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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以上帝的名义

作品: 美国的故事 |作者:毕蓝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03-2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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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年,乘“五月花号”移民船来到北美的分裂派清教徒们,在今天的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镇地区建立了英国在北美的第二个殖民地——普利茅斯殖民地。更重要的是,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教堂,可以不受干扰地追求自己的信仰了。清教徒们一踏上北美大陆就跪倒在地,感谢上帝引导他们穿越大洋,保佑他们平安到达。那么,上帝赐给他们的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马萨诸塞州的纬度跟中国的辽宁省差不多,气候寒冷,海边风大石多,土地远不如弗吉尼亚肥沃,只能种点玉米,不可能种烟草。但上帝并没有亏待他们。这个地区的印第安人势力本来就比较弱,90%的人又被天花夺去了生命。所以,清教徒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来自印第安人的威胁,反而与他们建立了友好的关系,比战火连绵的弗吉尼亚安全多了。这儿虽然不适合耕种,但森林密布,河流众多,动物繁盛。毛皮制品,特别是河狸皮、鹿皮和黑熊皮等,深受欧洲人的喜爱,殖民地的木材和毛皮生意在一年之内就有了起色。附近的海中盛产龙虾,还有各种鱼类,海豹就在沙滩上哺乳、嬉戏,鲸鱼和海豚也成群结队地在这里捕食,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将为捕鱼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再加上人们从弗吉尼亚的故事中学到了一些在新大陆的生存经验,清教徒们又都很勤劳,乐于互相帮助,不像弗吉尼亚的绅士们那样自私又贪婪,殖民者的死亡率从弗吉尼亚的80%降到50%。

普利茅斯殖民地得以生存,除了靠印第安人的帮助,还要归功于总督布拉德福德强有力的领导。布拉德福德1590年生于一个比较富裕的小农家庭。他没受过高等教育,却在实践中练就了很强的生存技巧和领导才能,特别擅长处理纠纷。他12岁时成为分裂派信徒,有着崇高的信仰和坚强的意志。布拉德福德30次当选殖民地总督(每年一选),任职达31年之久,他的回忆录《普利茅斯定居地》是清教徒历史和早期新英格兰殖民地最重要的见证。

布拉德福德追求的是个纯宗教的“天堂的国家”,人们完全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他希望殖民地的烛火之光将照亮一个崭新的国家,孕育一个伟大的民族。但殖民地一天天繁荣,人口越来越多,渐渐地不像最初那么“纯净”了。就在布拉德福德忧心忡忡的时候,大洋彼岸的英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使普利茅斯旁边的马萨诸塞湾地区忽然热闹起来,上帝再次让新大陆感受到他无比的权威和荣耀。

还记得与分裂派同源同宗的清教派吗?(参看001《清教徒》)。分裂派与清教派本是一家,但分裂派更激进,当年因坚持与英国教会分离,使得自己在欧洲没有立足之地,才来到北美。它的亲兄弟清教派主张清洁、净化英国教会,却不想自立门户,所以暂时得到英王詹姆士一世的容忍。但随着詹姆士一世越来越独断专行,清教派对他厌恶到了极点,他们的目标也从“改革”英国教会变成“控制”英国教会,这下,他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詹姆士一世恨不得把清教徒一个个捏死,可惜,天不假年。1625年,这位政绩与私生活备受争议的国王一命呜呼了。

詹姆士一世的幼子查理一世成为英王。这位从小就接受“君权神授”教育的王子比他爹更糟糕,不但不允许任何异议的存在,而且更倾向于天主教。日益加剧的迫害使清教派不得不考虑离开英国了。与分裂派不同的是,清教派的很多教徒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大多毕业于剑桥大学或牛津大学,是杰出的学者。而且,他们的家境也比较富裕,比如,他们的领袖约翰·温斯洛普是个律师,生于豪宅,仆从成群。后来,他因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而丢了工作。

清教领袖们在剑桥大学开了个会,决定移民北美。他们派人与查理一世谈判,要求得到国王的允许和授权。查理一世的态度是:滚!滚得越远越好!他大笔一挥,慷慨地把公司宪章授给了清教徒组织的“新英格兰马萨诸塞湾公司”,殖民者们将根据宪章组成“自治”政府。宪章不仅使他们“合法”地在北美建立殖民地,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合法地与英国进行贸易。大多数英属北美殖民地都是根据公司宪章建立起来的,这些宪章后来演变成各州的宪法,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美国宪法。

1630年春天,温斯洛普率领11艘船共700名清教派教徒驶向新大陆。他乘的那艘船叫“阿贝拉号”,与他同行的有很多家财万贯的教徒。他们为了追求宗教自由,不惜放弃在英国舒适的生活,到一个陌生的大陆去建立理想的家园。在“阿贝拉号”上,温斯洛普向众人宣讲了他那篇著名的布道词《山顶上的城市》。他引用耶稣的话:“你们是世界之光,是山顶上的城市,无处隐藏。”温斯洛普告诉教徒们,他们将要建立的是“基督教的典范,全世界的楷模,所有的人都将仰视它”。

到达马萨诸塞湾地区后,他们建立起一个新的城市,并用自己家乡城镇的名字,把这个城市命名为“波士顿”。波士顿三面环水,是个天然良港,它很自然地成了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首府和商业中心。到1630年夏天时,已有1000多名清教徒来到了波士顿。1630—1640年间,清教徒们像潮水一般涌出英国,史称“大移民”。他们大多去了加勒比海岛屿,来到马萨诸塞的有两万多人。仅从这点上就看得出来,清教是个势力庞大、能量惊人的团体,查理一世让他们离开英国实在是为自己多拣了几年的命。尽管如此,在他登基二十多年后,那些留在英国的清教徒还是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清教徒们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将来要上天堂,获得永生。为了配得上这份荣耀,就要严格按《圣经》,特别是《旧约》的规定生活。他们一星期工作六天,唯一的休息日是“礼拜日”,去教堂做礼拜,听牧师讲道,有时三四个小时,更多的时候是八九个小时。寒冷的冬天,人们都带着手炉和脚炉去教堂,因为那里没有取暖设备,一坐就是一天,若不带这些东西手脚早就冻僵了。布道时有人在教堂里拿着鞭子巡视,看谁打瞌睡或走神儿就给他一下,绝不手软,小孩和狗也不例外。教徒们永远都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女人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的,他们认为任何一种诱惑都是魔鬼的试探,要坚决抵制。人们业余时间除了学习《圣经》,几乎没有任何娱乐。他们做礼拜时既没有音乐,也没有烛光。波士顿地区直到19世纪中期才开始庆祝圣诞节,因为任何形式的庆祝或娱乐都被认为偏离了上帝的准则,是不道德的。

与弗吉尼亚殖民者不同的是,清教徒们都是拖家带口来到北美的,因为他们相信上帝是以家庭为基础来组织社会的,人们在家庭中的秩序与他们在社会中的秩序完全一致。虽然人类一出生就带着“原罪”,但女人的罪过更大,因为是夏娃先偷吃了禁果并引诱亚当犯罪的。所以,男人在家是一家之首,在外是社会公民。而女人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选举权,做礼拜时要与男人分开,不能在公共场合或教会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她们唯一的职责就是相夫教子。

清教徒们实现了他们的理想,建立起一个“纯净的”、以上帝为中心的宗教社会。一个城镇中最显眼、最豪华的建筑一定是教堂,离教堂最近的房子一定属于地位崇高的神职人员,他们不仅在教会中有巨大的影响力,也左右着政府的施政方针,所有的人都向教会缴税。有趣的是,清教并不主张“政教合一”,他们追求的是一种政教“互不干涉”的境界。虽然谈不上完全的“政教分离”,但至少表面上,神职人员是不能在政府任职的。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清教徒们在信仰中迷失了个性,变成人云亦云的《圣经》机器。事实上,清教非常鼓励“个人”对《圣经》的深刻理解和对圣灵的真切体会,当然,这种理解和体会不能偏离“主旋律”。清教徒们虽然不可爱,但美国人还是应该为他们的这些祖先感到骄傲,因为他们的确是道德高尚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纯粹的”人。他们严于律人,更严于律己。正是他们的追求和坚持,为未来的美国打上了深深的“清教主义”烙印,也为新大陆带来了上帝的保佑。直到今天,在道德上,美国社会比欧洲、亚洲以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更加保守。仅凭这一点,清教徒就功不可没。有人甚至认为,没有清教,美国就不会成为现在的美国。

为了保证所有的孩子能独立阅读和理解《圣经》,尤其是读懂用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写成的《圣经》原文,清教徒把教育放在了第一位。虽然清教徒父母一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能力教自己的孩子读书,但他们仍然认为孩子们应该去学校。殖民地政府通过法律,规定每50户人家必须有一个专业老师,住在同一个区域的所有的家庭都必须根据收入缴付教育经费,穷人的孩子和富人的孩子拥有同样的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这是现代美国公立学校制度的起源。

清教的那些从剑桥和牛津毕业的饱学之士,不能忍受新大陆没有高等学府的事实。1636年,在到达北美仅仅6年之后,他们创建了“新学院”,也叫“新城学院”。1639年,一个叫约翰·哈佛的剑桥毕业生,在遗嘱中把自己的图书馆和一半的财产捐献给“新学院”。从此,“新学院”改名为“哈佛学院”,后来变成了“哈佛大学”。清教徒们把哈佛学院所在的地区命名为“剑桥”,或译为“坎布里奇”,他们要让哈佛成为与剑桥和牛津并驾齐驱的一流学府。他们的目标实现了吗?

怀着崇高的理想来到新大陆的清教徒们得到了他们向往的自由。然而,他们在享受自由的时候,却忘记了别人也需要自由。他们忘记了自己在英国所受的宗教迫害,认为自己的宗教是世界上唯一正确的信仰,不允许任何人玷污它的纯洁。千万不要在清教徒面前说你不信上帝,他们会认为你与禽兽无异或被魔鬼附身,拼了老命也得把你“教化”成基督徒。

清教的一条“黄金定律”是:己所欲,施于人。它本义是想把自己感受到的上帝之爱传播到别人身上,让天国的光辉照耀每一个灵魂。可惜,在马萨诸塞,这条定律变成了“己所欲,强加于人”。清教徒们从来没有意识到,世界上还有另一条真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马萨诸塞不需要不欢迎任何其他宗教的成员,它必须是,也只能是,清教徒的天堂。这也许是历史和上帝联起手来开的一个玩笑。以追求自由为目的而建立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成了所有英属北美殖民地中最“不自由”的一个。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一百五十年后,这个最“不自由”的殖民地竟然打响了争取自由和独立的“美国革命”的第一枪。

然而,清教的教义并没有让所有的人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自由的思想,如春天的幼苗,还是在马萨诸塞破土而出了,它的首倡人都是清教徒。它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以不可阻挡之势改变了新英格兰,也改变了新大陆的未来。是谁向清教发起了挑战?他们的结局如何?自由将以怎样的方式让新大陆散发出无穷的魅力?请看下一个故事:《自由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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