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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2章 潮声(14)

作品: 琼瑶作品全集 |作者:琼瑶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4-1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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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李梦真心不在焉地问,深思地望着这个小女孩,这对眼睛在哪儿见过,这张喜欢多问的小嘴,那颊上的小酒窝,这构成一张熟悉的脸庞。假若三十八年他不和她离散,现在她可能已经成为他的妻子,也可能已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女孩,当然,他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样子,任何一个男人,有那样一个完美的妻子,就不会弄成这样。

“你要听我唱歌?”小珍珍热烈地问。

“哦,好的。”他依然心不在焉。是的,假若三十八年不和她在上海分手,一切的情况就全不相同了。而今,她一定留在大陆没有出来,现在大概不知被哪个人所霸占着,美丽可以给女人带来快乐,也会带来烦恼。不是吗?当初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男朋友那么多,他们不会闹别扭,如果不闹别扭,她不会负气往乡下跑,那么,他们很可能设法同时跑出来,但她走了,他只好一个人潜离上海。人生,就是这么偶然,许多小得不能再小的因素,却支配着人类整个的命运。

“我唱一个《拉大锯》好不好?”小珍珍问。

“哦,好的。”

那时候,自己是多么年轻气盛,全天下只有一个李梦真!女人里也只有一个沈可恬!沈可恬,这名字一经在他脑海里出现,就变成一股狂澜,把他整个淹没了!奇怪,在这堕落的许多年里,他有过好几个女人,也玩过舞女,嫖过妓女,但,沈可恬却依然座守在他整个心中。人,就是这样难以解释的动物。

小珍珍望着默默出神的李梦真,张开小嘴,热心地唱了起来,这是支滑稽的儿歌:

拉大锯,扯大锯,

姥姥门口唱大戏,

接闺女,

请女婿,

小珍珍也要去,

不让去,

躺在床上生大气!

李梦真像遭遇了电击一般,目瞪口呆地望着小珍珍,这首儿歌太熟悉了!与这首儿歌一齐在他脑里响着的,就是那支《美丽的风铃草》的小歌。他等小珍珍唱完,就急切地抓住了她的手臂,紧紧地望着她那美丽的小脸,问:

“谁教你唱这支歌的?”

“我妈妈。”小珍珍诧异地看着李梦真,不了解这个大男人何以如此激动。

“你妈妈姓——”他停住了,不!这太不可能!他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巧合的事!于是,他改问:“你有哥哥姐姐吗?”

小珍珍摇摇头。

“弟弟妹妹?”

“有一个弟弟,只有这么大。”小珍珍用手比了一下说。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叫——”小珍珍扭了一下身子,“叫陆……”她说了个名字,但极不清楚。然后,她不耐烦了,希望受到赞美地望着他,说:“李叔叔,我唱得好不好?”

“好,好极了!”李梦真说,终于压不住心中的疑问,“小珍珍,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红围墙的门开了,一个女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珍珍,小珍珍,快回来!”

小哈巴狗跳了起来,狂叫着向那个女人跑去,小珍珍高兴地说:“我妈妈叫我了!”然后,她热情地抓住李梦真的手说,“你到我家去玩好吗?我要妈妈让我跟你到你家去玩!”

李梦真一瞬也不瞬地望着那个女人的影子,不,这并不像沈可恬,沈可恬似乎比她苗条些,修长些。但,她站得太远了,他无法看得很清楚,那只是个女人的轮廓而已,十几年,女人的变化是大的,或者她竟是沈可恬,那么,十几年思念着寻找着的人就在眼前了!会吗?不,这太不可能了!

“李叔叔,来嘛,来嘛!我爸爸也在家,我爸爸最喜欢客人了!”小珍珍拉着他,摇着他的手说。

“小珍珍!”那个女人又在叫了,“你在干什么?快来!爸爸要带你到儿童乐园去呢!”

“哦哈,”小珍珍高兴地大叫了,“李叔叔,你去不去?”

“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来嘛,妈妈叫沈可恬,我会写,妈妈的名字最容易写。我的名字不好写,真真,妈妈说是纪念一个人的!”

“沈可恬!”李梦真跳了起来,沈可恬!真是沈可恬!小珍珍下面在说些什么?“你的名字怎么写?”他问,心脏在猛跳着。

“真真,真假的真嘛!”

“小真真!你到底来不来?”那女人不耐烦地说,向着这边走了过来。

“妈妈!你快来呀!我认识一个李叔叔!”

李梦真望着那走过来的女人,紧张得手心出汗,沈可恬,他终于找到她了!沈可恬,沈可恬,沈可恬!猛然,他摆脱了小真真的手,局促地说:“再见,小真真,我要走了!”他再看了一眼沈可恬,她已快走到他面前了,圆圆的脸,似乎比以前胖了。他不敢细看,甩开小真真,他大踏步地,像逃难似的跑走了。

“哦,李叔叔,不要走嘛!哦,妈妈,他走了!”

“他是谁?”沈可恬望着那跄踉跑开的,褴褛的背影问。

“是李叔叔,他和我玩了好久,妈妈,他为什么要走?”

“我不知道,”沈可恬摇摇头,“或者他想起了什么事。快回去吧,爸爸要带你去玩呢!”

李梦真摇摇摆摆地冲出了一大段路,才缓下步子来。沈可恬!他从不相信巧合,但这事却发生了,发生在他刚出狱的一天。她嫁人了,是的,女人总是要嫁人的。无论如何,她没有忘记自己,她给孩子取名叫小真真,小真真,这应该是他的孩子呀!

望了望满身破烂的自己,他苦笑着摇摇头:

“原该一出狱就去喝它几杯的!”他想。跄踉地在阳光曝晒的大路上走去。

【寻觅】

沿着热闹的衡阳街,沐浴在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的光线下,思薇向前面无目的地走着。街上,行人像一条条挤在鱼缸里的热带鱼,那样匆匆忙忙地穿梭不停。汽车喇叭震耳欲聋地长鸣不已,车轮子辗碎了夜,柏油路面上交织着数不清的车轮印迹和行人的足痕。思薇低垂着头,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慢条斯理地,漠然地,不慌不忙地走着。瘦瘦长长的影子不留痕迹地滑过了灯光灿烂的街头。在万万千千匆忙的人群里,她是个毫不引人注意的小角色。

风很大,秋末冬初的天气,一到了晚上,就显得特别地寒意深深。思薇披着那件米色的、学生样式的旧风衣,似乎抵御不了多少寒气。可是,对于那扑进衣襟里的风,就像对于周遭的人群,以及时时在她身边狂按喇叭招揽生意的计程车一样,她都同样地满不在乎和漠不关心。穿过了衡阳街,转入了成都路,霓虹灯好像更亮了。慢慢地踱着步子,她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霈的声音:

“算算看,思薇,整个台北市有多少街道上,有我们共同走过的足迹?”

真的,有多少街道?在去年的秋天,以及再前一年的秋天,他们都并肩走过,每一条街,每一条小巷。她的手插在他的风衣口袋里,让他的大手握着。迎着恻恻轻寒的风,有时,还有些儿迷迷蒙蒙的细雨。他们走过那些街道,从人多的地方,走到人少的地方,从大街转入小巷。缓缓地、慢慢地走着,什么目的都没有,只为了享受那份共有的时间,和那份共有的夜色。

“思薇,冷么?”

他常常侧过头来,轻轻地问一句。不!不会冷,走在他的身边,她从没有觉得过冷。虽然每次和他分手后,回到家中紧密的小屋里,她反倒会觉得一屋子盛着的都是冷。但,在他旁边,她从不知道冷。

街头漫游的习惯,是因他而养成的,和他认识之后,几乎每隔一两天,就要共同在街头漫步一次。风是那样地柔,夜是那么地美,她领略了过多的东西,常暗暗希望时间停驻,她能这样和他并肩走一辈子。但是,时间没有停驻,她也没有和他走一辈子,他单独地走了,那是去年的冬天——他远渡重洋,去完成他的学业,把一切未来团聚的美梦,抛给了她。

他刚走的那一段时间,她根本不知道做些什么好,整天只能懒洋洋地守着信箱,神经兮兮地哭湿一条条的小手帕。然后,他来信了,说:

傻么?思薇,我何尝离开了你?你身边不是处处都有我的影子?你的小书房,我流连过,你的小花园,我徘徊过,你的诗集里,有我批阅的小字,你的日记中,有我增添的心迹。在青龙咖啡馆,我们曾经互相依偎,在许多电影院,我们曾经一块儿欣赏……还有那些街道,处处有我们共同走过的足迹!傻么?思薇,别以为你的眼泪我看不到,你不知道你哭得我多心疼……别傻了,思薇,你生活中每一个片段里都有我,洒脱些,我不是和你在一块儿么?……

看了信,她哭得更加伤心,哭得像个十足的小傻瓜。然后,她试着在各处去找寻他,小书房、小花园、青龙咖啡馆、电影院以及那一条条的街道!但是,她寻到的只是萧索和冷清。一个人走在街上,什么都不对劲,走不完的孤独,走不完的寂寞,回忆中甜蜜的一点一滴全化为苦涩。他不在身边!虚幻的影子填不了实在的空虚。有那么长一段时间,她整晚整晚地踯躅在街头,让步行使自己疲倦。可是,她很快地就放弃了这徒然的找寻,把自己关回到小屋之中,认命地守着寂寞,开始单调而专一的等待,等待他的信,也等待他的人。

等待了多久?从去年的冬天到现在!而今,她又开始踯躅街头了,她必须找寻,往日共有的时光和共有的夜,还有没有一丝一毫他遗留的痕迹?在她的风衣口袋里,他三天前寄来的那封信仍然在握,她已可以背出那上面的每一个字,但她依旧不时地要抽出来再看一遍,那是他的字,是他爱用的绿色原子笔,也是他惯用的湖色信笺!但,信中的字字句句,对她却那样生疏:

请原谅我,思薇,你是个好女孩,你会找到比我更好的丈夫。思薇,骂我吧,责备我吧,看不起我吧,我无话可说,也无以为自己找寻原谅的理由……思薇,错误的发生是因为这异国的地域,孤独和寂寞使人要发疯,而你又远在海的彼岸……思薇,我只是一个凡人,平凡而又平凡的人,我抵制不了诱惑……那是个土生土长的华侨女儿,我们在上星期天已经结婚……思薇,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我宁愿是你对我伤害而不要是我对你伤害……

这就是她等待到的!“孤独和寂寞使人要发疯”,她了解这种滋味,他忍受不了,而她忍受了,什么是真正的孤独和寂寞?她现在明白了!填不满的空间和时间都无所谓,最可怕的是填不满的心灵的空虚!

从成都路绕到国际电影院,电影院门口熙熙攘攘的全是人群,越过了这群人,再绕回到中华商场,灯光亮得多么热闹,新生戏院门口同样拥挤着人潮,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多的人?沿着中华商场,她向中正路的方向走去,风又大了些,她翻起了风衣的领子。

一个男人从她身边擦过,穿着件灰色的单夹克和一条深色的西服裤。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回过头来深深地盯了她一眼。她全身一震,麻木的神经突然间变得敏锐起来。怎样的一对眼睛!黑黝黝的像两颗寒星!她咬住嘴唇,在路边停了两秒钟,那是“他”的眼睛!不,她摇摇头,那仅是有些儿像“他”的眼睛。叹一口气,她继续向前走去。

从中正路走到火车站,有多少次,他和她曾约定在火车站见面!有一次,他迟到了半小时,等他来的时候,她像个弹簧玩偶般转过身子,用背对着他,当他绕到她的前面,她又像个玩偶般倏然转开,再用背对着他。捉迷藏似的兜了半天圈子,听他说尽了好话,她才蓦然间面对着他,展开一个调皮的笑。

过去,是由点点滴滴的小事拼凑起来的。现在,她握着一把过去的碎片,却什么都拼凑不起来。走过了火车站,再几步,青龙咖啡馆的霓虹灯在闪亮着。青龙,第一次走进去,就是和他在一起的。门口招牌下,有着三个不知所以的字“纯吃茶”,当初以为这儿是喝茶的地方,曾坚持要一杯上好香片,谁知里面没有茶,只有咖啡和果汁。至今,她对于这“纯吃茶”三个字仍然困惑不解。在青龙门口略事迟疑,她推开门走进去,靠水池边的位子大部分空着,随意拣了一个位子,她坐了下来。这儿,是她和他多次耳鬓厮磨的地方,而今,举目四顾,她惶惶然不知身之所在。一年,不过是一年而已,她却失落得够多!

叫了一杯咖啡,放下两块方糖,她用小匙在杯里搅动,褐色的液体跟着小匙的转动而旋转,数不清有多少涟漪,多少洄漩。每一个涟漪和洄漩里都有他的微笑,和他的眼睛。最初打动她的也就是那对眼睛!深沉、含蓄、脉脉如诉……她凝视那转动的液体,上升的热气模糊了她的视线,有一片阴影遮在她的头顶上,她茫茫然而下意识地抬起头来。一刹那间,她的手震动,而咖啡杯几乎翻倒,那对眼睛!深沉、含蓄、脉脉如诉……正静静地望着她。

“你不介意我坐在你旁边吗?”

那个男人轻声地说,怕惊吓了她似的,带着一脸的歉意。灰色的夹克和深色的西服裤,是街头曾经相遇的那个人!她错愕不语,他已经坐了下来,侍者送来了一杯咖啡,她瞪视着他,看他倾进了牛奶又放下三块方糖,和“他”的习惯一样,“他”最怕咖啡太苦。

“对不起,”他说,“希望不会打扰你,我只坐一会儿,这儿的生意太好,没有空位子了。”

她继续瞪着他,这个男人有一对“他”的眼睛,岂不奇怪?“没有空位子了!”她知道这理由的牵强,街头一次相遇,这儿二度重逢,她不相信“偶然”,她明白他是在跟踪她。男人,似乎都对单独行动的女性感兴趣,她把“孤独”二字明显地背在背上,给予了他跟踪的兴趣。她讨厌这种在大街上追逐女性的男人。但,他有一对“他”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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