毛线一样了,织出来的毛衣也平整。”
见俩小家伙还是不解的看着她,宋红果无奈的笑着道,“不拆了,妈妈怎么给你们织毛衣啊?这会儿天冷得穿棉衣,再过些天,就得换毛衣了。”
“给我们?”
“不然呢?”
兄弟俩见她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又一次深深感动了。
“宿主,我觉得你把收拢人心的这些手段用在帅哥身上就好了。”系统冒出来,语气蛊惑,“便宜儿子和亲亲老公,你说哪个更香?”
“当然是儿子!”
“……儿子迟早都是别的女人的,你掏心掏肺用十几年养大他,可别的女人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勾走他。”
“也不是啊,你嘴里的帅哥不就勾不走吗?”宋红果哼笑,“我把他俩都培养成霍明楼不就好了?”
“霍明楼仅此一个!”
“你倒是维护他。”说到这里,宋红果又阴谋论了,“你到底为什么非要撺掇我去撩霍明楼?你除了经营粮油店,难道还有隐形任务?比如……撮合我和霍明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