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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23)

作品: 鲁宾逊漂流记 |作者:英丹尼尔·笛福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2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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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3)

离开岛的那端一段距离后,我还是惊魂未定,呆站了一会;回过神以后,我心中满怀崇敬和爱戴,眼睛满含热泪,仰头感谢上帝,因为他起先若将我降生在世界的另一地方,使我同这些恐怖的士著区分开来;并且,在我看来,我眼前的传说已很不幸运,但我在这种处境中仍有许多足以自慰的地方,这些更使我感动而非埋怨,最关键的一点是,正是在这样不幸的环境里,我认识了上帝并期望他的保佑,这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幸运,这种幸运不但足以抵消曾受过和即将受的苦,而且还绰绰有余。?

我怀着这种激动的心情,回到我的城堡里,而今对于自身的处境是否安全这一问题,心中已不如从前那样紧张,因为据我观察,那些吃人的东西来这岛上的目的,并非想掠夺一番,当然,他们以前来这岛时,一定也常进入密林深处,但一无所获,因为他们来岛上,未必是要找食物,或是要补充什么东西,或许根本就未打算从这里得到什么。我很明白,我到这岛上已近十八年了,可是以前就未见到别人的脚印而以后再住上十八年也不会有问题,只要我仍旧像现在这样隐蔽,不把自己暴露给他们,事实上我也不必暴露自己,我仅要做的,就是继续呆在自己的地方,好好隐藏,除非以后见到不吃人的人,那就不妨给他们知道一下。

对于这群吃人的牲畜,对于他们相互生吞活剥这一灭绝人性的习俗,我实在不能容忍,在以后近两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因这事而郁闷,所有的活动也都局限于我那范围中,所谓的范围,我是指我那三处庄园,也即是我那城堡,那称为乡间小别墅的小屋,还有林子里圈出的那块地,这地方对我而言,仅是用来圈住羊,我不经常去照看,因为我对那些凶神恶煞般吃人的东西怀有一种天生的厌恶,非常担心遇上他们,而碰上他们也就如同碰上了魔鬼,不但这样,我在这段时间中也未照看我那条船,反倒想另做只船,因为我不想再次冒险,不想再到岛的那边把船运回来,担心的是在海上遭遇那些东西,若万一遇到,而且偏又落到他们手中,我的命运就不用讲了。?

但时间长了,因他们而引起的那种忐忑不安慢慢淡漠,我自以为他们一点都未发觉我,因此开始安心地如从前一样生活,惟一不同的仅是我现在更加谨慎,比从前更注意周围的情况,以免碰巧让他们看见,尤其在用枪方面,我更小心,生怕他们中有人正在岛上。可能听到我的枪声,多亏上帝保佑我,让我驯化了一群供我吃的羊,不用再到林子中去打猎,也不必开枪打野羊了,自然在那以后我还是捕到过野羊的,然而那是用的从前的办法,借助陷阱和罗网捕到的,所以据我所记,在那以后的两年中,虽我出门总带上枪,但一次都未开过,实际上,我共从大船上取来三支手枪,每次出门,我总是全部都带上,至少也带上两把,把它们插到我的羊皮腰带上,此外,从大船上带来的还有几把大砍刀,我把一把磨快,又另外做了一条皮带,将这刀挂在身边;我前面已描述了自己,而今再加上这两支手枪和挂在腰间的没有鞘的大砍刀,因而现在我外出的形象是非常恐怖的。?

就这样过了一些时间,除了还保持上面提到的那些防御措施,我几乎恢复了正常生活,过着平静的日子,所有这些情况同别人的特殊遭遇相比,愈来愈向我显示我的处境称不上不幸,实际上,上帝若要改变我的命运,只需稍微变动几个小环节,就会大大影响我的生活。这样我就意识到,无论一个人处境怎么样,若一直把自己同情况好的人相比,那么他就更加不满,满口怨言,而若同处境不如他的人相比,那么心里就会感恩戴德,这样的话,世间的怨言就很少了。?

据我眼前情况来讲,我事实上已不缺多少东西,另外我也的确以为,那些吃人的家伙大大惊吓了我,只有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大费心机,这就一度磨掉了我的进取精神,令我不再为改善自己的生活而使用自己的创造力了;我以前曾有一个很好的设想,并且为此也动了一度的脑子,我那设想是,试着用我的一些大麦来制成麦芽,而后用麦芽来造啤酒。这个计划确实有点异想天开,因此我也常责怪自己,认为自己太简单来想这问题,因为我很快就明白,想自己酿制啤酒,我仍差好几样必需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又非我所能制出的,首先,我就缺少用来装啤酒的木桶,而前面已说过这种圆桶是我永远也做不出的,虽然我不仅用去几天,而是几星期以至几个月的时间,试想造出一个,但以失败告终。另外,我没有使啤酒长久不坏的啤洒花(注:这种花出自一种被称为啤酒花藤的植物,属桑树一类,其球果状果穗也叫啤酒花,干燥后用来使啤酒等带有苦味和香味,但不一定能使啤酒经久不坏)没有酵母来发酵,缺少铜锅铜盖烧煮,虽然缺少这些必需的东西,我倒不是不确信,若非那群生番使我受惊,慌了神,我已早就着手干了,并且说不定已做成功了,因为我一旦想好某件事并动手去做,就不大可能中途罢手。?

但现在我是在一个完全相异的方面,运用我那种动脑子想办法的本领了,而今我朝思暮想的非其它事情,而是要袭击那种惨绝人道的血腥宴会,灭掉几个吃人的魔鬼,若可能,最好还救出被他们带来并准备杀害的受难者。为了消灭一些吃人的牲畜,或者,至少也吓得他们以后不敢再来,我左思右想,倒也想出好几个方案,若让我全部写下,那么此书的篇幅将比我计划的大的多;不过这些计划都化为泡影,因为除非我身体力行,那些计划都不可能实现。可是我一个人去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说不定有二三十人,还有标枪,弓箭什么的,而他们投标枪,射击的准确度也许并不逊于我的枪法的准确度。?

有时,我想在他们生火的地方下边挖个洞,放进五六磅炸药,这样一来,只要他们一点火,火药就会被点着,就会把那周围的一切全部都炸飞,但我首先就不愿为他们而浪费那么多的火药,因为我现在的火药最多也仅有一桶,另外,我无法保证爆炸时间恰如其分,结果或许只是让他们被扑面而来的火吓得四处乱窜,却不足以使他们就此不再来;于是我把这计划放到一边,又想到了一个打埋伏的想法,就是找个合适的地方躲起来,同时备好三支枪,都加上双倍的弹药,待他们那血腥的仪式举行到中间,就向他们开枪,到时,一枪准能干掉他们两三个,让他们非死即伤,然后凭着我的三把短枪和一把砍刀,若他们仅有二十来人,能确实全部杀掉他们。这个想法让我兴奋了几星期,我满脑子都是这件事,结果做梦也常做到这件事,有时竟然梦见自己正开枪向他们射击。?

我这样胡思乱想还不算,居然还用了好几天时间,到那里找合适的埋伏点,以便打他们一个措不及防;由于经常到那地方,也就开始熟悉那里;自然我去那里时心中总是想着要狠狠教训他们,砍掉他们二三十个人头才为快意,而我看到那些留下的迹象,我更加仇恨他们。?

最后,在那山坡上我找到一个自己满意地方,在那里,我能胜券在握地等候他们,观看他们的船过来,而且在他们作登陆准备以前便秘密地移到一处树丛中,其中有棵树的树洞非常大,完全可以使我全部隐藏起来:我可坐在那个树洞中,一点不漏地看到他们残忍的行径,而在他们相互靠得很近时,可以瞄准他们的头,这样我一定能百分之九十地击中他们,第一枪射去,最少可以打伤他们三四个。?

因此,我就选择了这地方,准备在这里实施我的计划,为了这个目的,我准备好了两把火枪和一支普通的鸟枪,装好它们的火药后,我在那两支火枪里都装上两颗形状不规则的弹丸和四五颗小的弹丸——其大小同手枪的相近;把一把最大号的打野鸭等飞禽的弹丸,装进了鸟枪里;另外在两支手枪里装上了四颗子弹;另外,我又准备了下两次射击的弹药,这样我就作好了出去的准备。?

我制定了这样一个计划,总想象将付诸实现,而今每个早上去山顶去望一次,我走出我称为城堡的住地。登上三四英里外的一座小山,看看有无小船在驶近本岛或在远处驶来,然而两三月后,我开始厌倦这种苦差了,因为我虽不停地去守望,归却总是无功,不但岛上和岛边海面上一直不见敌人,就连我目力和望远镜所及的海面也都无一点动静。?

在每天到山上走一次并进行一番观察期间,我对实施自己的那个计划劲头十足,胆量之大,好似随时都能做出那种心狠手辣之举,干掉二三十个光身的土人,我却从未好好想过他们犯了什么罪,仅是由于先前当地土著有此种泯灭人性的习俗,感到极其憎恶,因此对他们怒火中烧,现在看来,他们之所以这样是由于根据上帝对这个世界的英明安排,引导他们的仅是他们那种卑微低下的欲望,结果就干出这类耸人听闻的事情——或许这样做了很长时间——并且若无其事地接受了这种骇人的习俗,他们如此做,原因在于仍沦落于天性混沌,不分善恶的状态中。刚刚我已讲过,我每天上午这样有劳无功地走一趟,走时距离既然很长,则前后所花去的时间也非常大,最终产生了厌倦的心理。于是,对是否应采取那种行为,我的观点有了变化。

重新冷静地考虑自己始终都想干的事情。我想,既然很多年,上天也认为应忍耐他们,不惩罚他们,并且似乎还让他们这样继续干下去,让他们充当裁决的刽子手,相互杀戮,那么我有何种权力,凭什么资格,去当判官,把他们当成罪人并对他们执行死刑呢;他们在什么程度上冲撞了我?他们之间不明正误地杀人流血,我有什么权力加入?我心中常嘀咕:“对于这件事情,我如何懂得上帝是怎样来判决的呢;我可断言,这些人在这样的时候,并不认为这是犯罪,他如此干既不会感到昧心,也不会觉得良心受到谴责。他们并不知道这样违背了圣旨,更非明知故犯,不像我们明知道触犯天条,却偏偏还要经常犯下罪行。依他们看来,杀掉一个战争中抓获的侍虏,未必称得上犯罪,就如同我们杀掉一头牛一样,同样,吃人肉一事对他们来说,也不过同我们吃羊肉相同。”?

我稍微思考了这件事后,自然就得出这样的论点,我对这件事,肯定错了,这些人并非我先前认为的那种杀人犯,至多也不过同那些常会杀掉战虏的基督徒一样;而且在极多情况下,虽然对手已放下武器,表示投降,然而基督教徒却常常不给一条生路,而是杀光整个投降的部队。?

我此外想到的是,他们这种你杀我,我吃你的行为,虽然野蛮而无人性,但与我却实在是毫无干系。他们压根就未伤害过我。若讲他们想要我的命,或者说我发觉自己危在旦夕,不得不先袭击他们,那倒还有理由可讲,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压根就不能碰到我的一根汗毛,我如果对他们进行袭击,那就无理了。若我这样做是对的,那么西班牙在美洲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也就是正确的了,他们把当地成千上万的土著士兵杀掉的做法也就是对的了;那些土著虽然还未开化,所崇拜的也仅是偶像,并且在他们风俗里,有些仪式非常野蛮残忍,如用活人向偶像献祭,诸如此类,但他们对西班牙人却并未犯下什么罪行,但几乎被赶尽杀绝,提起此事,无论欧洲别的基督教国家,就连西班牙人自己,也是深恶痛绝的,认为这是一场血腥屠杀,是泯灭人性的暴行,是上帝和人类所不能容忍的;而正是基于此事,只要一提起西班牙人这词,那么无论是具有人道主义思想的人,还是有基督教同情心的人,都感到令人发指,就好似西班牙王国之所以赫赫有名,就是因为出产一种人,他们对不幸的人压根不仁义,根本就无恻隐之心,而据公认的观点,这是气度恢宏,心胸宽阔的标志。?

经过这番考虑,我便暂停执行自己的计划,事实上可以说完全停止下来,慢慢的,我放弃了这个计划,而且认识到先前的那想法是不对的,我一定不能采用攻击土著的措施;我的结论是我不应去干涉他们的死,除非他们先来进攻我,而此点却是我全力防止的;但万一他们发现了我,对我采取攻击,我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另一方面,我也用同样的理由来说服自己的先前那个计划不是解放自己,而是彻底地自我毁灭,因为除非我百分之百地杀掉每一个登上此岛之人,不然就会有数以万计的人渡海过来,为他们的同胞报仇雪恨,那么,我便必死无疑,可是眼下我就好好的,何必这样干呢??

总之。我的结论是:无论是从原则上还是从策略上考虑,我都不应以任何方式去管这件事。我应做的,是尽最大可能来隐藏自己,不让他们发现了,同时也要尽量不留下任何痕迹,让他们永远也想不到还有一个生命在这岛上——我是指具有人形的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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