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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作品: 当待业女遇上草食男 |作者:毛利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7-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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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于文艺女青年来说,足以毁灭一切。我18岁的时候就知道,不要留在那里,大家都难堪。拼了命考出去,每次回家,乘上地铁就觉得走向了不归路。我妈说我心硬,好几年回家的天数都可以一只手数清。我的朋友们都认为我会久呆外地,他们从来不觉得我是上海人。

我当然不是,我是上海乡下人。正如首都通州的农民管进城叫去北京,我家那边的人一律管市区叫上海。其实是在离市区不远的一个城乡结合部,街上除了成天晃荡的发廊女,就是挤来挤去的打工仔,那是个被民工占领的城镇。去市区倒是不远,最多花1小时,可以站在全上海最繁华的马路上翘首期盼。

很难说我是不想回上海还是不想回城乡结合部,或许我脑海中的念头是,出去都不能衣锦还乡,你怎么能舔着脸回去?

不管怎样,七月的时候,我回了上海,成了个待业青年。李想对我的离去感到十分惋惜,她说这座城市最有意思的人走了。这个称号让我觉得受宠若惊,我可不知道自己这么有意思。随后我又叮嘱她,可以和刘伟发展发展,刘伟虽然神龙见首不见尾,总是找不到人,但把握机会就要扶摇直上,别把刘伟便宜了外人。

李想介绍了她在上海的同学给我,叫路南。听到名字我就惊呼,原来就是这个路南,早有耳闻。我还没认识她,已经认识了她两个男朋友,她去年去的上海,在家乡留下一批孽债,就摇头摆尾神气活现地走了。

我在酒吧认识她第一个男朋友,据说他们分手后,他就天天醉生梦死不愿意醒来,接受这个沉痛的现实。在一次赏月野游活动,认识了她第二个男朋友,老实巴交,跟我说他要去上海了,找他女朋友,又是路南。

因为路南比较有传奇性,我回上海后首先联系了她。她在电话里说:你就是小毛啊。声音嗲得可以麻醉一只鸡。

路南和我,不知道怎么,有点惺惺相惜。她说她的第二个男朋友已经安插在家里,帮她洗衣服做饭擦地板了。大家约了一天吃饭。

我约一个陌生人这么简单,没想到约兔子那么难。兔子是个有规律有计划性的人,他不接受计划外产物,所以让他下班后迅速到某某地方见面?免谈。

这时我才觉得,自己找的这个男人是不是长得过于规则。

在7月底的一个傍晚,我终于在万体馆地铁站见到了兔子。他从人间中走来,穿着簇新的嫩绿色衬衣,卡其长裤,比较灾难的是,他把皮带扣在肚子上,这身打扮活像上了年纪的中年男人。我穿着一身精心打扮的黑色低V上衣,白色短裤,感觉自己在时尚感上远远领先于他。

他的解释是,因为他在上班,只能穿成这样。

我们没有牵手,好像时隔一个月大家热度退散,两个手冷冰冰得不好意思握在一起。兔子建议去宜家逛逛,他要去买个凳子给新租的房子。

他的每一次出行,总是有一个恰当的理由。

我跟他并排走,因为穿了双低跟单鞋,和他差不多高低,这时候内心生出一阵悔意。找个正经男朋友在不正经的地方是件浪漫的事,到上海再跟人家谈恋爱,会不会别扭的只有我自己?

宜家那天人不多,比较多的是,像我们这样的小情侣,在里面看得十分热烈。宜家之所以为宜家,大概多半是因为,给很多想有未来的情侣,制造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未来。那天不知道是不是情绪不高,没走多久我就觉得很累,随便躺在一只床上。尾随在身后的兔子突然俯身下来,在我额头吻了一记。同时我闻到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气味,一股让你很想拼命去闻的气味。科学家告诉我们,那是荷尔蒙散发出来的味道。我顿时又安心了,我们还是有可能的,因为我们制造出了感觉。

有可能也不代表有多大冲动,我和兔子后来在地铁站挥手告别,跟第一次离别一样,各自踏上一辆方向相反的列车。只不过这次他说:下礼拜再见。然后夹着一只黄色折叠椅慢慢从我视线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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