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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见

作品: 软糖 |作者:糖阿喵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4-2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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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金粉地, 金陵帝王州。

南城的三月, 草长莺飞, 秦淮河在桨声灯影里摇曳, 柔波漾漾, 湿潮的气息扑面而来。

连日阴雨缠绵, 把裂着口子的青石板街冲刷得干干净净, 连下脚都不忍心。天色将明未明,像是颜色陈旧破败的画布,斑斑驳驳的墙皮写满了岁月的痕迹, 街巷屋檐滴水成串,滴答滴答的往下落,不远处有乌篷船划过, 船夫披着蓑衣, 苍老的手臂执着船桨,穿过深褐色的桥洞, 向着远方而去。

下了火车, 江迟顶着一块巨大的纱布, 跟随着母亲的脚步, 拎着大包小包走在后头。

南城的三月春光, 对他来说是绝对的新鲜事物, 可他此刻满心烦闷,脸色比天色还要阴郁,赌着气往地上一坐, 大剌剌的叉着腿, 两只手往脸上扇着风,“不走了不走了!走了多远还没到!”

雨水把他的衣角压得沉甸甸的,鞋子也湿的通透,让他懒得挪开步子。

五岁大的男孩子,整天就知道惹是生非,乔南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江河大手一挥,嗨呀,养儿子就是个大坑,臭小子生来就是坑爹的,不养了不养了,送回爷爷家去坑爷爷好了!

反正老头子一直念叨孙子,让他见识一下他大孙子的破坏力,以后就用不着念叨了!

于是,刚刚和学前班的同学干过一架的江迟就被母亲遣送到了南城。

说起来,他的名字也有意思,母亲当年生他的时候难产,嫌他出来的太晚,干脆给他起名叫江迟,以为是个慢吞吞的性子,没想到这小子不仅不慢,还是个一点就着的暴脾气,一言不合就跟人动手,三天两头的负伤,气得两个大人分分钟想把他扔出去!

乔南回头瞪着儿子,这才走了几步路就一身的泥点子,她当年为什么要生这么一个冤家!按几率来算,随便去垃圾桶里捡一个都比这个强!

“爱走不走吧,一会儿自己回去,看见没有,再直走几步就到了,挂灯笼那家就是,记住了没有?”

她倒是不担心,这小魔王虽然脾气不咋地,但是脑子还是很好使的,几步路肯定记得住。

想到这里,乔南就放心的往家里走去。

江迟看见母亲走的人影都没了,这才反应过来:哟呵,还真把他扔了?!

英明神武风流倜傥的江迟迟大人,就这么被亲生母亲抛弃了???

他耸了耸肩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靠在墙边嗑了起来。

他才换了牙,对嗑瓜子这项技能掌握的炉火纯青,不一会儿就在脚下拢了一堆瓜子皮。

想了想,他把地上的瓜子皮拢成一团,装进了垃圾袋,准备找个垃圾桶丢掉。

很可惜,走了好长一段路都没有找到垃圾桶。

江迟脚步一顿,心里突然“咯噔”一声,动作迟缓的回过头,完了,这是哪儿啊?!

他他他他他是不是迷路了?!

不可一世的大魔王江迟迟居然会迷路?!!

不可能的!!!

其实迷路倒是没啥,关键是要是让母亲大人知道了,这丢脸可就丢大发了!

他摸索着往回走,越走越觉得所有的大街小巷都长的一模一样!

就在这时,江迟脚下一滑,“咣当”一声摔在了地上,身子湿了半边!

哎呦!疼死他了!

还好还好,至少没人看见!

就在他长舒了一口气准备从地上爬起来又是一条好汉的时候,他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小哥哥,你没事吧?”

这一刻,江迟很想装死。

于是他趴在地上,半天没动。

只要不被人看见他的脸,别人就不知道摔跤的人是他了!

没错,就是这样,他真是太聪明了!

阮棠见他不动,就有点慌,啪嗒啪嗒的跑了过去,小碎步停在他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哥哥,你头上在流血呀。”

她声音娇甜软糯,比沾了露珠的花瓣还嫩,像是沾染了天上的雨水,“啪嗒”一声落在他的耳朵上。

江迟机械的抬起头,那双明亮的如同一泓碧水的眸子映入他的眼帘。

那一汪碧水里是他的影子。

茫茫细雨醺风中,她手中挂着一把小小的素色油伞,那把伞恐怕比她的个子还要高些。

天色更加阴沉,在她身后晕染出一大片光与影的混沌。

江迟听到自己的心脏重重的跳了一声,像是心脏病发作了一样,让他一瞬间喘不过气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下意识的“哎呦”了两声,一把捂住了自己的脑袋,眼巴巴的看着她。

“小哥哥,你怎么了?”阮棠蹲下来,瞪着一双比星辰还要明亮的大眼睛,专注的看着他。

江迟大概是第一次说谎,有些不大自在,咳了一声,别过了头,“你是谁啊?这里……是哪里啊?”

在他自己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竟然开始装失忆。

谁说孩子不会骗人,孩子骗起人来很溜儿的!

阮棠哪里看得出他心里的弯弯绕绕,雪白的小脸上浮现出担忧之色,“那你记得你住哪里吗?”

江迟理直气壮的摇摇头,“不记得了。”

灯笼什么的,母亲什么的,都不重要!

阮棠咬着唇,圆润的小脸皱成了一团,她也不认得这个小哥哥,不然就可以送他回家了。

这里的每一条路她都认得,小时候母亲抱着她走过,每一条巷子里住着什么人,她也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可她确实没见过这个小哥哥。

这件事显然已经超出阮棠的认知范围了,对于一个三岁的孩子来说,对失忆这种事毫无概念。

她只知道,这个脏兮兮的小哥哥走丢了。

“那你……那你跟我走吧。”她对他伸出一根圆润的手指,“我妈妈说不定会认识你家呢!”

握着那根胖乎乎的手指,江迟已经感觉不到头上的疼痛了,嘴都快要咧到了天上,他无知无觉的跟着比他还小两岁的孩子回了家,坐在桌边,翘着腿看着她。

阮棠对着父母比比划划,“这个小哥哥走丢了,不记得家住哪里,妈妈你知不知道啊?”

梅丽莎和阮宸对视一眼,无奈耸肩:谁家的孩子啊,没见过!

“棠棠啊,你从哪里捡到的这个小哥哥?”梅丽莎操着一口熟练的汉语,蹲下来问她。

阮棠低头想了一会儿,又回头看了江迟一眼,“是在金婆婆的巷子里,他就趴在那儿。”

像是之前奶奶家累死的大狗汤圆。

这个名字,还是她给起的,可惜没过一年就死掉了。

她当时伤心了好久。

奶奶告诉她,万物有命,这是一个必然的轮回。

可她一点也不想看到汤圆死掉。

所以,看到这个小哥哥的时候,她一下子就想起了汤圆。

梅丽莎揉了揉她的头发,看着桌边百无聊赖晃着腿的男孩,叹了口气。

“饿不饿?你去陪哥哥吃点东西。”她端了两个碗放在桌上,准备去街上打听打听谁家来了人。

这个孩子她没见过,应该是来探亲的。

小地方的好处就在这里,就算丢了也走不了多远,随便一问就能问出来。

阮棠乖巧的捧着碗吃牛肉粉。

她家里是开早餐铺的,大大小小几样吃食远近闻名,铺着笋丝和芝麻的烧饼热气腾腾,玲珑的鲜肉小云吞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汤底浓厚的牛肉粉回味无穷,笼屉上还放着几碟鲜虾烧卖,香气扑鼻。

江迟一无所觉,只是盯着女孩的汤碗发愣。

“你……你叫什么呀?”他努力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手里的筷子一动,把两块牛肉夹到了她碗里。

阮棠对他摇摇头,吃饭的时候不能说话,容易呛到。

“哦。”江迟脑袋上的呆毛都耷拉了下来,无精打采的吃完了一碗牛肉粉,风卷残云一般。

他还冲她亮了亮碗底,“你看,吃完了,可以说话了!”

阮棠看看他干净的能映出人脸的大碗,再看看自己碗里几乎没动过的食物,张大了嘴。

这个人,是传说中的饿死鬼托生的吧!

汤圆吃饭都没有这么快的!

她目瞪口呆的样子有趣极了,看得江迟心里一阵膨胀,“你看,哥哥吃饭快吧?”

“好快呀!”阮棠愣愣的点着头。

“咳!”江迟坐直了几分,“那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了吗?”

“棠棠。”阮棠咬着筷子,“海棠的棠。”

他把她的名字含在嘴里悄悄地念了一遍,记在了心里,“那你姓什么呀?”

“阮。”她发音还有些含糊不清,江迟听了好几遍才听清楚。

“阮吗?”他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她莹白如玉的小脸蛋,试了试手感,“嗯,是挺软的!”

说完这句话,他捻了捻手指,突然笑了。

“叫什么阮棠啊,叫软绵绵多好。”

他的话音才落,后背上就落下一巴掌,“臭小子,又胡说八道!”

看那个小姑娘,都快哭出来了好吗!

江迟看都不看乔南一眼,只注视着对面那双秋水似的眼睛。

这一刻,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蓬勃生长,好像有什么生了根,冒出一截嫩芽。

——

五岁那年,江迟的身后多了个小他两岁的妹妹。

江河的意思是让他跟着老爷子磨磨性子,过两年再带回去上学。

当然,希望老爷子能忍他两年。

乔南是大都市里长大的姑娘,鲜少见到南城的水乡秀色。她是高中老师,有漫长的暑假可以挥霍,原本打算送儿子过来就回家去,结果一住下来就不想离开了。

除了那个不省心的傻儿子,这里样样都好,食物精致,气候宜人,连带着她的皮肤都好了不少。

最重要的是,这里生活节奏很慢,人也都热情好客,让她每次想要离开都心生不舍。

这么好的地方,江河当年是怎么下定决心要离开的?

这个问题,她当天就没忍住问了老公。

江河一把鼻涕一把泪,“你知道吗,我当年是被我爹扔出来的!”

就因为他爹听见有人说,孩子一定要出去见见世面,不能一辈子窝在父母身边,于是一狠心就把他扔了出来自生自灭!

什么好男儿志在四方,什么四十五以后才许回来长住,想起来都想哭!

乔南一边嘲笑他,一边好心的拿着酥饼嚼给他听,“我都胖了一大圈了,阮家的手艺可真好,他们还送我点心吃!”

“桥那头的阮宸家吗?他手艺是祖传的,肯定好啊!”

他跟阮宸一起长大的,哪能不知道他手艺好!吃了多少年呢!

“记得给我带点回来,对了,不要告诉他们那个臭小子是我儿子!一定会被嘲笑的!”

“晚了,你儿子天天跑去蹭吃蹭喝,马上就拐个媳妇儿回来了,比你可厉害多了!”

反正有老爷子管着,她现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乔南现在每天都是大清早被儿子拖着去阮家吃早餐,饭量越来越大,她觉得自己回去之后最好不要称体重,不然一定会很难过的。

她觉得,她的体重计也会很难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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