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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齐洛:双赢,我赢两次

作品: 我,巨星,劝退粉丝 |作者:三拾儿立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01 18:06|
    搞艺术的人都比较感性。

    林诗诺在很多人眼里并不讨喜。

    因为她浪费自己原本很好的天赋、眼睛里总是盯着钱看,大部分人都觉得她就是个赚钱机器。

    齐洛也是这么想的,当林大姐凑近过来的时候,他很懵。

    “你很讨厌我!”

    林诗诺语气中有很多怨气:“为什么?我就那一次录歌做得不好,后面已经道歉了,还帮你站台做一专宣发。”

    “我们个性不同吧。”

    事到如今,齐洛也是明白林诗诺在摊牌,他也不藏着掖着:“但我现在不排斥跟诺姐你正常合作。”

    “我们有什么不同?”

    林诗诺又倒了一杯红酒,盘起脚坐在沙发上,姿势中有一丝慵懒,但神情之中满满都是攻击性。

    不等齐洛回答,她就自嘲道:“你是想说,你看不上我这种钻到钱眼里的女人,你觉得我在敷衍伱的作品,对吧?”

    “不算看不起,只是生活态度不同。”

    齐洛不是藏头露尾的人。

    没错。

    他就是觉得林诗诺这个人太势利了,像一朵外表鲜艳内里却充满铜臭味的花儿。

    这种花,齐洛真心不想去接触,也不想去剥开来看到一定会失望的一幕。

    谁料。

    林诗诺能成天后,要说她完全是没实力没天赋,那也是假的。

    一样米养百样人,林诗诺爱钱不假,但她认真的时候也是一個好歌手。

    “杰哥,话筒给我,《易燃易爆炸》!”

    林诗诺看了齐洛一眼,却是不再说话,而是站起身来对着郑宵杰说道。

    今晚的她准备火力全开。

    刚才说的话、喝的酒,林诗诺也有为接下来的演唱做准备的意思。

    她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技术型”歌手,她会唱歌,她很有天赋,她只是为了赚钱而放弃了大部分的艺术追求罢了。

    她对着齐洛打明牌。

    她确实是看重齐洛的音乐天赋才蹭过来交朋友的。

    但她能证明自己足以唱好齐洛的歌。

    林诗诺闭上眼睛。

    等到前奏响罢。

    “盼我疯魔”

    “还盼我孑孓不独活”

    ……

    哗~~

    不仅是齐洛,就算是莫昱、郑宵杰这群星海唱片的同事,此刻也听得出林诗诺的用心。

    如果说齐洛的版本有一种绝世独立、睥睨、不忿和傲然的姿态。

    那么林诗诺唱的《易燃易爆炸》就是幽怨之中带着坚定、坚定之中又带着一丝迷茫,是很复杂的女性心态。

    一曲唱罢。

    林诗诺坐回到齐洛身边,挑了挑眉:“怎么样?”

    “厉害。”

    齐洛给对方鼓了鼓掌。

    只听刚才的歌曲,林诗诺确实展现了天后的实力。

    “我们合作吧。”

    林诗诺兴奋了起来:“我知道你不喜欢跑宣发跑商演这些,但我可以啊,你如果有适合女声演绎的歌曲,你可以交给我,以我的人气和实力,你的收益绝对不会少。”

    林诗诺递出了橄榄枝。

    她就是这么一个人,碰到看好的音乐人,她就会用心结交,然后用自己的天赋和产生的利益来做交换。

    齐洛有好歌,她林诗诺有拼劲,大家合作一把,肯定是双赢的局面。

    这个提议一说出来,林诗诺就看到齐洛陷入了思考。

    从齐洛的角度分析,事情就确实是这样。

    天后很拼,他齐洛发了一专之后名气和实力也是圈内人极为认可。

    而且他懒,他还开挂,系统的库存之中还真就有不少歌曲适合林诗诺演绎。

    两个人合作,确实可以是双赢。

    那么……

    “词曲编,30%,盈利性演出唱到这首歌,我也要抽成,具体比例详谈。”

    齐洛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他是想给系统库存的女声歌曲找演唱者,但他也不会贱卖。

    林诗诺愣住了。

    你齐洛不是艺术家性格吗?

    刚才我们俩不是合作得很好吗?

    你这就谈钱?很伤感情的呀!

    还有。

    现在国家虽然关于词曲版权侵权赔偿判定标准是词作者8%、曲作者12%,但业内合约不是这么签的,而且编曲这个岗位拿不了分成。

    盈利性演出还要抽成就更过分。

    现在的华语歌坛,哪个歌手会在盈利性演出的时候给词曲作者分钱?

    “你这太狮子大开口了吧!”

    林诗诺气得脸都红了。

    她这一段时间可是退了好几步,今晚还特意调整了状态展现出自己的实力,齐洛连歌曲都没拿出来,就要求这个比例,那何止是狮子大开口,简直是在破坏圈内规矩。

    顶级词曲作者才能在销售利润这一块切下20%,这是极少数人的权利,齐洛要把编曲都算进去,切的是30%。

    这也就算了。

    歌手要的是人气,是利用歌曲赚到人气、保持曝光率之后去跑商演录节目参加活动和接代言。

    齐洛要求在盈利性场合也要收授权费,林诗诺怎么敢答应?她要是答应了,其他词曲作者也会跟着提出要求,说不定圈内会引起风浪。

    “我不可能答应这些条件。”

    林诗诺快疯了,语气却是斩钉截铁。

    “会有人答应的。”齐洛也是很镇定。

    《易燃易爆炸》是确实适合找“外援”帮着做宣发,但原唱授权的歌曲,他还是选择相信系统出品的质量。

    况且这是齐洛第一次授权出去的原唱歌曲,他必须立下标准。

    如果林诗诺得到的条件太宽松,其他人呢?

    星海唱片真就没什么刘诗诺、王诗诺之类的人吗?

    不可能的!

    只要敢放开授权,只要这些歌的成绩不错,齐洛接下来就会见识到“歌手邀歌的100种方式”。

    所以他必须立下标准,因为对系统歌曲的信心,这个标准还必须尽可能的高。

    “就算有人答应,别人有我的人气高吗?”

    林诗诺可是“为钱而生林天后”,从她手里赚钱的难度那简直是犹如登天。

    她咬了咬牙,道:“除非你的歌曲真的是谁唱谁红,不然连二线歌手都不可能答应你这些条件,这是坏规矩的。”

    齐洛却是早就有了心里准备。

    他眨了眨眼,道:“艾莉是在签在诺姐你的旗下吧?”

    林诗诺:???

    她心态有点崩。

    凭什么哦。

    老娘豁出去来这边邀歌,最后是工作室的李艾莉捡了便宜?

    还有。

    齐洛这小子算盘打得噼啪响。

    有李艾莉的合约在手,他把歌曲授权过来,林诗诺这个天后也得含泪帮着宣发。

    这一波就是齐式双赢:他要赢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