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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只应离合是悲欢

作品: 雾锁长河 |作者:顾长安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1-12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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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岩公馆里今天分外的清静,连仆人走动的声音都听不到。

婉初看他周身冰凉的模样,心底突然有一丝不安。不知道刚才那一出戏到底有怎样的含意?

代齐换过一身衣服出来,看到婉初还呆呆地站在客厅里。他缓了缓情绪,倒了一杯红酒递到她手里。刚才那冷若寒冰的样子没了,又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

酒杯晶莹剔透,透着入骨的冰凉。婉初捏着杯子一动不动,直直地盯着他,尽量放稳了声音问他:“现在齐少能告诉我你要什么了吗?”

代齐双眸微睐:“你不提我都差点想不起来了……我还真想好了。”顿了顿,瞧着她,说了一个字,“你。”看着婉初脸上的变化,仿佛一个猫鼠游戏。

这个字敲得婉初心头一震,稳了稳心神:“你什么意思?想要我嫁给你?实不相瞒,我跟沈仲凌是有婚约的。”

婉初看着他,她实在不觉得这样的人会有成家的想法。

代齐仿佛是听了什么好笑的笑话,笑着摇摇头:“我代齐是什么人?我怎么会不知道你心里只有沈仲凌一个人。我要你的人干什么?天天看着你为其他的男人郁郁寡欢吗?”

手里晃着猩红的酒,晃一下,沉下去,又摇上来。杯壁上粘连的薄酒也吐着薄薄的血红。

“你到底要什么?”婉初的心已然冰到谷底,隐隐有种不安。也不知道是问他还是问自己。

“简单……要你的一夜。”代齐放下酒,走近婉初,俯身看她。食指指背滑过她的刘海、脸、颈,最后停留在她小巧秀气的下颌。略一用力,抬起婉初的头,逼她与他对视。

她不是说有些东西比命重要吗?那些东西比她自己的命重要,比沈仲凌的命又如何?

婉初把头侧到一边,避开他的手,咬牙狠狠地说:“你这个疯子!”

代齐淡定自若地笑了笑:“你自己说的,凡事皆是交易。我开过价了。你若觉得不合适,大不了去找大帅。怕是他拿了你的钱还得要了你的人,出不出兵都很难说。不信的话,你大可以去试试。”

婉初攥着手,把酒杯往桌上一放,扭头就往外走。

“你有一夜时间考虑,我在房间里等你。若你不愿意也无妨,买卖不成仁义在,明天我给你备车,送你去见你的沈仲凌。”说着笑着拈着酒杯从她身边擦过。

婉初只觉得那颠倒众生的笑后是深不可测的陷阱。她站在这陷阱旁,无论跳不跳下去都是万劫不复。

耳边似有炮声隆隆,沈伯允的话犹在耳。只能再坚持两天了。

去找桂帅吗?看着桂立文如此目中无人的放浪样子,那桂帅显然素日也从不管教。桂帅有九个姨太太,他恐怕比桂立文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过了今天只有最后一天。回去吧,同沈伯允说,你赢了,那就让他娶了梁莹莹又怎么样呢。至少他是活着的,不是吗?

可是她心里有多不甘心,不甘心自己这边翻了底牌,那边却连赌注都没押。

那么,就赌一把好了。

婉初走到门边,足下似有千金重。

走出去,也许和沈仲凌就从此萧郎是路人,他成了别人的丈夫;退回去,她和他还能有未来吗?

沈仲凌应该是爱她的吧,既然爱,会看重这些吗?如果他看中这些,那么就索性放手绝了自己的念想。

母亲总说天下男儿多薄幸,他们要么爱着你的家世,要么爱着你的容颜,要么爱着你的身体。等这些都没了,他还爱你什么呢?

可婉初就不信那些,难道就不能仅仅因为爱一个人吗?不该是照顾她、爱护她,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吗?

她宁可自己选一条望不见光明的夜路,也不肯把自己的幸福交到别人的手里任人摆布!

代齐斜靠在床上,床头是一盏拼色玻璃台灯。电灯泡是橘黄色的。灯光穿过那些拼色的玻璃,中和成一种奇异而沉闷的五彩缤纷来。

傅婉初就是从这暗淡的光里走进他房间的。

窗户没关,风吹起两层窗帘,外面一层是酒红色的天鹅绒,里面一层是米白色的十字纹纱。一明一暗、一摇一摆,好像招魂的手。

婉初只觉得心都被抽空了,一步一步走到他床边,如同走到地狱的门口。

代齐半靠在床上胡乱地翻着报纸,看她失魂落魄地走过来,挑了挑眉,讥诮地丢了一句:“既然是交易,总要心甘情愿才好。”

还要怎样的心甘情愿呢?

她还穿着下午去看戏时的那套洋装,背后是一排小小的扣子。她转过身去,反手轻轻地一粒一粒地解开。

包裹住纤丽后背的衣衫,在她手下一寸一寸地分开,一直到腰下。然后轻轻一拉肩头,长裙委地。

代齐却是静静地靠在那里,看着她的背影。

她身上只剩下一件藕荷色真丝的吊带底裙。风吹过来,擦着她的皮肤一阵一阵地凉。

“你会发兵的,对吧?不管怎样,我总相信你的。”婉初都觉得自己好笑,对着这样的人还谈什么相信?相信他,仅仅因为他从桂立文手下救过自己两回吗?桂立文是个无赖,那么他呢?该是个能信任的商人吧?

可是,她不信他,又去信谁?她相信的不是他的人,而是这场交易。各取所需、皆大欢喜。她想不到自己人生最大的一场交易,用的是自己的身体。

潮水淹没了双瞳,模糊了双眼,但她不能哭。

不知道什么时候代齐悄然在身后,贴着她。他比她还有一些茫然,只是她背对着他,她看不见。

他的手抬起来,在空中迟疑了很久,才缓缓落在她瘦削的肩上。手下的身体一僵,然后是细细的颤抖。

他穿着一件珊瑚绒的浴袍,贴在她身后,居然让她觉得有一点点的温暖。另一只手拔了她头上的发夹,海藻一样的头发一时如瀑布倾泻下来,瀑洒在他裸露的胸口上。迎面而来的还有头发里的清香,他从没闻过的清香。

白天看她穿着高跟鞋尚不觉得,如今光着脚站在身前那样娇娇弱弱。他一低头,下颌正好落在她发顶。

其实他也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对她。就像没料到她会留下一样。

沈仲凌原来在她心里那样重。他原不过就是想逗逗她,看她走投无路、看她惊慌失措,看她满怀希望而来、失望而归。看着她煎熬在永失我爱的悲伤里不能自拔……

他什么都预见了,就是没料到她会留下。

那美好的婀娜背影,不盈一握的纤腰,仿佛也是曾经渴望过的。在可望而不可即的他国,本是万水千山的距离,可如今就不过是浅浅一水间。

他受了蛊惑一样,把头埋在她头发里,静静吸取她的香气。这香气好像有些记忆里的味道,他记得她从小就是这么香的。她的清香仿佛是从皮肤下渗透出来的一样。现在触手可得,都是属于他的了。

姐姐也是这样香的,可是跟她却又不一样。

他记得婉初是比自己大一岁吧,那时候她总学着大人的模样去捏他的脸,他却不爱让人碰他。她就从屋子里头捧出些好吃、好玩的东西,很狗腿地笑着跟他说:“你让我捏捏脸,这些都给你。”她笑得灿烂得如同那仲夏的太阳,刺得他睁不开眼。

他记得那样清楚,可她什么都不记得了。连回忆里都没有他的踪影,这感觉真让他愤怒。

他唯一可亲近的人就是姐姐。小时候姐姐也那样亲密地拉过他的手,拥他在怀里。姐姐的胸前是柔软而温暖的一处,可那样遥远。到后来,那温暖越发的冷,她把自己关起来,再也不肯见他。

他想起那温暖,双手便慢慢往上移。手下是柔滑的布料,柔腻到心里起了阵阵酥麻。刚碰到那柔软的所在,婉初突然抓紧了他的手,他的手就停在那里不能前进。

她的手冰凉,裸露双肩的身体在这仲春的夜里禁不住瑟瑟发抖。

偶有一刻,他想让她走。然而当那怜悯还未发芽的时候,婉初突然转身抱住了他。她的脸就埋在了他的胸前。

浴袍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了,他是裸露着上身的。她回身一抱,丝凉就贴在了他滚烫的胸前。他的心为之一颤。

然后横抱起她,放到床上。

他顺着她的唇吻下去,颀长的天鹅一样的脖子,下面是一对漂亮的锁骨。他的唇遇到了她的底裙的阻挡,却不知道怎么脱下去,狠狠一撕,“哗”的一声那底裙就裂成两半。

那声音好像是把心撕碎的声音一样,婉初心里一疼,其他的疼都麻木了。身底是冰凉的锦绣绸被,身上是裸露于夜里的没有遮拦的凉气。

她恍然回到少女时候,有一回生病,请了多少名医都看不好。最后还是一个德国的传教士说服了父亲,这才送到了西人的医院。那时候躺在冷冰冰的手术室里,也是这样的感觉。冷,从心底开始发冷。然后是无穷无尽的无助。

明明麻醉药起了效果,人是昏沉沉的,但意志却无比清醒。知道医生在做什么,她不害怕,知道过了这一段难熬的时间,一切就会好的。

他双手所过之处,引来她身体一阵战栗。莹白的皮肤瞬间浮起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茸茸地砥砺着他的手。

手下是从没有过的柔软,仿佛是一片可触摸的水。那水中央立着粉红色的荷尖,强抑的哭声变成更厉害的颤抖。是荷塘水面一圈一圈荡漾出去的水波,那水在手下揉捏变化,瞬间开出尘世里最妖娆的花。

他觉得自己无比的燥热,他只觉得应该有一处地方让他释放他的烦躁。他轻轻亲吻她的唇、她的眼。沉默的顺从是无声的抵抗,他自欺欺人地享受这样的顺从。

手指起伏,起落在山峰低谷中,是他从未曾了解过的秘境。她紧咬的双唇,偶尔泄露出近乎绝望的抽泣。他拥着她,忽然就想起他小时候也是哭得这样厉害,疼得这样厉害。

心里一痛,便不再怜悯她。

身体和心同一时间被撕裂,双手想要抓住什么却又抓不住。床单在手下扭曲成两朵牡丹,绽放着诡谲的妖艳。

他只觉得心里那空虚终于被填满了,只觉得那些膨胀、那些不知根源的冲动终于寻到了本来的所在。原始的、天生的、本性的所在。让他心里有什么东西蓬勃起来。

漫长的甬道,是生命的招引,呼唤着原罪的勃发。是无须教授就自然而熟的本能。

他微微往回一动,婉初只觉得火辣辣地疼,狠狠咬在他肩头。

他闷闷地哼了一声,松开她的手。她便本能地攀上他,但口里却又用了几分力气。直到嘴里甜甜腥腥,她才放开,他的肩膀已然渗出血来。

代齐侧头看看那伤,又看了看眼睛都哭肿的婉初。想起小时他咬在她手上的那一口,是不是也这样怒、这样狠?

婉初只是哭,一个字不哼。

她把头埋在他胸前,这不过是个噩梦,梦醒了就好,梦醒了就好。她想。

他不知道自己往复了多少回,猛然有什么冲向大脑,让他想寻到更深的地方去,于是狠狠把她压向自己。然后那些盈盈满满突地就喷洒了出来。身体是巨大的欢愉,从没有过的欢愉和满足。

这才是做男人吗?

他翻身把她抱在自己身上,让她趴在胸前。

良久。大概是哭累了,她也不再动了,乖乖地附在他身上,安静得好像随时都要消失一样。

“为什么?”好像是一只没有灵魂的躯体问他。

一定是有什么原因的。女人的直觉就是这样敏感得可怕。她不相信她叫他一见钟情、再见定终身。他生涩的温存后面,隐隐有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冲动。他根本不是风月场上的常客,纵然她从未接触过男人,但她就是知道。

所以,为什么,为什么这样对她?

为什么?他本来以为他这多年来的耻辱都释放了,他大仇得报了,他拿走她最珍贵的东西,他本该兴奋,本该欢乐,他应该跟她说为什么。可突然那些藏在心底最深处的东西,他就什么都不想说了。

他轻轻抚摸着她的后背。忽然摸到了什么,拨开她的头发,抬身看到手下是一道长长的伤疤。粗硬的壳还在上面,看来是新伤。

这样的伤口他再熟悉不过,他背上纵横了无数的粉红痕迹。可谁会把鞭子抽在她的身上呢?

“谁打了你?”

婉初闭着眼睛,幽幽地说:“跟你没关系。”

是啊,本就是浮世过客,谁又跟谁有关系?你何必问得那样多?

可她那样的态度却让他瞬间愠意满胸。原来已经这样了,也都不算什么。他猛然把她翻过来压在身下,用舌勾勒她背后的伤,然后猛地一个挺身又刺穿她的身体。

婉初侧着头,看着那风中摇曳的窗帘,摇摆得那样生硬。为什么不下雨呢,这样伤心的一天,不应该下一场雨才合时宜吗?

不过是又一个噩梦而已。她流着泪的脸上凄然露出一个笑。总是你任性愿意去赌,就别心疼赌注那样大。

她只觉得这身体早已不是自己的。一会儿滚烫,一会儿冰凉,麻木而酸疼。她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又被他迷迷糊糊地弄醒。空气里弥漫着难解的俗世尘香情,床上凌乱不堪。

最后她沉沉地睡过去,几缕细发被汗湿了,黏腻在脸上。代齐轻轻把它挑起,别在她的耳后。她的脸上还有没干的眼泪,浮起道道淡白色的痕迹。

她身下有斑驳红痕,他突然就想起听过的一句诗来:“玉杵捣红红已碎,泪望情郎终不悔。”那么,傅婉初,你会后悔吗?

这一夜于她,是一生般的漫长。是摧毁,是置之死地而难参生死。

这一夜于他,是刹那般的短暂。是新生,是柳暗花明拨云见日的迷路。

早上醒来的时候,代齐只觉得怀里的人滚烫滚烫的。他低头蹭了蹭她额头,烫得吓人。他快速坐起来穿上衣服,脚下也有点虚。

昨天他打发走的佣人们早早的都回来了。姚妈在外头布置好了早餐,看他从卧室出来,恭敬地叫了一声“齐少”。

代齐定了定心神,吩咐道:“给方医生打个电话,请他赶紧来家里一趟。”

姚妈知道家里多了一个小姐,她心里明白,可谁都不敢乱嚼舌根。听了他的吩咐,忙去打电话。

方轩林犹在睡梦中,接了姚妈的电话先是一惊:“是三太太又病了?”他前天刚给她检查过。

姚妈看代齐又回了房间,这才低声说:“不是。好像是齐少带回来的一个小姐……”

方轩林却是一愣,随即说:“好,我这就过去。”

方轩林赶到的时候代齐正在吃饭,脸上平静得看不出什么情绪来。见他来了,起身跟他打个招呼。

姚妈引着方轩林到代齐的卧室里,窗帘还垂着。虽然天早就亮了,屋子里还是昏暗的。床边亮着台灯。

两人进了屋,看那凌乱不堪的模样,心照不宣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姚妈虽已快五十的妇人,也是面上一热:“我给方医生倒水去。”匆匆退了出去。

代齐却是靠在门边,双臂环抱冷冷瞧着。

方轩林拉开窗帘,屋子登时亮了。那光亮刺得婉初眼睛一疼,迷迷糊糊哼了一声。

手在她额头上触了下,又把体温计放在她口中。片刻后取出来一看:“烧得这样厉害。”

戴上听诊器,正准备撩起被子听听她的肺部。代齐突然咳嗽了一声,方轩林回头看看代齐。他依旧冰霜似的脸,却是艰难地挤出了一句话:“她还没穿衣服。”

方轩林这才注意到婉初裸露在外的大片肩膀。他也才三十出头,见到这样的状况也是有些尴尬。偏过头去,轻轻掀起被子听她的呼吸。肺部倒还正常。

收好听诊器,又看了看她。婉初的颈上、肩上红痕累累,身体虚弱得如同风里的一条柳絮。

他和他们姐弟俩相识十多年,早就超越朋友的关系,可也忍不住责怪了一句:“你昨天……怎么胡闹得……这么厉害。”

“你看看她背后的伤,好像痂子又裂了。”代齐随意地抛了一句。

方轩林小心翼翼地把她翻过去。凝脂一样的后背,一道鞭子的旧伤又裂出了血。这伤痕让他心里一缩。

他记得第一次见到代齐的时候,他还小。那时候方轩林还只是医学院的学生,在导师朋友的诊所里帮忙值夜班。

半夜里听见药房里有动静,他就过去查看。药房黑着,打开灯就看见一个漂亮的少年提防又惊恐地盯着他看,手里拿着众多小药瓶。

方轩林怕吓着他,温和地问他:“你要找什么?”

许是他声音温暖、面容和善,少年眼睛中的防备便散了一些。他小声说:“我、我想要止疼药。”

方轩林走到他身边,半蹲着与他平视:“你哪里不舒服?我给你看看好不好?我是医生。”然后指了指自己身上雪白的大褂。

少年点点头又摇摇头,下唇紧紧咬着。

方轩林又问他:“哥哥先给你量量体温好不好?如果没有生病的话,药就不能乱吃的。”

少年想了想,点点头。

方轩林量了量他的体温,有些低烧,又微笑着说:“你有些发烧,要吃退烧药,不是止疼药。”

少年扭捏了半晌,才小声地说:“可是我很疼。”然后转过身去脱下上衣。

方轩林现在回想起来,都仍然觉得心里会发抖。那样细腻的身体,斑驳的鞭子抽出的血印一直到身体的下面。开始他以为只是鞭打,到后来才发现原来不止,那是被摧残后的身体。

他恨得咬牙切齿,什么样的禽兽能对这样一个少年下这样的狠手?他要去找医生给他缝伤口,可少年拼命地摇头,他说:“我不想让人看到。”他小小身体里的自尊,承受不了别人的白眼和讥讽。

方轩林那时候是没有行医资格的,拿不到麻药,很是为难。可少年就那样吃了两片止疼药,咬着一块纱布让他处理伤口。

方轩林给他敷药缝线的时候,不管怎么疼,代齐都咬着牙不叫一下。

那次是方轩林第一次在病人身上缝针。他到现在都记得手术线刺破皮肤,又从皮肤里头拉出来的那种细微的让人心里泛着疼的声音。等到最后弄好了,他发现代齐额头上全是冷汗,嘴唇都咬破了。

方轩林托了托眼镜,给婉初清理伤口:“这个倒还好,没大碍。”

“你,可有退伤疤的药?”代齐满不在意地问。那样的女孩子,应该是顶爱美的吧。

“我这就去开药,你让姚妈去买。如果还烧得厉害,回头还是要送医院吊水的。”方轩林交代。

代齐几不可闻地嗯了一声。

方轩林收拾好诊箱,从代齐身边擦过的时候,顿了顿说:“她总是个女孩子……你……该疼惜些……她受不了那些的。”

代齐却是沉默了,远远望着迷睡着的婉初。她的眉头紧蹙着,不知道梦到了什么。

待送走了方轩林,代齐才挪到床边,看着她蹙在一起的眉头,突然想去抚平它。可在快要碰到的时候,手就停在半空中。

“受不了这些吗?我都受了,你凭什么受不住呢?”

可惜,她的记忆里连他的影子都没有。这让他有些气馁。

“如果我说‘齐佳劭岩’,这个名字,你会不会熟悉些?”代齐冷冷地笑了笑,拉起她的手仔细地看着,仿佛要在上面寻出些什么似的。

可婉初还在昏迷着,什么都听不到。

她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努力地睁眼,却怎么都睁不开。唇上干涸,身体里更是干得厉害。想要一点水,她伸手去摸,“咚”的一声,什么东西摔在地上。

一个妇人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小姐,你终于醒了,是要喝水吗?”婉初点点头,眼前是模模糊糊的身影。

那不是熟悉的凤竹,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妈子,带着西南的口音。婉初四下里看了看,才缓慢地想起那些事情。想来这房子里的人大约也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本就烧着的脸更是热得厉害。

姚妈见她那样娇凄的容色,也是心头一软。轻手轻脚地揽着她的肩喂了口水:“小姐,您总算醒了!这都睡了三天了。”

“三天?三天!”婉初猛然清醒,接着是巨大的慌乱,“代齐呢?”

姚妈愣了一下,才想起这是主人的大名,便和声道:“少爷出去了,临走前让我转告小姐,让您养好身体,他已经备好了车,回头送您去通州。”

婉初摇着头,挣扎着要起来:“不,我现在,就去,请您去叫车,我现在就去!”

姚妈却很是为难:“小姐您至少吃点东西吧,您这身子太虚弱了。回头倒在路上了,可怎么得了哟!”

婉初知道她得了代齐的交代,也没有为难旁人的意思。虽然一点胃口也没有,但勉强吃了几口粥,强打着精神,穿戴整齐。门外已经有车子在等她。

这一路,只看见风景排山倒海地往两边退去,偶然停下,那风景就停在那一处。可人生却不似这路,只能向前没法回头。

本来那颗勇敢的心,突然就害怕了。迎接的她又是什么呢?巨大的空虚和不安顿时填满了整颗心。

车行了大半日,到了通州城附近。空中弥漫着硝烟的味道,浓得散不开。偶有三两群伤兵经过,还有来来往往的军车。这是,打起来了?

“怎么这样了?”婉初自言自语。

“小姐您不知道吗?齐少的守兵跟马占荣打起来了,谁知道京州军也加进来打了一场。”司机说。

婉初心里一惊,怎么会打起来呢?那沈仲凌呢?她的那些空虚和不安又被无限的担忧取代,高高悬着。

到了城门下,婉初下了车。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斑驳血迹。芦荻飕飕风乱吹,战场白骨暴沙泥。有些穿京州军装的士兵正在打扫战场,抬运尸体、伤兵。

婉初从没见过这样血淋淋的场面,忍不住胃里一阵恶心。但胃里空空的,什么都吐不出来。

她呆呆地站着,茫然地四下里遥望。沈仲凌,你在哪里呢?

郭书年正陪着沈仲凌在检查伤兵、军事。这一场仗打得太意外了!两人这几天都没睡好,脸上、身上都是泥灰。

远远看见一个清瘦的身影,孤孤单单地站在黄尘日暮里,茫然无措遗世独立。他拍了拍沈仲凌,用不太确定的声音说:“凌少,那个,那个是不是……”

沈仲凌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见狼烟散处伊人独立,城池破败的颓垣残壁里,恍如隔世。

“婉初?婉初!”沈仲凌此时也顾不得身份飞奔而去。

婉初一转身看到他,一颗心才落回了原处。可已没了力气奔跑,等沈仲凌到了眼前,被他深拥在怀里。

仿佛从生死中跋山涉水走来,她以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死契阔了。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风尘仆仆及时地掩盖了她的虚孱柔弱,颈间雪青色的丝巾遮挡了那夜落下的旖旎。她的眼泪流出,也许不仅仅因为这一场久别重逢。

身体上留下涂抹不去的印记,为了纪念那一场遗忘。

远处黑色的雪佛兰里,代齐冷冷看着他们,脸上看不见一丝表情。他的手玩弄着自己的骨节,一个一个地按过去。“咯噔、咯噔”的声音听起来那样刺耳。他是不是该走下去,向沈仲凌宣告自己的占有?然后从此以后就真的如同戏里唱过的一样,生死不离?

这时候康云飞捂着帽子跑过来,急忙敲敲车窗:“齐少不好了!通城被偷袭了!”

几日后京州城中一处茶寮中,耳边琴声阵阵,沈伯允正摆弄手里的霁蓝釉小盏,有人引着荣逸泽进来。

荣逸泽笑殷殷地坐下:“恕罪、恕罪,我来迟了。”

“三公子是忙人。”说着,沈伯允斟了一杯茶给他。

“不过是玩风弄月而已,比不上参谋长,参国谋事。”喝了一杯茶,荣逸泽挑眉道,“今天参谋长真是冲得一杯好茶。”

沈伯允笑了笑:“我家婉初那才叫冲得一手好茶。怎么,三公子帮了她这么一个大忙,竟然连杯茶水都没请你?”

“那我真得好好去讨杯茶喝了。”荣逸泽笑道,瞥见沈伯允手下的报纸,又是一笑,“参谋长这回真是坐收渔人之利了。趁着桂军和马占觉打仗,救了通州不说,还顺带收了桂军通江五县。我还没恭喜呢。”

“不算大喜,我等着三公子的大贺礼呢……三公子做的好事,你不拦着婉初就罢了,还把她送到舍弟处。你这唱的是哪出戏?”话虽如此,沈伯允脸上也没瞧见不悦。

荣逸泽笑得高深莫测:“少安毋躁,少安毋躁。听名家唱戏,开始总是要铺垫铺垫,后头那个亮相才能一鸣惊人。不过,我倒是真不明白,桂朝瑞怎么会去蹚这趟浑水,白白把通城送给参谋长。”

“我这人向来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沈伯允又给他添满茶。

两人相视一笑,荣逸泽抿了一口。不急,总会知道的。

晚饭的时候婉初一直低头不语,默默地吃了几口蔬菜,喝了一小碗汤。

沈伯允看她那心事重重的样子,笑道:“婉初,你不用担心了,通州解围了,处理完那边的军务,过几日仲凌就回来。”

婉初点点头,也不再多言。自从在通州见到沈仲凌,提起的心便放下了。

通州刚经战乱,沈仲凌还要留在那里做些后备的事情。婉初住了一晚,第二日便随着军车回了京州。如今又是五六天没见着他。

绣文却好奇地问她:“婉初,你这几天跑到哪里去了?也不跟我们说一声,可把我们吓坏了,到处找你。幸好三公子来说了一声,你不知道大爷都准备报警备司令部去寻你了。”

“我去了拂城,那边开了一个育婴院,赞助的人突然从法国过来,我去给他当翻译,去得匆忙,忘了知会大少爷和少奶奶了。”婉初将这个反复练习的借口顺畅地说出来,仿佛说得多了,就成真的了。

沈伯允淡淡一笑,他只知道她去了通州,却并不知道她去汉浦的事情。他也有些想不通,在这个关节上,桂军发兵确实蹊跷。

本来他也不能确定婉初的打算,还是亲自带了援兵到了通州附近。听了董复城军报,才知道桂军把马占觉给围住了。两军对峙了良久,通城都空了。沈伯允找人偷偷放了枪,双方都以为打起来了,于是真就拼上火了。趁桂军无暇,他便又遣军队吞了桂军的通城。

马占觉几乎全军覆没,桂军也没讨着好,损失了一两千的士兵。

虽然这回没能让傅婉初点头同意退婚,可总算是有不小的收获。心情也自然不差,脸上笑意也深些。

绣文看他最近心情不错,便小心地问他:“大爷,娘家里来信说唐家祠堂修葺好了,让我们都回去看看。正好堂哥要回去,你看我能不能跟着一同回趟娘家?”

沈伯允点点头。

婉初却想起什么似的,抬眼瞧了瞧她。绣文是个丰腴的少妇,杏仁眼,说不上容色出众,却也有一番妩媚的姿态。沈伯允点头同意后,她眼光里冒出的欣喜突然让婉初想起了那天在荣家小凉亭里看见的事情。

想着人人都不是表面上看上去的那样,人人都有秘密。自己的这个秘密,又会带给自己怎样的人生?

凤竹见婉初从通州回来就有点魂不守舍,怕她是受了惊吓,便有心拉她出去散散心。婉初也不想拂了她的好意,就随她去街上逛逛。

已然春到浓时,丽日烘得人间草木皆有了微醺。婉初和凤竹去戏院看了场喜剧电影《掷果缘》,凤竹看到郑木匠向祝小姐求婚时候的台词“你可以和我结婚吗?”时惊得低呼一声:“呀,现如今的戏真是越发不能看了!”

婉初笑着拍了拍她的手,看着小木匠求娶恋人的信心和努力,没来由地觉得心底发凉。皆大欢喜的,从来都在戏里。

从戏院出来,路过四通书局,婉初见书局门口挂着新书招牌,便来了兴趣,携着凤竹一同进去瞧瞧。

书局老板本在柜台后,见她进来,记得是那日荣逸泽带过来的小姐,忙殷勤地叫了声“傅小姐”。

婉初却讶异他竟然还记得自己,点头笑了笑。

“怎么一本都没有卖掉吗?您得在门口给我打个招牌、做个广告!”一个娇亮亮的女孩子的声音响起。

婉初这才注意到书局里还站着一位年轻的小姐,穿着米黄色格子西裤,胸前簇着荷叶边的白衬衣。衬衣都收在了裤子里,腰上围着一条漆皮小皮带。这样装扮,简单利落里又带着女性的妩媚。

老板听她问起,忙说:“姑奶奶,您这书哪里有书店敢卖?我可是撑着大胆才放在局子里卖的。”

“凭什么不许卖我的书?”女孩子声调又高了几分。

“文化局那边最近查得厉害,查了大批‘有伤风化’的书。您这书,看着也危险,所以同行的书店都不敢收。”

“我这算得了什么有伤风化?不过为妇女发声,说说被压迫的事实。”女孩子极是不服气。

婉初听她这么说,却好奇了。总是看书,但从来没遇到过一个作者。她对这些人心里存着敬畏,看她年纪这样轻,却已经成过书,不禁来了兴致,便说:“老板,请给我一本这位小姐的书。”

方岚这才注意到身后站着一位小姐,双眸盈亮,似含着愁怨,又有些决绝的倔强,五官小巧端正。再看她衣饰穿着很是传统旧式,仿佛深宅里藏着的兰花,又如秋塘残荷里浓墨勾画的一朵白莲。她往来的都是些新派的女学生和世家小姐,这样婉约的女郎倒是头回遇到。

老板只好从书架的角落里抽出一本书来,双手奉上给她。

看到书名,婉初的脸热了热,《男欢女爱》,作者是狂语子。即便如此,婉初仍然大方地翻了翻,快速地浏览几页。

“小姐的见解真是独到,文笔也老到。老板给我包一下吧。”婉初抬头看见方岚在看她,莞尔一笑,“不知道作者先生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方岚爽落一笑:“寻常小姐见了这个书名,怕是翻都不敢翻的。小姐真是有胆识!”拿起笔,在扉页上停了停,落下笔时,婉初看到她写了“方岚”两个字。

“这回我可是签的我的真名字。”方岚俏皮地说。

婉初却笑了:“方小姐这书,若改个《妇女指南》或者《妇女良友》之类的名字,怕是会大卖呢。‘狂语子’若是以后成了大家,签名书价自是水涨船高。可我拿着方小姐本名的签名,回头指不定让人说是冒充作者的签名,岂不是亏煞我了?”

方岚见她双眸蕴着笑意,只觉得那笑像春风吹过,有如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她又想了想,要了婉初的名字,在扉页上又写了一排小字:“狂语子方岚,赠予傅婉初小姐。”

婉初笑着谢了她,让凤竹付书费给老板。可方岚说什么都不要她的书费,婉初也不再推托。

凤竹替她拿着书,看天色不早,婉初就要告辞。方岚却叫住她,熟不拘礼地叫了她的名:“婉初,过两天京州大学里有一堂苏清元先生的讲座,你要不要来听?”

苏清元是眼下出了名的女权领袖、新女性代表。

婉初却有些抱歉地笑笑:“我不是京州大学的学生。”

“别的学校也没有关系。”

“可我也不是别的学校的学生。”婉初抱歉道。

“没关系,只要是女性都欢迎来的。”方岚怕她不去,找老板要了纸,留了自己的电话,“你若想来,给我打电话,我在门口等你,咱们一起去。”

婉初接了她的电话,谢了她的好意,和凤竹迈出书局。

刚出门,就见荣逸泽从车里下来,见着她诧然道:“傅小姐,这么巧?”

婉初见着他却有些心虚,心下讪讪,怕他问起通州的事情,稍稍打了招呼,急匆匆地便想走。

方岚也从书局里出来,看见荣逸泽,跳着挽上荣逸泽的胳膊,兴奋地说:“三哥,你认识傅小姐?”

荣逸泽看她们好像熟络的样子:“怎么你们认识?”

方岚却是一脸兴奋:“我也是刚认识婉初的,不过我们一见如故。三哥,你知道吗,刚才婉初买了我一本书,她可是我第一个读者!”

荣逸泽眉头挑了挑,做出痛心疾首的样子:“你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书,怎么好意思污了傅小姐的眼。当心让你父亲知道,全给你烧了。”

“你不说,谁知道?再说,咱们是一条船上的,印书的钱可是你给的!”方岚调皮地眨眨眼。

“若不是我出钱给你印书,就你这水平,哪有书局肯给你付印?过河拆桥的丫头,这会儿还在这里讹我。以后有事可别来求我。”荣逸泽佯装生气。

方岚讨好地摇摇他的胳膊:“好好,是我不好。你就是偏心,对别的小姐不知道多热情,偏对我这样刻薄。上回我订的衣服也不知道被你送给谁家的小姐了!”

婉初见他两人说得亲热,正准备离开,听她这样一说才想起来当初是自己穿了人家的衣裳去,心下歉歉。本想向她说明,却瞥见荣逸泽微微摇了摇头,仿佛洞悉了她的企图一般。

婉初唇角翕动了几次,终是抿住,躲过他的视线望向别处。

方岚脱了荣逸泽的胳膊上来拉她的手:“婉初,既然大家是熟人,不如一起吃东西去。我这个表哥最是知道哪里有好吃好玩的。”

婉初这才知道,方岚的母亲是荣逸泽的嫡亲小姨。婉初想推辞,耐不过方岚的热情,只好一同去。差了凤竹回家通报,说晚些回去。

方岚吵着吃大菜,荣逸泽载着两人在城中转了一圈,到了地方才发现是间法国餐馆。

翻着菜单,方岚嘟着嘴:“你知道我不爱吃西餐,也不想来某人家的馆子。你是不是跟他通了气合起伙来骗我?”

“我保证没有,保证你今天遇不到那人。你要请傅小姐吃饭,当然要照顾客人的口味了。傅小姐是在法国长大的。”荣逸泽笑了笑。

方岚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了看婉初,小心说:“真的吗?婉初,你可真不像留洋回来的小姐。我看着你,倒觉得你好像王府深宅闺阁里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你还真有眼光。傅小姐的父亲可就是前朝德清王爷。”

方岚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以为前朝的皇亲国戚们都去海外或者北地了。”

婉初淡淡一笑:“前些年回国奔丧,就留在京州了。”

“我也想去法国留学,可是父亲说什么都不肯!你不知道我多想去lePantheon看看穹顶上的壁画,膜拜一下我的偶像雨果、伏尔泰,还要去AvedesChamps-Elysees逛逛,对了对了,还有要去卢瓦河看古堡……”

方岚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时不时地问问婉初海外的风情或者跟荣逸泽斗斗嘴,婉初含着笑静静地听着,或者耐心地解释。

其间方岚去了洗手间,荣逸泽才长嘘一口气:“终于安静了。人说一个女人是五百只鸭子,我看她一个人就是一千只鸭子了,她这一走,倒像是鸭子全变成烤鸭了,现在咱们正好可以享用美食了。”

婉初扑哧一笑,眉眼全是殷殷的笑意。

荣逸泽看得呆了呆,下意识便正色道:“看到你安全回来,我也放下心了。”

婉初的笑渐渐从温暖凉了下来,神情萧索:“三公子这么帮忙,婉初还没有谢过。”

“你若能当我是朋友,这个‘谢’字大可以免了。”荣逸泽笑道。

朋友?她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朋友呢?

幼年时,父亲总说,这世上唯有金银是真正的朋友,明明白白,一是一、二是二,不欺你,不骗你。你深陷困苦时它救你,你悲伤时能用它买醉,你孤单时能用它买热闹。

那时候,她总不信,觉得父亲在商场上浸淫久了,就这样浑身的铜臭。待到母亲被弃,她们母女俩远走天涯,看着母亲日日愁肠,脾气愈加暴躁,可尽管如此,她们生活却是不愁的,她才开始有些明白父亲的道理。

可她又觉得,母亲有这么多的钱又怎样?她不快活。母亲的这不快活一直捆着她,让她的整个少女时代也跟着不快活。

她只觉得,母亲遇人不淑,父亲并不是她的良人。她想知道沈仲凌是不是她的良人,于是才借口守孝,细细观察了他两年。她以为她这一生是遇对了人的,涵雅温和,克己守礼。她想,等到他们结成连理以后,便拥着这些钱,好好生活。

可重逢的喜悦褪去,更多的纠结就涌上心头。怎么跟沈仲凌解释呢?要不要主动解释说明呢?纵然她不在意,当作被恶狗咬了一口,但他又会怎么看她呢?欺骗,她不愿意,可更不愿意背着同情感激过一辈子。

越想越乱,这顿饭婉初后来吃得三心二意。饭后又熬不过方岚的邀请,只好让荣逸泽送她们回家。

荣逸泽先把方岚送回了学校,再绕了道送婉初回家。

荣逸泽看上去今天心情不错,一路上给她说拂城的风貌,怕她回去露出什么端倪。

婉初侧过头去看他,眉目磊落,鼻梁挺直,双目总噙着玩世不恭的淡笑。对面的车灯打过来,印在他的眸子里,熠熠生辉。怎么看都是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为什么偏偏跟自己过不去呢?

荣逸泽注意到她在看自己,快速地回视她一眼。婉初又把目光转到前方。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他笑问。

“沈伯允许给你了什么,才能劳动三公子殷勤前后?”婉初幽幽地问。

“难道非得得了什么,才能对一个人好?”荣逸泽很不喜欢这种心虚的感觉。虽然他自诩凡事皆不入心,肆意过活,可心里虽然不承认,他还是感觉到自己并不喜欢傅婉初这样看他。她怎么就不能装装傻,坦然地享受别的男人给的殷勤?她才多大,就这样的清冷厌世?

婉初却是无声地笑了笑,那笑容里只有通透的凄清:“三公子,我虽然一介女流,没什么见识,却不傻。论身家,我家道零落;论学识,我除了会些法文,连大学都没上过;论相貌,三公子身边自有倾国佳人。哪里值得三公子另眼相待?世上的事情无非交易,有用情换利益的,有用利益换情的。三公子是哪一种呢?”

“我若说哪种都不是,仅仅为了你,你信吗?”荣逸泽说过那么多的哄女孩子的谎话,这一句没来由地忐忑。

或许多年后,他才会想起来,这一生中说过的那么多的真真假假的话,没哪句有这么真诚。可没人相信,连此刻的自己也不相信。

婉初又笑了笑:“偶赋凌云偶倦飞,偶然闲慕遂初衣。偶逢锦瑟佳人问,便说寻春为汝归。这是从前我母亲说父亲的话,现在送给三公子也是再合适不过的。”

“我在你心里,竟是这样的。”荣逸泽无奈地笑了笑。还有他自己都没觉察的失落。

“其实,你在我心里更像我的父亲。虽然我从没见过父亲年轻的时候,他生我那年都四十有三了。可我总觉得,他年轻那会儿,也就是三公子这样的……婉初已然是身世伶仃,漂萍乱世,只希望三公子还是收手放过我吧。”

荣逸泽被她说中,虽然事实如此,可心里却不知道从哪里滋生出一点点的气闷。他以为,这世上的女子都是他说什么她就应该信什么,或者有人献殷勤,她多少心里也是有欢喜的。可她偏偏一副懒散的模样,似乎连周旋都不愿意。

“婉初,你总该相信,这世界上还是有不计算回报的真情在的。”荣逸泽说出这句话,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凭什么让她相信?可看到她毅然决然地拿着派司登上通州的火车的时候,他真的有些相信。

他甚至都没觉察到自己有时候是羡慕沈仲凌的,竟然有人会那样爱着一个人。白玉致笑他不懂女人的心,笑他不懂人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可他想,若有那么一天,他爱上什么人,定然不会让她为他赴死,而要掬在手里妥妥地收藏,免她惊、免她伤、免她颠沛流离、免她满腹愁肠。

婉初沉默了半晌才又是淡然一笑:“但愿。”

但愿千秋岁里,结取万年欢会,恩爱应天长。

她记得小时候同沈仲凌去参加人家的喜宴。那时候沈仲凌抓了一把果子,塞到她手里,婉初一边吃,一边指着一个红帖子问他:“那帖子上写的是什么?”

沈仲凌长她几岁,识的字比她多。看了一眼那些字,红着脸把那首词念了一遍:“紫陌风光好,绣阁绮罗香。相将人月圆夜,早庆贺新郎。先自少年心意,为惜人娇态,久俟愿成双。此夕于飞乐,共学燕归梁。索酒子,迎仙客,醉红妆。诉衷情处,些儿好语意难忘。但愿千秋岁里,结取万年欢会,恩爱应天长。行喜长春宅,兰玉满庭芳。”

婉初笑得没心没肺的:“写得好像很吉祥似的。我嫁人的时候,你也写这个给我可好?”

他红着脸点点头。

她没料到,他是写过给她的,但她永远也收不到了。

婉初回到沈家的时候从前厅经过,看到沈伯允和沈仲凌坐在一处喝茶。沈仲凌看到她,站起来,走了两步,想起沈伯允还在这里,便停住,微笑着叫了一句:“婉初。”

沈伯允吹了吹漂在碗口边的茶,喝了一口,笑着说:“回来了?吃得怎么样?三公子怎么没进来坐坐?”

沈仲凌的脸色变了变,却仍旧带着微笑。

婉初婉婉道:“三公子还要送表小姐回家,就先走了。”然后淡淡地瞧着沈伯允。原来谎话说起来确实比真话容易得多。

这一次挡了沈伯允回去,下一次呢?保不定又兵行险招,又怎么逼迫?只这一次,她已然受足了内伤。

沈伯允面上却是不动声色:“你们说说体己话吧。董复城又送来一摞军务,都等着我批。我先回去了。”说完转着轮椅往外走。

沈仲凌见到婉初,本想好好跟她说说话,可听见沈伯允的话,便有些为难。

婉初看他脸色犹疑,心底越发沉凉,便说:“仲凌你去帮大爷处理军务吧,正好我也累了,先回房了。”

沈仲凌听她解围,释然地笑了笑,没发声,口型说了两个字——“等我”。

凤竹给婉初放好了洗澡水,退了出去。婉初坐进去,温热的水包裹着她,有些发烫。烫得她的皮肤都泛着红。一低头看见胸前快要消失的浅粉色的痕迹,那日种种瞬间电闪一般在脑海中划过。

她只觉得那淡淡的粉色却刺目得厉害,抬手去搓,那粉色非但没掉,反而越来越深。皮肤下的血狰狞得仿佛马上要喷薄而出一样。

婉初赫然止住,唇边一丝苦笑。是啊,有的东西是再也洗不掉了,有些东西是欲盖弥彰。不如就这样散了吧,与其把伤疤揭开给人看,血淋淋丑陋的伤口,除了开始一刹那的同情,后面是什么呢?鄙夷、唾弃、避之不及?

不如偷偷躲起来,找个角落让它慢慢地愈合、结痂,还有寻不着痕迹的那一天。不如让这感情就在仍然美好的时候断开,起码他再想起她的时候,不是恨、不是怨念,而还会有点想念。

可是,为什么心里却这样的不甘心呢?

凤竹看婉初今天泡了很久还没出来,在门外叫她:“小姐,你洗好了吗?要不要我帮你?”

“不用了,你去睡觉吧。”婉初被水泡得全身都发着胀。

“对了,方小姐的书我就放在你枕头下了,回头可别让二爷瞧见了。”说完笑嘻嘻地跑走了。

婉初凄然地笑了笑,起身穿好衣服,用毛巾轻轻搓着头发。

这本书是方岚的一本杂文集,思想激进,也多是些小孩子的气话。这些新潮的思想她在法国也接触过,所以并没觉得有太出格的地方。虽然自己算不上激进,但对这些时髦的思想还是颇能容纳。

书里有一篇是方岚写苏清元的故事,很是吸引了她。

苏清元本是国立京州大学的学生,家里自小给她定了一门娃娃亲,对方是个洋行的办事员,老实沉闷。苏清元在大学里很是活跃,参加了各种社团,最后遇到了海归回来的一个叫宋涟的教员。苏清元大张旗鼓地和宋涟出双入对,逼家里人退婚。退婚的同时,家里人便登报和她断了关系。

这段往事跟婉初母亲何其相似。婉初原觉得母亲真是勇敢,后来才发现原来天底下为了爱情勇敢的女子是那么多。

可是苏清元同宋涟的生活也不见得幸福。宋家世代书香,自是容不得这样高调出格的媳妇。宋涟饶是爱苏清元,可总是拗不过家里。苏清元一气之下登报宣布跟宋涟再无纠葛,称自己将独立抚养孩子。

宋家本是三代单传,听说她身怀有孕,家里便松了口,请人上门提亲,三媒九聘。可苏清元却不肯回头,自己边念书边抚养儿子。大学毕业后更是创立了《女报》,刊登些言辞犀利批判封建事情的文章。又带领了十几所院校的学生请愿,让政府设立了中央妇女部。

她自己更是参加竞选当选了部长。京州大学当初差点开除了她,后来见她成名了,便有心请她回来教书,可苏清元只说但开风气不为师,给推掉了。

婉初看了极是唏嘘。原以为为爱牺牲算得上勇敢,却没想到更勇敢更可佩服的事,是被抛弃后的自强、情伤后的自立,不失了自己的本心。

门口响起轻轻拍门的声音,还有熟悉温软的问候:“婉初,睡下了吗?”

婉初看看钟,已经快到凌晨一点。自从沈仲凌从通州回来,两人都没来得及说上几句话。此时,她的心剧烈地跳着,心里慌乱,那些纷乱的心事都纠结在一处,却又找不到发泄的口子,千言万语都缠绕在一起不知道从何说起。

婉初呆呆坐在床边,门外已然没了声响。那份宁静叫她纷乱的心也跟着空了。他走了吧?人的耐心也是有限的吧?

大概刚才的水过分的烫,让她觉得无比的胸闷。缓缓站起来,她走到门边,轻轻一拉。

这时候风吹过来,空中飘过来片片花瓣。不过半个月的时间,海棠花居然都开了。

海棠树下一道修长的身影,开始脸上是愕然,然后又扬起一个微笑望着她。

月亮很好,银白的光就那样洒过来,让那一树海棠的粉色又贴上了银,珠缀重重,恍惚一种梦境的存在。

“听到虫子叫得那么大声,怕吵你睡觉,正要把它给捉住。”沈仲凌说。

婉初只觉得心里空的那一处忽然就被他填满了,飞奔过去搂住他的脖子,两串眼泪扑簌扑簌地往下掉。

“对不起,来得晚了。”他抱歉地说。

婉初哭得更厉害,他便紧紧拥着她。看着她光着脚踮起脚尖,怕她着凉,就抱着她让她的脚落在自己的脚上。

看到他的一刹那,婉初只觉得,她的人生所想要的不过就是他一人,结婚生子,琴瑟和谐,白首不相离。

花瓣落在她的头上,他埋首在她的发里,带着些水汽的发里。

人都说海棠无香,可他觉着满世界都是幽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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