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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作品: 当待业女遇上草食男 |作者:毛利 |分类:现代言情 |更新:07-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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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一年大概会给我打4个电话,我认识她两年多,接了七八通电话,核心只有一个问题:她没男朋友。她一个公务员还没男朋友,她都虚岁三十了还没男朋友,她有房有车自己全额贷款了还没男朋友。找个男朋友怎么那么难?

我们当初一伙人给她的定义就是,太挑。我跟李想是在去西藏的火车上认识,她比我大五岁,不过我们看上去差不多大,从这点你就知道,我长得没她好看。尽管她夸我青春无敌,前途远大,我也彻底认识到,自己不如她受欢迎。

从她上火车,到我们结束西藏之行,大概半个月时间,有三个男人跟她表白,其中一个决心要转调去她的城市,跟李想共同生活。不过她一个都没答应,甚至有天为了逃避某男的追捕,凌晨5点半从旅馆拖着箱子跑出来,还在桌上遗漏了一副gucci眼镜。

不是谁都能为了男人白白甩掉两千多块的,所以我理解李想的守身如玉。她在二十七八岁的时候,还拼命寻找着一种感觉,一种恋爱的感觉。但这种感觉在青藏高原都没发生,谁知道在哪个无菌环境才能培育出来。

靠感觉否定人,是单身女青年的老把戏。相亲相到一个工科男,看他木讷地想展示点专业知识,就忍不住猛拍自己大腿悔青两寸肠子:我干嘛吃饱了撑的坐在这儿?于是所有累积起来的,关于找一个男人的冲动,即刻烟消云散。

不过我的问题不是没感觉,而是感觉太多,随随便便就能培养出大把感情。这种随随便便导致的后果,是我谈恋爱,比人家谈合同还快,少则三星期,多则一季度,两个人激烈碰撞到一起,然后全成了炮灰,什么也没留下。我从来没有尚有联系的男朋友,他们从分手的一刹那,就好象暴毙而亡,不见踪影。

这不是心太狠,而是如果你只跟一个人相处过两个月,约会次数不满十次,就算有过亲密接触,也不会形成条件反射,这样忘起来就十分快。我跟李想在西藏朗朗晴空下,分析我整个恋爱史的时候,她有点惊诧,类似上一季的流苏靴看到这季干净利落的皮靴,这时候我跟她五岁的差距,就显得十分明显。

大概是我从西藏回来后,在网上发表了一篇西藏攻略,兔子就是这么找到的我。从MSN上,我了解到,他既胆小又乏味,渴望去西藏,不过让他单身冒险去,设置了很多安全指数后,他肯定会摊手放弃。当时兔子跟我一样,都在毕业关口,不过我读本科,他念一个工科硕士学位,我们时常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两句,我从来没对他有什么遐想,所以也没在网上人肉他的照片,他对我感兴趣不过是因为我去过西藏,至于他,我一眼都能忘穿,毕业后他肯定是个工程师,拿不高不低的工资,发不紧不慢的牢骚,找个银行工作的女朋友,一起贷款买房。所以我定义他为:十分乏味的工科男。

直到后来听说他要去毕业旅行,他跃跃欲试的问我:去哪好啊?我穷极无聊又穷凶极恶的回了一句:毕业旅行多没劲,要不咱们去私奔吧?

兔子被镇住了,也没说不去。因为他是男的我是个女的,两相掉转,或许是场骗局。可是一个姑娘约你去私奔,你好意思拒绝吗?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于是兔子答应了。答应之后的一星期后,迅速制作了不下三套旅行方案,徒步路线,住行攻略。并打了N个电话,确认我不会放飞机,我懒懒地说:私奔而已嘛,又不是奸夫**大跑路,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当然我也不是笨蛋,妈妈说,不要跟网友见面。我要确保安全地见面,所以我跟了个团去,如果兔子是猥琐男,就赶紧以团长不允许自由活动为由,跟他勉强做次团友,如果他还不错,那就……哼哼哼。

那年四月大概是我人品爆发的一月,出发前一天导师通过了我的论文,在江南农村一条湿嗒嗒的雨巷里,好运气再次降临:远处走来一个撑红伞的男人,带着他那两颗洁白璀璨,充满笑意的门牙。我终于知道了他为什么叫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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